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发展研究院,山东 青岛 266100
2. Institute of Marine Development,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China
2022年12月,日本政府出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和《防卫力整备计划》。其中,《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明确将中国定位为“前所未有的最大战略挑战”,并提出要从根本上加强“多维度统合防卫力”建设,到2027年将防卫预算上升至GDP的2%的水平。[1]“二战”后, 日本年度防卫费一直未超过GDP的1%,这一指标也被视为日本政府在防卫政策上设定的一道红线。[2]此次防卫预算调整无疑突破了政策红线,也预示着日本国家安全战略正在发生历史性转向。
在日本国家安全战略中,海洋安全保障一直处于核心地位。2018年日本发布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正式提出“综合海洋安全保障”理念。与理念同时提出的,还有保障海洋安全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作为基础性措施的海域态势感知(Maritime Domain Awareness,简称MDA)体系建设最值得关注。近年来日本政府不仅已在周边海域管理中使用MDA,而且将其作为对外安全合作的重要议题。
当前,学界对日本MDA体系建设的研究,一是在日本海洋战略或海洋安全合作研究中有所涉及,[3][4][5][6]二是探讨MDA信息平台的发展走向,[7][8]整体介绍日本MDA体系的成果颇少。[9]MDA作为实现海洋安全的重要工具,理应受到足够重视。而且日本MDA体系建设动向与中日关系以及我国安全利益息息相关,对日本MDA体系及其发展动向开展研究已势在必行。
一、安全实践论——日本MDA体系的分析框架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提出“综合海洋安全保障”理念,而实现这一理念的具体路径正是建设MDA体系。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提出,为尽早察觉海洋安全保障方面的威胁,必须强化海洋安全保障基础,致力于实现日本跨领域的海洋安全保障,而实现以上目标,必须进行MDA体系建设。实际上,MDA体系建设不仅是对海洋安全政策的执行,而且可以成为建构海洋安全的手段。
近些年,日本海洋政策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强调本国周边海域安全环境日益恶化,其“安全建构”的核心内容包括“威胁建构”与“对策建构”两方面。
首先是“威胁建构”。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中有18处提及“威胁”,仅有1处明确表示为自然灾害的威胁。[10]第四期《海洋基本计划》有20处提及“威胁”,具体的威胁包括所谓的“外国公船侵入我国领海”“外国军舰在我国领海内航行”“外国渔船等非法作业”“外国调查船擅自进行海洋调查活动”“朝鲜的弹道导弹发射”“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相关物资的运输活动”。[11]日本建构“威胁”的思路显然是将周边海域国家塑造成假想敌。
其次是“对策建构”。第三期和第四期《海洋基本计划》分别有25处和18处提到“秩序”一词。计划表示,为实现基于“法治”的“自由开放的海洋秩序”,政府正在推进“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 Strategy)。具体内容包括提升日本海上执法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信息共享和能力支援。[10][11]
不难发现,无论是“威胁建构”还是“对策建构”,海域态势的感知能力都不可或缺。对前者而言,MDA将提供“威胁”的所谓“数据支持”和“确凿证据”;对后者而言,MDA将是执法依据和国际合作关键筹码。换言之,MDA是日本建构海洋安全的实践路径。
