收稿日期:2015-12-05
作者简介:
梁宏中, 男, 广东财经大学教务处科长, 助理研究员; 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是国家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从2011年8月起,我国39所985工程高校陆续在网上公布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此后,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推广实施。2014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所有本科院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具有信息载体、质量保障和管理监督的功能,是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要素[1]。教学质量保障是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关键作用所在,只有真正发挥出对教学质量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编制和发布才会成为有积极意义的工作。
(一)公开质量信息,反映质量状况
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可让高校内外所有育人主体定期了解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教学质量状况。这一点对高校外部而言意义尤为突出。以往社会各界对高校人才培养情况缺乏详细了解的渠道和载体,无法对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督。质量年报的发布,使高校可有效回应社会问责,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在相互理解和信任基础上,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办学机制,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
(二)接受各界监督,吸纳质量改进建议
通过质量年报达到对高校教学质量“亮家底、揭家丑”的目的,就是要让高校内外所有与人才培养相关的利益主体自觉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对进一步改善教学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各方育人主体根据质量年报客观评价、分析高校教学质量,向高校提出改进建议,高校根据这些意见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采取优化措施,并在下一年度的质量报告中向社会各界反馈这些意见的落实情况、质量改进成效,并由社会各界再进行评议和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提高的良性循环。
(三)调控教学质量,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质量年报的编制和发布,本身就是高校自身对教学质量的一次“全面体检”。高校自身和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作为质量建设的主要责任者,应根据质量年报反映的问题,结合社会各界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调控教学质量,并将这些措施体现在质量年报中,同时融入下一年度质量建设目标,纳入工作计划和安排,在下一年度的质量年报中再检视并公布质量调控措施的成效,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体现质量评价结果,促进质量评价标准优化
质量年报对高校教学质量的反映需要以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为前提,而这又离不开行之有效的质量评价标准。质量信息和状况的公布是质量评价结果的充分体现,没有全面、准确的评价体系和质量标准就不能有效反映质量信息。在质量信息发布过程中,高校和社会各界可以根据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评价标准,更加有效地反映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质量年报质量保障功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实施年报制度两三年来的情况看,它的质量保障功能仍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亟待改进和优化。
(一)缺乏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评价体系
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是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准,也是做好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参照系。编制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同样也不能缺少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但是,目前各高校的质量年报基本上都没有比较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无法准确测量和反映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教育部规定质量年报必须单独填报的25个支撑数据指标,绝大多数是反映教学投入和教学过程的数据,与作为“投入”“过程”结果的人才培养质量间并没有高度相关性。高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分析多以主观定性分析为主,不能客观准确、深入细致地反映人才培养的成效和不足,不能找准今后工作的着力点。同时,由于缺乏可比较的质量标准,高校自身和社会各界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判断也没有统一基准,难以形成“共同语言”,无助于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质量信息不全面,关联性不够强
高校自我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年报内容存在明显的“工作导向”“成绩导向”问题。重工作过程呈现,轻质量结果分析,更像是高校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总结和罗列,对人才培养质量缺乏完整分析和反映。重成绩呈现,轻问题和对策分析,年报内容注重反映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例如获得了多少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多少奖项,但对存在问题的揭示和分析不够深入,避重就轻,笼统含糊。许多高校的质量年报“问题与对策”部分与其他章节相比均显得篇幅过短,分量明显不足,所列举的问题也比较抽象,不够具体,而且多是一些共性问题,针对性不强,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计划,无法据此评价各高校每年度教学质量保障和提升工作的实效。
(三)质量评价主体和方式单一
学生是高等教育活动的直接客体和对象,是教育产品的消费者和主要受益者,用人单位是高校所培养的人才的直接消费者,是教育产品的消费者,他们对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应有最大的话语权。但是,目前质量年报中的教育质量评价主体还是以高校自身为主,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仍基本是高校“自说自话”,学生和用人单位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参与度不高,话语权较少。尽管质量年报中设有毕业生调查的内容,而且各高校也对用人单位进行了毕业生质量和满意度调查,但综合许多高校的年报结果来看,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均保持较高的满意度,不满意的比例非常低,与社会现实存在较大差异,用人单位的真正需要和想法并没有在质量年报中真实反映出来。在质量评价方式上,目前质量年报中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评价方式是以高校的自我评估为主,缺乏外部评价尤其是中介组织、社会机构等第三方评价,评价导向主要是为满足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基于体制机制及利益本位等因素制约,高校的自我评估难免具有封闭性和片面性,过度强调成绩和优点,对问题和不足遮遮掩掩、轻描淡写,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真实水平。
