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实际上包含广、狭两个层面的含义:广义的中国古代小说,即作为文类的小说,无论是在子书身份之下,还是在史流身份之下,或者在亦子亦史的双重身份之下,它都是一个涵纳甚广的文类集合,是自然历史状态的中国古代小说;狭义的中国古代小说,即通常所谓的中国古代小说,是综合考虑中国古代小说的特殊性,依据小说之所以为小说的本质属性,按照叙事性原则、传闻性原则或虚构性原则、形象性原则、体制原则等遴选出来并符合作为文艺学意义上的文学文体概念的小说,是取舍之后、纯净化了的中国古代小说。
作为词汇,“小说”最早出现在先秦文献中,即《庄子·外物》篇中,是指与当时所公认的能够治国平天下的大道不一致的言论或见解,或可说是与主流思想不相一致的另类思想。但具体哪些被确认是小说,则无法确认,且如鲁迅先生所言:“孔子、杨子、墨子各家的学说,从庄子看来,都可以谓之小说;反之,别家对于庄子,也可称他的著作为小说。”[1](P311-312)被称为小说者,在当时应该具有相对性,与所持立场有关。直到两汉时期,班固在刘向、刘歆父子《七略》的基础上作《汉书·艺文志》,在诸子略中设小说家类,并著录十五家小说,才有了正式被确认的小说。《汉书·艺文志》诸子类中的小说家类序云:
小说家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义也。[2](P1745)
此外,桓谭《新论》中亦有“小说家”一词:“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3]以班固《汉书·艺文志》为代表的小说,就是广义的小说,因其在目录学中作为诸子的一个类别出现,又有文献分类的含义,也就是说,小说不仅指一种思想,还指一类文章,这样,小说就从言论、思想发展到了指称表述或承载这一类言论或思想的文章,故称文类小说。通过班固的总结和归纳以及桓谭的言说,此时人们眼中的小说即文类小说也大致清晰起来:
第一,小说的材料和结构方法。班固、桓谭所说的“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刍荛狂夫之议”“丛残小语”,即指向小说类著述的材料。这些材料,都是一些不被主流重视、被主流蔑视、为主流鄙弃的,往往与所谓的经典、圣人的言论不一致,或出自民间鄙野之人之口或干脆来源于传闻的言论。但这些材料又并非毫无道理或用处,即有“有可观之辞”“如或一言可采”,因而将小说附于诸子之末。小说家们得到这些材料后,把它们制作成小说,其方法就是“合”“譬论”“造”以及《庄子》所言的“饰”。小说家们从民间得到材料后,经过他们的整理(合)、组织(造),并贯以自己的观点,以一定的文法(饰、譬论),最终结构成篇,就成了小说。所以,小说家们把来自民间的材料,以不同方法加工而成的小说,因而,其反映的主要是民间的观点和看法。
第二,小说的体制和形制。小说在体制、形制上是“短书”,汉制,儒家经典用二尺四寸的简牍,其他书籍用一尺左右的简牍,称为短书。短书亦有歧视之意,王充《论衡·谢短》篇云:“二尺四寸,圣人文语,朝夕讲习,义类所及,故可务知,汉事未载于经,名为尺籍短书,比于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贵也。”《论衡·骨相》篇又云:“在经传者,较着可信,若夫短书俗记,竹帛胤文,非儒者所见,众多非一。”[4](P577, 112)所以,短书指非经典的小道之类的文字。也就是说,短书不仅记录的是属于另类的见解和观点,从体制、形制上看,亦很短小。
第三,小说的渊源。《汉书·艺文志》小说类序云“盖出于稗官”,这是第一次对小说渊源的推想。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论及儒、道、法、墨等各家时,都有这样的追溯源流之语,如“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他这样说,并不能因此认为史官就是道家的起源,理官是法家的起源。同理,“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也不能因此认为稗官就是小说的起源。综合班固的此类推本求源的论说看来,班固的这种追溯或联系,似仅仅是说明道家与史官、法家与理官、小说家与稗官存在某种相通之处,李忠明认为,它们之间的相通之处就是某种“精神”,[5]也就是说,小说家的小说与稗官职责中收集到的街谈巷语的性质相类,而且,考察所谓的史官、议官、理官、礼官、羲和之官、农稷之官,大都并非实实在在的官名,而有类称的性质,即是某类官职的性质属性。稗官也应与此相类,只是类称。
《汉书·艺文志》所录十五种书,为诸子九家之外的子书杂著,“或托古人,或记古事”。[6](P8)都是言辞议论,杂考杂事之书。至唐,刘知幾作《史通》,以具体详尽的理论阐释,将小说纳入史类,称之为“偏记小说”,并将其分为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十种类型。[7](P273)这样,作为文类的小说所包括的范围,就由《汉书·艺文志》仅包括言辞议论,杂考杂事的子部杂著,拓展到一切史类杂著。
广义的中国古代小说,即作为文类的小说,是一个涵纳甚广的杂著文类集合。其间,既有我们所说的狭义的中国古代小说,即通常意义上的古代小说,也仍然存在无法被认定为通常意义上的小说的各种杂著。但毫无疑问,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狭义的中国古代小说,即通常意义上的小说。这就需要确立一个科学的、既切合中国古代小说的实际、又与现代小说观念相协调的评判话语体系,从广义的小说即文类小说中把狭义的小说即通常意义上的小说甄别出来。