“安全实践论”(Security Practice Theory)是2015年克里斯蒂安·布格(Christian Bueger)在界定海洋安全概念时提出的分析框架。这一理论植根于对安全化的理解,关注安全化过程中的实施措施,考察行为体的真实意图和行为。其中,实践是分析的中心单元,是指有组织的行动和言论。[12](P2)海洋安全实践则是行为体在加强海洋安全过程中的实际行动。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行为体以海洋安全的名义进行的实践活动,决定了海洋安全的定义。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国家使用哪些工具和技术以维护海洋安全。[13]
“安全实践论”为本文研究日本MDA体系的海洋安全建构路径提供了必要的分析框架。日本海洋安全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实践正是MDA建设,包括通过雷达、卫星或跟踪数据进行监视,以及通过数据库和信息中心共享和融合信息。行为体运用独特的实践实现海洋安全的意义,并形成制度化;同时,行为体通过每天参与MDA活动,识别威胁、分享信息、协调活动、制定措施,形成安全共同体。[13]因此,本文将从海洋安全的意义建构、海洋安全的议题制度化以及海洋安全的共同体化三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进行MDA体系的“海洋安全实践”效应研究。
二、日本MDA体系的形成过程与基本构成在日本MDA体系建立之初,相关政策内容一直分散在海洋政策、宇宙政策和国家安全保障政策中。直到2015年“海域态势感知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成立,其单独的政策制定工作才得以启动。2018年发布的日本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将MDA界定为“用于保障海洋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振兴海洋产业、发展科学技术等海洋政策制定的多样化海洋相关信息的全面汇总体系”。[10]据此可知,日本的MDA体系建设实质是对海洋信息体系的建设。
(一) 日本MDA体系的形成过程第一,准备阶段。日本建设MDA的动向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出台的第一期《海洋基本计划》。计划指出,有必要建立一个集中管理和提供海洋信息的系统。[14]2013年,第二期《海洋基本计划》提出要实现海洋信息的一元化和公开化,并明确提出利用卫星进行海洋监视。[15]同年,日本内阁府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举行了“海洋信息调查一体化公开项目组”政策讨论会。以此为契机,日本政府正式开始探讨建设MDA体系的政策制定工作。可以说,日本政府从一开始就强调MDA体系的“海洋”符号,将其放置在海洋信息的框架内。
第二,启动阶段。2015年“海域态势感知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成立,MDA单独的政策制定工作得以启动。同年10月,该协调会议发布日本第一份MDA文件《日本海域态势感知相关情况》,系统梳理了日本MDA的内涵、建立背景以及政府将采取的举措。[16]2016年7月,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发布《强化海域态势感知能力措施》,对管理部门、执行部门以及协调方案进行了规定。文件表示,为了强化MDA能力,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事务局、国家安全保障局以及宇宙开发战略推进事务局组成指挥中心,相关府省以及政府相关机关联手合作。[17]
第三,强化阶段。2018年,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明确将强化MDA体系作为加强“综合海洋安全保障”的首要政策举措,并提出三种强化路径——信息收集、信息共享和国际合作。[10]与此同步,综合海洋政策本部通过了《强化海域态势感知能力的措施与方针》,对MDA的信息收集对象、信息技术平台与国际合作渠道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18]2023年12月22日,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废止了之前的MDA相关文件,并提出日本MDA构想方案。新的方案提出了今后日本MDA的强化方向以及具体措施。一是加强AI技术运用,将“信息利用”作为第四种强化路径,以提升日本“海洋可视化”目标。二是MDA相关政策的推进体制更为完善,增加地壳变动监测、海底电缆信息收集等活动。[19]