(四)缺乏有效的教学质量改进机制
通过质量年报监控人才培养状况,发现存在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促进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建立质量年报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目前的年度报告制度缺乏配套的质量改进机制,报告发布后,高校内部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均没有切实可行的约束机制促使高校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无法实现质量年报监控保障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功能。高校内部和国家、省域层面涵盖质量评估、信息公开、信息反馈和质量改进等环节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围绕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发布的质量文化和质量关注、改善氛围也有待进一步培育。
三、健全本科教学质量年报质量保障机制的对策
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教学质量保障功不能有效发挥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与质量年报编撰和发布相配套的质量保障机制不健全。高校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普遍存在重编制、重发布、轻保障、轻整改的问题,大大削弱了年报的质量保障能力。因此,只有在高校内部和外部健全质量年报的质量保障机制,才能有效完善它的质量保障功能。
(一)健全质量年报的信息采集和公开机制
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质量信息采集和公开是有效发挥年报质量保障功能的前提,因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健全质量年报的信息采集和公开机制。
首先,构建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标准。缺乏统一和可比较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是质量年报难以有效发挥质量保障功能的重要原因。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是我国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因为人才培养质量本身就存在一定模糊性,很难界定清楚,高等教育的对象是人,人的发展变化与教育之间的关系不像物质产品与生产过程那样明确单一[3]。省级以上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根据学科、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的规格、类型分别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标准,使高校的办学水平能在省域内具有可比较的基准。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既要反映高校在培养过程中的人财物等资源投入和制度建设、教学管理等输入性指标,更要反映培养结果的输出性指标,这些输出性指标涵括学生综合素质、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职业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关键领域。要建立持续性调查追踪机制,掌握毕业生毕业半年、一年、三年和五年等中长期阶段的职业晋升、薪酬水平和生活水平,为评价培养质量形成科学合理的数据来源。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质量标准时,要注重共性兼顾个性差异,侧重制定反映培养质量的一般性、基础性指标,允许各高校根据办学特点和培养特色补充报告个性化质量指标。同时,这些指标也要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比较并非要像各种大学排名那样,要根据质量标准每年对高校培养情况进行排名统计,其根本目的在于让高校掌握办学水平状况和教学质量的存在问题。
第二,实现信息来源多样化。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状况不能单纯由高校自己进行评价,要构建多元化、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使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作为教育产品消费者的用人单位以及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外部专家、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改进工作。高校要通过访谈,调查,邀请参加评估小组或质量年报编撰小组, 接收书面意见或报告等渠道,广开门路,使在校学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外部专家有效参与质量评估工作。
第三,优化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年报的主体内容应围绕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关情况展开,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教学建设和质量提升的主要措施(含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状况、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整改措施等部分。质量年报的撰写应要言不烦,切中肯綮,不能写成工作总结或成绩汇报,大谈工作措施和成效,模糊焦点。
第四,完善公开发布机制。要建立健全质量年报“统一时间、统一平台、形式多样、社会评议”的公开发布制度,提高质量年报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统一时间,是指各高校质量年报要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向社会发布。统一平台,是指建立全国性或省域性网络平台,使各高校质量年报均在该平台上集中发布。形式多样,是指根据阅读对象差异,编制和发布不同版本的质量年报。针对学生、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等非教育专业读者,可将报告主要内容压缩成篇幅在3000字左右的要点摘报,重在反映学校的质量评估状况。针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等教育专业读者,要将报告全文和有关数据资料、佐证材料同时在平台上发布,满足深入研究需要。社会评议,是指通过网络在线评议、师生评议、专家评议等形式,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质量年报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深入参与和监督高校办学[4]。
第五,构建质量信息抽检和责任追究制度。由于质量年报以高校自我编制为主,难免会出现囿于自身利益隐瞒、扭曲甚至伪造质量评价数据的问题,因此教育管理部门要建立年报信息抽检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质量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高校管理归属,每年对归口管理高校质量年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明确高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质量年报召回制度,对抽查中发现数据不真实或造假的高校,要在社会范围内公开通报,追究第一责任人相关责任,并要求高校将质量年报收回修改后再重新发布。
(二)健全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教学质量内部保障机制