如何从广义的小说即文类小说中把狭义的小说即通常意义上的小说甄别出来?我们首先需要一个关于小说特征的行之有效的定义,这个定义既要狭窄得能将先前诸种叙事文学拒之门外,又要宽泛得适用于通常归入小说范畴的一切文体。”[8](P2)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小说,也需要这样一个行之有效的关于中国古代小说的“定义”。伊恩·P·瓦特认为,在小说的“定义”中,需要描述的是关于小说的“特征”。显然,我们建构评判中国古代小说的话语体系,确立的界定标准,首先要抓住小说最基本的特征。
当代许多学者对甄别中国古代小说提出了各自的观点,比如董乃斌认为,在界定和确认中国古代小说时,必须注意两个具有特殊性的问题,即“中国古代的小说观”和“古典小说的实际”,并指出,在研究中国古典小说时,还应考虑并尊重目前通行的关于小说的最基本概念以及相应的定义范畴等。[9]李剑国先生认为:“按照历史主义的原则和发展的辨正观念,我们不能完全抛开古人,但又不能完全依从古人;我们不能完全以现代小说观念作为衡量尺度,又不能完全以古代的小说概念作为衡量尺度。笔者认为,应当采取不古不今亦今亦古、古今结合的原则。所谓古,就是充分考虑古小说的特殊形态;所谓今,就是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确定小说之为小说的最基本的特质。”[10]并提出了四条原则,即叙事性原则,传闻性原则或虚构性原则,形象性原则,体制原则。而徐定宝提出了界定和确认中国古代小说的三个具体标准:一是创作主体,最本质的特质是自觉的创作意识;二是文体特质,以人物或人的模拟物为叙述主体的形象性,以细节为结构本位的故事性,以散化语言为表叙方式的通俗性;接受主体,接受主体的群体特质主要表现在对象的文化性,分布的广泛性与层次的复杂性之上。[11]相较而言,李剑国先生之论,既考虑了中国古代小说观念和小说的具体状况,也照顾了现代关于小说的普遍认识,所提出的原则十分切合中国古代小说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
狭义的中国古代小说,即通常所谓的中国古代小说,正是综合考虑中国古代小说的特殊性,依据小说之所以为小说的本质属性,按照叙事性原则、传闻性原则或虚构性原则、形象性原则、体制原则等遴选出来并符合作为文艺学意义上的文学文体概念的小说。其历史形态包括志怪小说、志人小说、传奇小说、杂事小说、话本小说、拟话本小说、章回小说等类型。
考察中国古代小说的理论观念与小说实践的发展历程,作为广义的小说即小说文类,在走向现代的进程中,其涵纳“范围由广而狭,大大缩小了”,[12](P7)逐渐与狭义的小说即作为通常意义上的小说重合,走向同一。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中国古代小说中的非小说性因素逐渐被剥离,而小说性因素如叙事性、虚构性、形象性以及文体的独特性的逐渐获得、被承认,进而成为共识、被强调和突出。最终,小说由文类转变为文艺学意义上的文学文体概念,也就是小说成为与诗歌、散文、戏剧等并列的文学文体之一。
二、中国古代小说历史发展的人文生态中国古代小说从一种另类的观念或思想到一个文艺学意义上的文体概念的转变,从广义小说即作为文类的小说到狭义小说即通常意义上的小说重合与同一,这一历史发展过程并不是孤立发生的。在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小说必然要面对处于同一历史层面的人文生态中其他学科包括史传、诸子、诗歌、散文等,并与它们发生或多或少的各式各样联系,既有冲突与对抗,也有交流与对话,中国古代小说艺术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人文生态环境中,实现自我存在与发展的。
首先,中国古代小说与史传。中国古代小说与史传联系密切而复杂,这与中国古代小说孕育、诞生于史传有关。这实际上表明中国古代小说与史传有着天然的联系。这种天然联系,使中国古代小说得以方便地不断从史传中获得滋养,在各方面得以迅速发展。
中国古代史学的发达,史书的撰作尤其是体例也在发展中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和变化,形成了多种史书体例。秦汉以前,目前已存的史籍有《尚书》《世本》《国语》《战国策》《春秋》《左传》等,大体有两种形式体例:一种是编年体,一种是国别体。编年体者,如《春秋》《左传》。编年体以时间为中心,按照年、月、日编写史事,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就继承了编年体体例;国别体者如《国语》《战国策》。国别体按照不同王国和地区,编排史事。至汉,随着司马迁《史记》的完成,标志着又一种全新的史书体例——纪传体——的诞生。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编写史事。其后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陈寿的《三国志》继承了这种体例,只是改通史为断代,部分构成略有调整。北宋时期,从编年体又分流出来一种新的体例即“纲目体”又称“纲鉴体”,其纪事仍然以时为序,每事有一提纲,以大字提要为纲,小字分注为目,纲简目详,这种体例首创于朱熹的《通鉴纲目》,南宋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元朝陈桱的《通鉴续编》、明代商辂的《续宋元资治通鉴纲目》等沿用了这一体例。及至南宋,袁枢又新创了纪事本末体。