(二) 日本MDA体系的基本构成首先,信息收集系统。第一,管理部门由综合海洋政策推进事务局、内阁官房国家安全保障局和宇宙开发战略推进事务局共同组成。其中,国家安全保障局、海上保安厅和防卫省专门负责海洋安全保障和海上安全方面的信息收集管理。[15]第二,信息收集系统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助于尽早察觉海洋中的威胁、风险的信息收集系统;另一类是辅助推进海洋政策的信息收集系统。前者主要由防卫省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负责,双方开展日常性的警戒监视活动,进行相关信息收集。后者的执行部门包括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和环境省等省府,以及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等政府相关部门。[16]
其次,信息共享系统。第一,“海洋状况显示系统”①(以下简称“海知”)是强化日本MDA体系的重要一环。2019年4月,海上保安厅开始运行“海知”,该系统汇总200多种海洋信息,并在屏幕上实时显示全球海洋动态信息。海上保安厅、气象厅及其他相关省府,汇总以及政府机构和社会团体所收集的海洋信息将汇集到“海知”,以便信息进行跨部门的共享。第二,防卫省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涉及海洋安全保障和海上安全方面的信息,因其保密等级高,并未被纳入“海知”,仅供防卫省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之间共享,并由以上两部门协商决定可以共享信息的相关部门,以便合作进行海上执法。[9]
①“海洋状况显示系统”是由海上保安厅整备运行,用于汇集、共享海洋信息的信息系统。“海知”(海しる)是日本政策文件中对这一系统的简称。
日本MDA体系自第一期《海洋基本计划》开始孕育,历经较长时间建设,现已经基本成型。追踪日本MDA体系的建立过程,可以发现其战略定位、信息收集对象和针对海域不断清晰化、具体化。如今,MDA体系不仅已成为日本海洋信息数据库、多元主体共享的平台,更在逐渐转变成日本与其印太同盟伙伴开展海洋安全合作的新纽带。
三、日本MDA体系下的“海洋安全”意义建构安全实践论认为,行为体的实践可以毫无争议地赋予海洋安全以必要性和意义。[13]换言之,本文首先需要分析的是,日本建设MDA体系的行为是否建构了海洋安全的意义。
(一) 多维度空间信息一体化与“海洋信息”建构2018年,为提升自身海洋安全能力,日本提出构建“多维度综合防卫力”的设想,要求有机融合海陆空传统领域与太空、网络、电磁波等新领域的防卫力量。2023年,第四期《海洋基本计划》提及将海洋、宇宙、人工智能与量子等各种形态的假想空间和现实空间进行高度融合。[11]
目前,日本MDA体系的信息收集类型包括海洋环境信息、船舶相关信息、海洋基础设施相关信息、基础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16]从信息收集的手段来看,日本政府通过舰艇、巡逻船、飞机、卫星、雷达、调查观测船等多元化手段实现对海洋信息的强化收集。同时,日本以强化海洋安全保障的名义,推进海洋信息一元化,除保密性高的海洋信息外,各部门收集的其他信息将汇集至“海知”,以实现跨领域流通。从“海知”汇集的水温、海流、海底地质图、气象卫星图像等200多项信息内容可知,所谓“海洋信息”实际上囊括了从周边到极地,从深海到太空,从大气、洋流到雷达信号和电磁波的多维度空间信息。
由此可知,多维空间的一体化导致“海洋空间”的内涵广义化,领域衍生化。无论是陆海空的传统空间,还是电磁波、网络、宇宙等新空间领域,都能经过MDA体系被定义为“海洋空间”。日本政府通过MDA体系建设,多维度地拓展了“海洋空间”,重新定义了“海洋信息”,使得海陆空及太空、网络、电磁波等新领域也成为获取“海洋信息”的来源,扩充了判断海洋安全的信息来源。同时,日本政府推行海洋信息一元化,意味着所有海洋信息都将被强制共享,这必然会使海洋环境、海洋产业、科学技术等非传统安全被纳入传统安全范畴,为提升日本防卫力量服务。可以说,日本政府重视“海洋”符号,实际上是以“海洋”为名,实现多维度空间信息的一体化收集。