首先,健全高校内部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这种协同机制又涵盖两个层次。一是年报编制发布部门与常规性教学质量保障部门之间的协同,因为不少高校质量年报编制与常规性教学质量保障职能分属不同部门或科室,为确保质量年报与高校内部常规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机衔接,两者间应该建立密切的协同机制,使质量年报确定的质量目标、需要改进的质量问题和采取的措施融入高校日常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二是教学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因为除了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外,质量年报内容还涉及教师、学生、资产、财务、招生、就业等多个职能部门,这些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这些部门自主解决。
第二,健全目标管理和奖惩机制。按照质量年报中确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将质量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并建立质量目标管理的奖惩机制,顺利实现目标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奖励,而不能实现目标的要准确分析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惩处。在编撰每一年度的质量报告时,都要认真总结上一年度质量状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提出下一年度的改进目标和工作措施。
第三,构建问题管理台账机制。发现问题并改进问题是质量年报能有效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因此,高校要围绕质量年报揭示的存在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将整改问题分解成具体实在的任务,建立公开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完成时限。整改台账应在质量报告公开发布后一个月内在高校范围内公开发布,并在下一年度质量报告编撰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学校总体整改情况要充分反映在质量报告中,作为改进下一年度工作和确定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基本依据。要将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领导的考核范围,对整改有力、成效明显的领导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健全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教学质量外部保障机制
第一,构建区域性质量信息综合发布与共享机制。由省级教育管理部门根据高校提交的质量报告,建立数据库,汇集人才培养关键环节的有关数据,常态化监测高校人才培养状况。数据库在条件成熟时实现全国联网和共享,为分析和掌握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状况提供强大的大数据支撑。省级教育管理部门根据质量年报内容的分析整理,编制本区域的质量年报,向全社会综合呈现本区域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总体水平,揭示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为全社会共同参与高校教学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教育管理部门也可以在高校质量报告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定期发布本区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投入、教学场地和设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人才培养关键领域的情况报告,分析总体情况和不足,指导高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环节各领域建设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第二,构建专项治理和质量预警机制。在质量年报编制基础上,教育管理部门通过数据对比与分析,能及时发现各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趋势和变化轨迹,突破一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限制,全面深入掌握高校人才培养动态,对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增强预见性,及早提出预警和进行防范。对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出台专门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同时,教育管理部门要对人才培养质量指标制定警戒线,对指标数据位于警戒线以下的高校进行警示,通过领导约谈、挂牌整改等方式要求有关高校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完善社会评估机制。目前,质量年报中的质量评估主要以高校自我评估为主,存在封闭性和公正性、权威性不足的问题;而校外评估又以政府评估为主,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评估较少,政府既是高校举办者、管理者,又充当评价者,不利于真正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推动管办评分离。因此,教育管理部门要结合质量报告,构建“政府+民间”的双元评估机制,政府部门通过审核性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合格评估等方式对高校教学质量开展评估,同时鼓励中介组织、专业组织、社会组织等第三方非官方组织开展专业、课程、办学水平等方面的认证和评估。这些外部评估可通过查阅高校质量报告和教育管理部门在质量报告基础上完成的分析报告,掌握高校人才培养的总体情况,结合查阅材料、汇报答辩、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方式,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第四,构建问题公示与台账管理机制。教育管理部门要对各高校质量年报揭示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以高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完成期限,问题台账也要在质量报告发布平台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查阅和监督。每一年度质量报告发布后,要对上一年度的问题台账进行分析清理,已经解决的进行“销账”,尚未解决的责令有关责任人继续整改,对多项问题未能如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高校,要通过减少招生数量、减少财政拨款、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途径进行惩处。针对当前高校质量报告“问题与对策”部分存在的对问题轻描淡写、避实就虚等问题,教育管理部门应该明确规定质量报告中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部分篇幅字数下限,且要求问题具体明确、针对性强,结合学校自身实际,通过制度约束使高校勇于、敢于揭短、亮“家丑”。
第五,构建整改督查机制。为避免高校对质量年报反映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教育管理部门要建立问题整改督查机制,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随机对高校开展整改督查。督查组专门针对高校每年对质量年报所罗列的存在问题的实际改进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材料、访谈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高校对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是否认真整改,整改措施和成效是否与向社会公布的情况相一致,确保高校切实端正对质量年报的认知和态度,对存在问题真抓实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