中国发达的史学和多样化的史书体制,成为中国古代小说取之不竭的资源宝库,中国古代小说特别是小说文体,正是在史传母体中孕育、萌生,并不断从史传母体中获得灵感,走向独立、成熟和繁荣。比如传奇文体主要以传记体为基础。就文体而言,“传奇文体是直接承继汉魏六朝杂传文体而来,而与以《史记》为代表的正统史传的关系,则只是间接的。”[13](P416)传奇文体对汉魏六朝杂传的承继,不仅体现在在外在體制模式的沿袭,也体现在內在敘事模式上的模仿。①又如章回小说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主要形式,其章回体制,是在史书体制的启发下,借鉴、改进相关史书体制而形成的。正如李剑国先生所说:“历史著作的编撰形式为长篇小说的结构提供了仿效的范式。”[14](P914)可以说,不同类型的章回小说或章回小说作品,其体制结构,都或多或少地师承了各类史书体制。特别是史书中主要的四种体制: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与纲目体。再如中国古代小说的文备众体。文备众体虽是赵彦卫评述《传奇》等唐人小说之语,但文备众体却不仅仅是唐人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纵观中国古代小说,无论是白话还是文言,都具有文备众体的特点。中国古代的小说家,无疑是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知识阶层的一分子,以小说为载体,在小说中炫才、炫学,显然是中国古代小说形成文备众体特征的重要因素。同时,中国古代小说,无论是文言小说的志怪、志人、传奇等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种类型,还是白话小说的话本、拟话本、章回小说等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种类型,在其形成与发展阶段,都或多或少受到其他文体的影响。
① 熊明《汉魏六朝杂传研究》下编第三章有详论,可参看。熊明《汉魏六朝杂传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98-418页。
中国古代小说在发展过程中深受史传的影响,既有积极的,当然也有消极的。比如史传的实录精神。史传的实录精神实际上对中国古代小说正确处理虚构与真实的关系产生了阻碍。而中国古代小说要获得对自我本质属性的正确认识,完成作为一门虚构艺术本质属性的自我确认与塑造,就要正确认识与处理实录精神。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引发中国古代小说自身理论观念、理论观念与创作实践之间、中国古代小说与史传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交流与对话,中国古代小说就在与史传的矛盾与冲突中,交流与对话中厘清了两者之间的关系,认识了自我,从而完成自我嬗变。
其次,中国古代小说与诸子。中国古代小说与诸子的纠葛起于“小说”一词的诞生。至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小说置于诸子略,赋予了小说子书的身份。刘向、刘歆特别是班固对小说身份的判定,得到了《隋书·经籍志》等的进一步确认,从此,中国古代小说在传统目录学著作中就一直被置于子部,子类属性被固定下来,子书身份也成为中国古代小说固定的正式身份。至唐,刘知幾在其经典理论著作《史通》中,认为小说是“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相参行”的史书,[7](P273)赋予了小说史书的身份。自此以降,中国古代小说大致处于亦子亦史的身份标签之下,徘徊在子史之间。
刘向、刘歆《七略》以及班固《汉书·艺文志》,文学作品被置于诗赋略,四部分类法确立,文学作品则被置于集部。也就说,被纳入诗赋略与集部者才被视为文学之体。《四库全书》集部包括“《楚辞》最古,別集次之,总集次之,诗文评又晚出,词曲则其闰余也。”[15](P1267)也就是说,中国古代的文学之体,包括楚辞、个人诗、文、词、曲等集、文学总集以及文学理论著述,集中于集部。虽有例外,如《诗经》著录于经部等,盖因其既为成式,故而因循不改,“三百篇既列为经,王逸所裒又仅楚辞一家,故体例所成,以挚虞《流别》为始。”[16](P1685)但中国古代小说无论是作为广义的文类小说,还是狭义的各种类型的小说,即使在唐人传奇小说时代便已实现了文体的独立,都不曾被著录于集部,包括各种以丛集形式存在的小说集。这说明,在中国古代小说从来没有被正式纳入文学体系之中。
中国古代小说这种本质属性与外在身份的错位,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小说艺术的理论与实践。一方面,子与史的双重身份给中国古代小说带来了许多发展机遇,一方面,也给中国古代小说带来了较大的发展困境。同时,对自身真实身份归属的寻找、论证与争取,也成为中国古代小说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任务。