(二) 实施有效的海洋信息管控第一,海洋信息系统的管控。日本的海洋地理信息系统经过多次迭代,一直由海上保安厅负责。2003年,为保护沿海环境,应对漏油事故,海上保安厅启用Web-GIS地理信息系统“CeisNet”。2010年,海上保安厅启用又一新型信息系统“海洋信息透明屋”,使用者可以在这一系统中检索获知每项海洋信息的来源机构。2012年,海上保安厅启用“海洋台账”信息系统,用户可进入系统,自由选择获取海底地形、航线、海流等各种信息。2019年4月,海上保安厅开始运行“海知”。可以说,海上保安厅长期负责海洋信息的管理和提供,是MDA体系海洋实践中的核心部门。
第二,海洋信息安全等级的界定。日本政府根据敏感性将海洋信息分为三个等级,并且强调信息与信息需求者之间的针对性。第一等级是“民间共享信息”,第二等级是“政府部门共享信息”,第三等级是“海洋安全保障部门间共享信息”。日本政府把上述第一、第二等级的共享信息纳入“海知”,并将第一等级的“民间共享信息”定为公共系统,第二等级的“政府部门共享信息”则只能由政府内部使用。上述两个等级的信息由海上保安厅负责管理和运营。第三等级的信息因需要保密,并未被纳入“海知”,仅供自卫队、海上保安厅使用。[17]
日本建设的MDA信息共享系统,与其说是实现信息共享,不如说是造成了信息的管控。所谓“民间共享信息”只是三个等级中位于最低等级的部分信息,其他信息则只能供政府内部甚至个别机构使用,并且等级的界定权限也属于政府执行部门。换句话说,日本的海上保安厅与自卫队事实上管控着MDA体系的信息渠道,拥有对多维空间信息性质的界定权力。
实际上,日本政府对MDA体系所获“海洋空间”相关信息进行管制的结果,必然是相关信息主要被海上保安厅与自卫队使用。这两个政府部门的职能主要在于保障日本周边海域安全,并且主要围绕传统安全开展工作。因此,两者能在传统海洋安全实践中,将MDA体系提供的“海洋信息”当成军事信息加以运用。MDA体系通过“海洋信息”的军事化,赋予“海洋安全”以毫无争议的必要性与意义。
四、日本MDA体系运作导致“海洋安全”议题的制度化安全实践论认为,“海洋安全”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多种机构之间的协调。既包括军地协调,也包括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政府部门与民间企业之间的协调。[13]日本对MDA体系的建设正在使日本多元化主体之间逐渐形成“制度化”关联。
(一) “海知”中的多元主体协调机制日本MDA体系建立之前,各省府、政府相关机构根据各自的政策目的,进行海底地形和海洋气象等海洋调查,并将获得的海洋信息进行整理、储存和公开。这样的信息管理模式,一是造成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获取相关信息困难;二是政府部门保管不当,造成部分信息遗失。对此,日本通过建立MDA体系,将分散的海洋信息汇集,特别是针对政府及地方社会团体通过海洋调查得到的信息。在确保保密性的同时,实现信息在相关部门之间的传递。
日本MDA体系赋予了各主体明确的分工,以及互相合作的职责。例如,在利用卫星技术收集海洋信息方面,国土交通省气象厅利用气象卫星、雷达等进行海洋观测,掌握气象和水象信息。海上保安厅使用ALOS-3卫星监控日本周边海域。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负责开发运用各种地球观测卫星收集的信息,提供给政府相关机构和研究机关,用于制定海洋环境、水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16]社会力量亦有所参与,日本SNET公司于2019年开始利用低轨道卫星图像提供“高频船舶检测服务”,该服务用于海洋监测和海洋物流。
“海知”的建设重点则是扩大信息来源以满足多元主体的信息需求。作为确立MDA体系的重要一环,“海知”不仅处理政府拥有的信息,而且处理包括地方公共团体、民间企业、学术界、海外机关拥有的信息。为了充实“海知”登载的信息量,特别是以沿海地区为中心的海洋信息,日本政府积极与地方公共团体、民间信息拥有者展开合作交流,并和“海知”的宣传活动、使用方法说明会等配套进行。[20]另外,在国境监视方面,日本政府正加强与民间机构合作,将渔民提供的信息纳入收集范围。[10]