第三,中国古代小说与诗文。在中国古代小说与诗文的关系中,有一种关系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作为中国古代正统的文学样式——诗歌、散文与被排除在正统之外的小说之间关于文学身份的交流与对话。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也可以得到解释。纵观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诗与赋也是民族文学中最早出现与成熟的形式。曹丕《典论·论文》首先将诗赋并论:“诗赋欲丽。”陆机《文赋》同样并举诗赋:“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特别是诗歌,也一直是文学的主流与中心,这种尊崇地位导致了诗骚情结的蔓延,必然形成其无处不在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小说家们同样有着深厚的诗骚情结,他们对诗赋的偏爱,体现为在他们的小说创作中大量引入诗赋以及词、曲、民歌、谣谚等类诗作品。早在中国古代小说的初兴时期,在一些杂传小说中就已有引入诗赋的现象。《穆天子传》中西王母与穆王相会,两人即以四言诗问答。《燕丹子》中在燕太子丹等送别荆轲时,荆轲所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17](P14)即是楚调。至唐人传奇,引入诗歌已成为普遍现象,甚至是唐人传奇的一个重要特征。唐五代以降的宋元明清,引入诗赋是文言小说的普遍做法,在明代甚至产生了“诗文小说”。诗文小说的出现,无疑是小说家诗骚情结的触发所致,瞿佑《剪灯新话》开其端,其后有李昌祺《剪灯余话》、赵弼《效颦集》、陶辅《花影集》、邵景詹《觅灯因话》等一大批诗文小说相继而出。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直接引入诗赋也是普遍现象。宋元话本及明清拟话本小说,从入话、正话到篇末,诗词韵语是小说叙事的重要构成部分。宋元话本中的诗词韵语大多为说理与教化服务,少有诗情与作者的个人才情,但其吸收了大量民间口语中的套语,具有俚俗之趣,形成与文言小说不同的风格特征。明清的拟话本小说中,因为冯梦龙、凌濛初、李渔等才学较高,又着意显露个人才华,话本小说总体有向雅文学靠拢趋势,小说中诗词的品格相对较高。脱胎于宋元的讲史与说经的长篇章回小说,引入诗词仍然是小说叙事建构的重要内容,如《三国演义》中,开篇即有杨慎词《临江仙》,结尾又有古风《三国归晋》,作为整部小说开篇与结束,奠定了小说历史慨叹的基调。小说中间,也通过各种方式插入诗词歌赋。
中国古代小说无论是子书身份、史书身份,还是亦子亦史的双重身份,都与其本质属性不符。中国古代小说在其成长嬗变的历程中,随着对自身本质属性认识的深入,必然提出文学身份的要求,必然引发与诗歌、散文等传统文学主流样式的交流与对话。同时,传统诗文的尊崇地位导致了诗骚情结的蔓延,必然形成其无处不在的影响,当然也包括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影响,显然,中国古代小说与传统诗文之间也存在矛盾与冲突、交流与对话。
在中国古代小说生存发展的历史人文生态中,当然不仅仅只有史传、诸子、诗歌、散文等与之共生共存,除此而外,不同历史阶段中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如史官制度、科举制度、文馆制度等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只不过这些方面学术界已多有专文或专著论及,故此从略。
三、现代学术视阈下的中国古代小说史在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明清以来,不少理论家或小说家就已开始回望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梳理、探寻中国古代小说的历史嬗变及其中的规律。冯梦龙、笑花主人、刘廷玑、章学诚等就多有高论,如章学诚云:
小说出于稗官,委巷传闻琐屑,虽古人亦所不费。然俚野多不足凭,大约事杂鬼神,极兼恩怨,《洞冥》、《拾遗》之篇,《搜神》、《灵异》之部,六代以降,家自为书。唐人乃有单篇,别为传奇一类,大抵情钟男女,不外离合悲欢,红拂辞杨,秀襦报郑,韩李缘通落叶,崔张情导琴心,以及明珠生还,小玉死报。凡如此类,或附会疑似,或竟托于虚,虽情态万殊,而大致略似,其始不过淫思古意,辞客寄怀,犹诗家之乐府古艳诸篇也。宋元以降,则广为演义,谱为词曲,遂便瞽史弦诵,优伶登场,无分雅俗男女,莫不声色耳目。盖自稗官见于《汉志》,历三变而尽失古人之源流矣。②
②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五《诗话》,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0页。
章学诚认为中国小说的发展,“历三变而尽失古人之源流”,把小说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唐以前,他举出《洞冥记》《拾遗记》《搜神记》《灵异记》为此一阶段小说的代表,这些作品,正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怪小说。第二阶段为唐代,他举出《虬髯客传》《李娃传》《流红记》《莺莺传》《无双传》《霍小玉传》为代表,即他所说的“传奇一类”,并指出此时期的作品形制是“单篇”,并认为这是中国小说的一个巨大发展。第三阶段为宋元,他以演义为这一阶段小说的代表。章学诚大致把握了中国小说的宏观发展和嬗变,他所总结的每一阶段小说的主要形式也相当准确。
现代立场上对中国古代小说的总结与小说的发展嬗变的梳理,起于梁启超等维新人士发起的“小说界革命”。他们在学习与引入西方现代文艺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初步的现代的文艺理论观念,并以此为理论基础,观照中国古代小说。