(二) 实现海洋信息管理的“军”“警”融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提到,当前日本周边安全环境呈现“混合战争”盛行、“灰色地带”事态频繁的状况,因此要在网络、海洋、技术等多个领域强化信息收集和警戒监视体系,维护国家利益。[1]在这一背景下,日本的“警”“军”融合进一步深化,特别体现在双方信息共享方面。[21]2022年12月,岸田文雄政府推出《海上保安能力强化方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海上保安厅与警察、自卫队等有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制度,充实包括制定武力攻击事态时防卫大臣对海上保安厅的“统制要领”,并实施联合训练。[22]
如今,海上保安厅通过引进先进装备,构建全天候的海洋监视系统与自卫队实现海洋信息的实时共享。2022年10月,海上保安厅引进MQ-9B“海上卫士”(Sea Guardian)无人机。MQ-9B是长航时海上监视无人机,具备很强的全天候侦察监视能力。日本政府将其安置据点设在青森县八户市的自卫队基地,这一举动无疑表示海上保安厅已被纳入了防卫省构建的周边海域无人机监控体系。对此,日本防卫大臣滨田靖一表示,“海上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打算通过操作MQ-9B,大幅提高其MDA能力”。并且海上保安厅MQ-9B所收集的信息,将与海上自卫队实时共享。[23]另一方面,《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的通过,将进一步促进防卫省与海上保安厅的技术升级和装备更新。两者将联合参与指定基金协议会,包括“使用先进无人机技术,利用高效、机动的自律型无人侦察机(AUV)构筑海洋观测·调查体系”“运用尖端感知技术从海面到海底进行全天候持续观测、调查、监视的系统开发”等措施。[24]
因此,建设MDA体系的过程,实际上正是日本政府推行“海洋安全”制度化的过程,也是多元主体实现制度化互动的过程。为扩充MDA体系信息来源以满足海洋安全保障需求,日本政府必须不断推进制度化改革,实现各省府、政府相关机构和社会力量之间的稳定互动,由此产生了各类“海洋安全”议题。换言之,实现了“海洋安全”议题的制度化。
五、日本MDA体系建设推动“海洋安全共同体”的形成安全共同体是一种政治合作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共同体成员之间没有战争,和平解决冲突,互信和集体认同感增强。安全共同体是不同于联盟的一种独特的安全治理形式,涉及识别不同的威胁和共同应对这些威胁。而海洋安全共同体概念则是对安全共同体概念的借鉴和具象表达。[13]日本建设MDA的另一影响正在于推动特定国家之间形成海洋安全共同体的关系。
日本MDA体系的信息共享并非只限于国内社会,而是同时面向美国等同盟国及伙伴国。日本既无法独自全面收集重要海域信息,也无足够能力独立应对周边海域局势的变化。为此,日本期望通过加强与同盟国、伙伴国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提升自身海洋监视能力,“维护和发展国际海洋秩序”。[11]可以说,MDA体系从建设之初就以所谓价值观相同的国家为信息共享和收集的对象。正如黄大慧所言,日本的海洋战略已呈现出价值观安全化态势,并将对外海洋安全合作作为优先事项。[25]而日本MDA能力建设作为海洋安全合作的重要实践,也必然遵循这一趋势。
首先,利用双边关系开展MDA合作。第一,日美同盟合作。日本MDA体系建设是应美日同盟的合作需求开展的。2015年,《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提到,日本自卫队与美军将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构筑并加强对海洋监视信息的共享,通过适时的情报监控侦查(ISR)与演训,共同采取多方面措施,维系并加强美日两国军事合作。[26]同年,《关于我国海域态势感知(MDA)》明确提出,为切实强化美日同盟,综合强化日本的海洋监视能力,政府整体必须更加有效、高效地把握和认识MDA。[16]2022年5月,日本海上保安厅与美国海岸警卫队太平洋方面司令官签订《在基于法治的参与中建立具有人道主义和诚信的和平与繁荣稳固联盟》(SAPPHIRE),其中要求双方不仅要开展联合训练、推动成员交流以及信息共享,还要在未来采取共同行动。10月,美军的攻击型无人机MQ-9“死神”被部署到鹿儿岛的鹿屋航空基地执行侦察任务。此外,海上保安厅引进的MQ-9B是美军MQ-9无人机的衍生型号,在理论上两者实现实时情报传输并无技术障碍。第二,日澳、日印等“准同盟”合作。澳大利亚于2018年开始尝试在南太平洋地区推进MDA监控等活动。2023年3月9日,日本海上保安厅与澳大利亚内务省国境警备队签署《共同把握海洋状况的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27]另一方面,2018年,日印海军签署了《日本海上自卫队与印度海军深化合作执行安排》的协议,致力于两国海军MDA信息共享。[28]2019年11月,在“2+2”战略对话上,日印表达了进一步加强MDA合作的决心。在印度设立“印度洋地区信息融合中心”后,日本以派遣“国际联络官”的方式,为该中心提供信息共享、数据分析、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等帮助。[29]
其次,利用区域框架开展MDA合作。2022年,美日印澳在东京召开“四方安全对话”(QUAD)峰会,会上宣布推出印太海域态势感知伙伴关系(IPMDA)这一海上安全新倡议,宣称以打击“非法捕捞”为目标实现海上信息共享。美国高层认为,构建IPMDA可借助区域盟国和伙伴国的力量,大大降低地区MDA体系建设及遏制竞争对手海上影响力外扩的成本。[30]另外,日本以“预防灾害”的名义,配合美国,为越南、印度等印太地区沿岸国家提供MDA技术支援。具体包括提供巡视船,帮助上述国家建设通信系统和船舶航行监视系统,派遣专家和研修培养人才等。与此同时,在2023年通过的《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实施方针》(OSA)的指导下,日本海上保安厅将为其伙伴国提供军事装备并帮助其完成基础设施的整备。[31]
最后,利用国际平台开展MDA合作。日本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UNESCO)等国际平台,实现海洋观测信息收集和共享,并构筑MDA合作体制。在北极地区,日本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合作,设立研究基地,其基地观测数据由北极地区大数据系统(ADS)进行收集和公开。2021年进入ADS的访问量约359万次。[32]此外,2021年,日本国立研究开发法人海洋研究开发机构(JAMSTEC)计划建造日本首艘具有破冰能力的科考船,以赴北极海开展各种科学考察。
日美在同盟框架下,推动建立“准海洋安全联盟”网络。自从总统拜登上台以来,美国政府一直强调提升联盟和伙伴关系,整合相关区域内有实力的同盟国和伙伴国力量,提升其海域感知能力,从而建立从东北亚、台海、东南亚延伸至印度洋及南太平洋等区域的“准海洋安全联盟”网络。从近年来美日同盟及其与伙伴国的合作态势看,以我国海洋活动为话语,进行“叙事战争”,推进地缘战略的意图十分明显。MDA体系提供来自“海域态势感知”的所谓“事实依据”,是美日及其同盟国家进行“叙事战争”的重要助推工具。IPMDA等机制的出现,将进一步扩大美国在印太的“准海洋安全联盟”,助长其“基于规则的秩序”。[33]日本政府通过MDA体系建设合作,进行信息分享,还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区域内国家的积极性,促使后者追随美日同盟,共同推进“印太战略”。
六、日本实践“海洋安全”的自我限制必须看到,日本在建设MDA体系的实践过程中,虽然带来了海洋安全的意义建构、海洋安全的议题制度化以及海洋安全共同体化的效应,但正是这三个方面存在的国内外限制因素,将给日本通过建设MDA体系,实践“海洋安全”的进程带来限制与障碍。
(一) “海洋安全”意义建构中的身份认同困境“海洋国家”的认知内化是建构“海洋安全”意义的文化基础。日本将“海洋”赋予“自由、民主、法治”的内涵,并将其作为国家合作的依据。但事实上,所谓“海洋国家”彼此之间一直存在异质性问题。
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日美贸易摩擦及日美关系恶化之际,“日本异质”论盛行一时。[34](P275-276)现如今,“印太战略”将遏制中国崛起作为重要内容,这一企图也造成了区域内的对抗态势,[35]区域内各国在对待中国的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同时,所谓“海洋国家”也有着各不相同的国家利益,在开展MDA合作时,都面临如何衡量加密、敏感信息的共享,以及如何避免共享与合作时国家主权权益受损的问题。