在现代立场上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嬗变进行宏观观照,天僇生(王锺麒)应是先驱者。其所著《中国历代小说史论》颇有新见,惜其所编之史不见。总体而言,从“小说界革命”到“五四”前夕,对中国古代小说史的梳理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五四”以后中国古代小说史的撰作才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据胡从经所说,“‘五四’以后,中国学术界打破了小说自来无史的局面,自二十年代初到四十年代末,共出现了十五种中国小说史专著。”③除此而外,如马廉、俞平伯、许寿裳、台静农、傅芸子等都在大学讲授过中国小说史课,可惜他们的讲义均未留存,而论及小说的文学史并没有计算在内。由此也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小说刚刚走入历史的“五四”之后的一段时间,编纂完成一部中国古代小说史,已逐渐成为当时学界的共识。
③ 胡从经:《中国小说史学史长编》,(香港)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17页。
张静庐的《中国小说史大纲》是第一部相对成型和完整的中国古代小说史。此书原本是作者计划写作的小说史的第一编总论部分,计划本还有四编,但后四编未见刊行。1920年6月20日由上海奉东图书局出版,共五卷。1921年3月修订后再版,改为十章。包括:一、小说名称之由来,二、小说之由来,三、小说之定义、诗赋与小说,四、小说之创始时期,五、小说之演进时期,六、小说之发达时期,七、欧美小说入华史,八、现代之小说潮流,九、小说进化的历程,十、传奇与弹词略言。由于这只是其计划撰写的小说史的总论,因而,只是一个概述。且从其内容看,明显表现出撰者准备的不足。首先,撰者没有形成成熟的对中国古代小说历史发展的宏观认识,而是仅仅套用西方小说发展模式;对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分期显得更是十分草率,时间断限主观随意,比如将近20年竟然分为四个时期而此前的小说历史却只有五个时期。其次,撰者对中国古代小说重要作品的考察和了解也十分有限,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如把唐代崔令钦《教坊记》、明代杨慎的《杂事秘辛》当成汉代的“诲淫类”小说。当然,张静庐的《中国小说史大纲》的价值不在学术知识层面,而在于其作为第一部小说史的开创性意义。
郭绍虞对日本学者盐谷温所著《支那文学概论讲话》下编第六章“小说”加以编译,命名为《中国小说史略》,于1921年5月由上海中国书局出版。全书共四章,包括“神话传说”“两汉六朝小说”“唐代小说”“诨词小说”等部分。此书是张静庐的《中国小说史大纲》之后的有一部中国小说史。
张静庐的《中国小说史大纲》与郭绍虞编译的《中国小说史略》是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之前的两部中国古代小说史著作。④张静庐所著《中国小说史大纲》粗疏简率且识见有限,而郭绍虞所编译《中国小说史略》乃出日本学者文学史著书中的小说部分,局限也显而易见。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才可以说是具有学术价值的第一部现代学术视阈下的中国古代小说史。
④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刊行之前,卢隐于一九二三年六月开始,在《晨报副刊》的《文学旬刊》第3-11号上连续刊载《中国小说史略》,不过,卢隐听过鲁迅讲授中国小说史的课程,且其著带有明显的鲁迅影响的痕迹。故不应算是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前的著作。
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是鲁迅在为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古代小说史课程的讲义基础上撰定的。北京新潮社1923年12月印行了上卷(第一篇至第十五篇),1924年6月印行下卷(第十六篇至第二十八篇);1925年,北京北新书局印行合订本,内容上略有修订;至1930年,又在修订后重印。此后印行均为此本。
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的杰出成就,深为时人及后学所推崇。胡适曾说:“鲁迅先生之说,很细密周到,我很佩服,故值得详细征引。”1936年12月致苏雪林函中又说:“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的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 ⑤郑振铎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乃是这时期最大的收获之一,奠定了中国小说研究的基础。”[18](P17)钱杏邨说:“在中国的小说研究、整理、及其影响上看,却是最有成就的一个。中国的小说,是因他而才有完整的史书,中国小说研究者,也因他的《中国小说史略》的产生,才有所依据的减少许多困难,得着长足的发展。”[19]胡从经在其《中国小说史学史长编》中总结了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在中国小说史学这一二十世纪新兴学科建设中所作的贡献”,包括五个方面。[20](P448-475)正因为鲁迅先生《中国古代小说史略》较为真实而清晰地呈现了中国古代小说的历史面貌,可以说,《中国小说史略》是第一部成功的中国古代小说史著。这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⑤ 胡适:《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传序》,《胡适文存》第三集卷五,亚东图书馆1930年版,第411页;胡适:1936年12月致苏雪林函,《胡适往来书信选》中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39页。
一,《中国小说史略》以进化论思想为基础,梳理和呈现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历史脉络,以类型的演变为重点勾勒出中国古代小说的清晰流变。《中国小说史略》将整个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看作一个持续不断的演进过程,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按照历史时空的自然顺序,梳理出中国古代小说从萌芽到兴起到兴盛发展到走向现代的历史过程。同时,对中国古代小说每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中国小说史略》又精准地把握了每一个独特的历史阶段中最突出的小说类型,串联出一条清晰的文章代变的中国古代小说嬗变的历史轨迹,上古“神话与传说”——“汉人小说”——“六朝之鬼神志怪书”——“唐之传奇文”——“宋之话本”——“宋元拟话本”——“元明传来之讲史”——“明之神魔小说”“明之人情小说”——“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清之讽刺小说”“清之人情小说”“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清之狭邪小说”“清之侠义公案小说”“清之谴责小说”。在清晰呈现每一个历史时期主要小说类型的同时,对其时的其他小说类型,特别是此前历史时期的小说类型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延续与新变,也同样加以关注,从而形成完整的不间断的小说发展的历史线索。鲁迅先生后来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的引言中说:“许多历史家说,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那么,中国当然不会例外。但看中国进化的情形,却有两种很特别的现象: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又回复过来,即是反覆;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不废去,即是羼杂。然而就并不进化么?那也不然,只是比较慢……文艺之一的小说,自然也如此。”[1](P311)《中国小说史略》以及后来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的全书写作的逻辑基础,应都是这一思想。另外,《中国小说史略》中对一些小说类型的命名,往往是结合历史实际的精辟总结,如魏晋时志怪小说、志人小说的命名,唐代新体小说传奇小说的命名,清代讽刺小说、谴责小说的命名等等,都为后来者所继承,成为定准。而《中国小说史略》的这种在进化论基础上以类型的演变为重点勾勒出中国古代小说流变的方式,也成为后来中国小说史写作的基本形式。
二,《中国小说史略》以乾嘉之学的方法遴选和确认中国古代小说的重要代表性作品,并以超迈的识见对其艺术成就与历史地位做出判断。《中国小说史略》在清晰呈现中国古代小说历史发展的整体脉络之外,还遴选出每一个时代的代表性小说作家与作品,而对这些作家与作品的确认与批判,则是建立在严格的考证、分析基础上的。中国古代小说作品浩如烟海,然而,却又散佚零落,特别是上古及中古时代的许多作家与作品。鲁迅先生运用乾嘉考据之学的方法,在全面深入考订的基础上,确认、评判。鲁迅先生辑录古小说及相关资料,完成具有作品集性质的《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小说备校》以及未刊稿《明以来小说年表》。其中,《古小说钩沉》主要辑录先唐古小说,《唐宋传奇集》辑录唐宋传奇小说,而《小说旧闻钞》则主要是汇集宋元明清小说及小说相关资料。由此可知,鲁迅先生准备的中国古代小说文本的第一手资料的范围几乎涵盖整个中国古代小说,而这些资料的收集整理,都是其在浩瀚的文献中爬梳、甄别出来的。最后呈现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的这些历代小说实例,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已经掌握了比鲁迅多得多的资料的情况下来审视,无一例外仍然还是恰当的。且鲁迅先生对这些作家作品艺术成就与历史地位的论断,也都十分精审,往往成为经典之论,后来论者言及这些作品,无不加以引用,体现出鲁迅先生的超迈识见。
1924年7月,鲁迅先生在西安讲学,其记录稿后整理成为《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1925年3月收入西北大学出版部印行的《国立西北大学、陕西教育厅合办暑期学校讲演集》二,是鲁迅先生的又一部中国古代小说的简史,其中一些观点,较《中国小说史略》又有所修正。
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及《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之后,二十世纪“自二十年代初到四十年代末,共出现了十五种中国小说史专著”中的其他十二种,[20](P417)大多因袭鲁迅先生之作,创获甚少。新中国以来,对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在研究的角度与方向上,取得了许多突破,比如,宏观研究方面,中国古代小说通史之外,小说断代史、小说类型专门史的撰述出现了许多新成果,文本文献研究方面,中国古代小说史料的整理包括小说文本、小说作者、小说传播等也取得了很大成就。文化研究方面,中国古代小说与社会人文生态的其他学科之间以及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等的互动与关系的梳理等,也都实现了新的突破。然而,自梁启超发起的“小说界革命”以来,在现代学术视阈下完成的中国古代小说史著,却多没有摆脱时间顺序下类型更替的模式,也没有完全、准确、细腻地反映或体现中国古代小说的这一历史嬗变过程。中国古代小说史的书写应该突破固有书写模式,以实现对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嬗变的准确呈现,创新小说史的书写成为迫切需要。
四、中国古代新小说史的书写在中国古代社会特殊的人文生态环境中诞生、发展的中国古代小说,在由广义而狭义的演进过程中,不仅在小说内部即小说的理论观念中、小说的创作实践中以及在小说的理论观念与创作实践之间,必然存在许多的矛盾和冲突、交流和对话,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小说也必然与其共生的其他人文学科形态存在许多的矛盾和冲突、交流和对话,特别是与小说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史传、诸子、诗歌、散文之间更是如此。而正是在这样的各种的矛盾和冲突中,在反复的交流和对话中,中国古代小说实现了从胚芽到雏形的发展,从幼稚到成熟的发展,从依附到独立的发展,从兴起到繁荣的发展,并在经历辉煌之后,直面衰落的历史必然,艰难但却坚定地迈出了现代转型的脚步。
然而,学术界对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无论是微观的古代小说文本研究、小说家研究,还是宏观的古代小说通史研究,断代史或分体史研究,小说流派研究以及小说理论或理论史研究,都很少关注并呈现中国古代小说发展进程中广狭二义的演变以及小说与史传、诸子、诗歌、散文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交流和对话。所以,重新返回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历史现场,还原中国古代小说孕育、生长、发展、嬗变的具体社会人文生态环境,在历史现场中审视中国古代小说由广而狭、由文类而文体的过程,以及小说与史传、与诸子、与诗文及其它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交流与对话,爬梳、整理、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小说在这些矛盾和冲突、交流和对话中的立场和选择以及最终的历史走向。这应当是一种值得尝试的中国古代小说史的书写策略。
当然,重返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历史现场,在“广阔的文化与生活空间中”中观照中国古代小说的同时,[21]结合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特殊性,应当特别关注与小说文体以及中国古代小说特殊品格相关的基本要素,即要特别关注中国古代小说在其历史发展中小说性特殊品格如叙事性、传闻性或虚构性、形象性以及文体体制等,关注中国古代小说作为小说的特殊品格的发生与演变。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小说自身小说性特殊品格的发生与演变应该是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惟其如此,生活史的书写才不至于散乱与无序,才能准确反映和呈现中国古代小说由广而狭、由文类而文体的特殊嬗变历史。窃以为,结合小说文体的普遍性与中国古代小说的特殊性,这条主线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中国古代小说的渊源问题。从古至今,出现过多种对中国古代小说渊源的推想,我们认为,中国古代小说的渊源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观念与理论层面,一是创作实践层面。二者之间存在相通与差异。在观念与理论层面,“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是指与当时所公认的能够治国平天下的大道不一致的言论或见解,或可说是与主流思想不相一致的另类思想,且包含轻视态度。在小说的这一原始本意下逐渐形成的小说,是文类小说,属于广义小说范畴,其最初一批作品见于《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共15篇。在创作实践层面,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古代小说,属于狭义小说范畴,有两个源头,一是叙事渊源——故事,一是文体渊源——史传。它在上古以来浩博而充满原始朴素气质的神话传说等故事与系统而多样的史书母体中,经过漫长的孕育,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在先秦至于两汉时期终于破壳而出。其最初形态从杂史杂传中孕育并分离出来,故称为杂史小说或杂传小说,《汲冢琐语》《穆天子传》《山海经》等即是。
2、中国古代小说的身份问题。在中国古代经、史、子、集的四部分类法中,集部基本可以和文学类相对应。但我们知道,从《汉书·艺文志》将小说类置于诸子略以降,子书成为小说的基本身份,至唐,刘知幾通过严密的理论论述,又赋予小说史流身份,从此,小说大致处于亦子亦史的身份标签之下。这种本质属性与外在身份的错位,对中国古代小说影响巨大。一方面,双重身份给中国古代小说带来了许多发展机遇,一方面,也给中国古代小说带来了较大的发展困境。同时,对自身真实身份归属的寻找、论证与争取,也成为中国古代小说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具体过程是,作为广义的小说即文类小说,在走向现代的进程中,其涵纳“范围由广而狭,大大缩小了”,逐渐与狭义的小说即作为通常意义上的小说重合,走向同一。最终,小说由文类转变为文艺学意义上的文学文体概念,也就是小说成为与诗歌、散文、戏剧等并列的文学文体之一,这一转变在晚清“小说界革命”中得以实现。
3、中国古代小说的虚实问题。虚构是小说艺术的本质特征。但中国古代小说在史传的母体中孕育,并在历史的发展中深受史传的影响,因而,史传的实录精神成为中国古代小说艺术完成自我塑造面临的巨大难题,中国古代小说在历史的发展中逐渐获得了对自身属性的清晰认识,并在与史传的冲突与对话中,形成了正确的虚实观。从志怪志人小说的着意实录,到唐人传奇小说的有意虚构,到宋元明清小说的虚实相半以及对艺术真实的追求,对小说虚构与真实的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随着“小说界革命”的兴起,在对西方文艺思想的接受中,小说本体的身份得到了确立,人们对小说的虚构性特征已达成了共识,同时,对小说中虚构与真实的关系,也有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和把握。
4、中国古代小说的功用问题。作为文艺学意义上的小说,审美创造是其最重要的功能,然而,由于中国古代小说特殊的身份与定位,因而就相应地产生了特殊的功用期待。归纳起来,中国古代小说在历史的发展中,主要承担了以下功能:一是思想的承载与知识的记忆,包括“明神道之不诬”“有补于人心世道”“以备史官之阙”以及其他种种主题思想。二是故事的讲述与生活的演绎,故事的讲述是中国古代小说一个非常重要的功用,而鲜明的故事讲述传统与标识,一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重要特色。三是人物的塑造与性格的突显。四是“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的审美追求与创造。
5、中国古代小说的地位问题。中国古代小说始终处于边缘地位,无论是在思想知识体系还在历史知识体系中,都是如此。因而,即使将其纳入中国古代文学生态体系之中,依然如此。造成中国古代小说边缘地位的原因,与“小说”以此出现时的原始本义有关,与班固权威的历史置评有关,与刘知幾的理论论述有关。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古代小说通过比附史传、比附诗文以及小说评点等理论形式,提出平等诉求,进行了不懈的抗争。并最终在“小说界革命”中获得文学中心的地位。
6、中国古代小说的民族性问题。中国古代小说作为世界小说文学的一部分,与世界其他各国的小说一样,具有许多共性。但由于中华民族社会历史人文生态的特殊性,中国古代小说艺术又有着独特的民族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史传传统影响下形成的独特叙事艺术,二是在诗骚传统影响下形成的独特抒情品格,三是文言与白话二水分流交汇与雅俗相斥相融的历史发展形态,四是发展的阶段性与类型的多样性。
对于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这里我们仅仅是提出了思考的大致方向,毫无疑问,以上每一个问题,在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进程中,都因为各种内外因素的纠葛,往往呈现出复杂的历史状貌,比如中国古代小说的虚实问题,虽然在历史的进程中有一条主线,从志怪志人小说的着意实录,到唐人传奇小说的有意虚构,到宋元明清小说的虚实相半以及对艺术真实的追求,对小说虚构与真实的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但其间虚与实的纠缠实际上却远非如此简单,包括对虚与实的内涵认识在内,每一个阶段甚至在某一个历史时期,他们之间的碰撞都是激烈的,比如在明清历史小说的兴盛时期,虚与实内涵与观念、如何对待真实与虚构,即使在历史小说家内部,也有着巨大的分歧。
也正因为如此,书写立体、多维的中国古代小说史,必须把注意力集中于中国古代小说的理论与实践中以及理论与实践之间、中国古代小说与史传、诸子、诗文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交流与对话,通过将这些矛盾与冲突、交流与对话置于具体的历史人文生态环境的细致考察中,才能准确地揭示中国古代小说的历史嬗变。因而这样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更加接近历史“生活”中的中国古代小说,也因此必将突破对中国古代小说艺术的许多固有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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