另一方面,日本贯彻排他性的海权观,以“海洋国家”为“我者”,也在强调非“海洋国家”的“他者”。在这一身份定位下,不仅中国、朝鲜是“大陆国家”,就连韩国也未必是“海洋国家”。如以此标准做判断,则日本为维护自身海洋安全利益,必然不能选择与周边国家合作。[36]既然日本政府已经选择将MDA建设作为对印太海域所谓伙伴国家的援助内容,则MDA体系也就成为日本对抗特定国家的符号。但事实上,MDA体系既不能真正消除日本与所谓“海洋国家”之间的隔阂,又将切实地阻碍日本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合作,如此自我限定式的发展,必然无助于海洋新空间拓展与海域态势感知能力的建设。
(二) “海洋安全”制度化的日本国内制度限制近年来,尽管日本以建设MDA体系为由,进行了全方位的制度建设,但战后以来,日本国内的制度框架依然对MDA体系发挥功能形成了多方位的限制。
首先,宪法的前提性限制。日本战略学界认为,日本的外交政策受到和平宪法的限制。[37](P23)虽然安倍第二次内阁启动后,日本政府为谋求政治大国地位而极力推动修宪,[38]但在经历了多次修宪失败并不断更新修宪构想后仍然屡遭挫折,至今并未实现修宪。其次,海洋战略的框架限制。日本自发布《海洋基本法》、第一期《海洋基本计划》之时起,即确立了海洋战略的六个基本理念。②尽管近期的日本海洋战略呈现出“传统安全化”转向,[3]但初期构建的框架依然影响着海洋战略的发展。最后,既有信息平台的技术限制。一是“海知”因为其公开性,所以并不适合处理高度机密的信息。二是“海知”的协调和运作目前处于分离状态。海上保安厅负责“海知”的运作,而综合海洋政策推进事务局则作为指挥中心,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三是根据民意调查的结果,“海知”在海洋相关领域的认知度仍然很低,没有得到充分利用。[20]
② 六大理念包括开发利用海洋与保护海洋环境相协调、确保海洋安全、增进对海洋的科学认识、海洋产业的健康发展、海洋的综合管理、关于海洋的国际协调。
(三) 美日同盟机制对“安全共同体”的限制加强美日同盟是日本建设MDA体系的重要动因,也是MDA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目的。可以说,MDA体系安全共同体化目标正是近年来美日共同致力于打造的“印太联盟体系”。但同盟机制同样对日本MDA体系发挥作用构成限制。限制因素既包括自身缺陷,也涉及外在制约。
首先,日本MDA体系建设受到美日同盟机制的内在限制。一方面,日本一直恐惧于传统同盟困境中的“被抛弃”心理。如今,日本试图通过在支持同盟方面发挥更大的防务作用,降低美国放弃美日同盟的可能性。[39]这就造成日本MDA建设偏向军事化并事实上服务于美国的战略需求。然而另一方面,日本又面临同盟针对对象与同盟经济伙伴的同一性困境。[40]“被抛弃的担忧”促使日本不断迎合美国,用美国的安全利益替代本国的安全利益。但与此同时,军事建设所针对的对象国又同时是重要的经济伙伴国。日本在同盟机制中左右为难的处境决定了其MDA体系既需要把传统安全威胁作为重点,又无法彻底军事化。
其次,日本希望借助同盟机制,在印太盟伴国家的MDA体系建设中发挥更为主导性的作用,但盟伴国家也同时成为日本MDA体系发展的外部限制。就日本重要的MDA合作对象东盟而言,海洋安全一直是其主要关切点。日本对东盟国家提供MDA技术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与这些国家的关系。但近些年,日本政府修宪强军的路线展现出愈发明显的军事化色彩。另外,日本假借海洋安全合作之名过度介入东南亚各国的安全事务,让东盟对日本的合作意向保持警惕。[41]因此,为保障自身在安全事务上的主导地位,东盟仍会坚持其自身的外交策略与安全利益,不会轻易与日本展开更深层次的MDA相关合作。[42]
七、结语MDA是行为体掌握海洋信息并开展有效行动的关键技术,也是日本建构海洋安全的实践路径。日本通过加强信息收集系统、信息共享系统和开展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强化本国的MDA能力,并凭借这一能力优势,展开对周边海域乃至更广泛的印太海域的持续监控与势力渗透。可见,日本强化海洋安全保障并不是出于外生性的被动防御,而是带有扩张性的主动选择。当前,日本以海洋安全名义开展MDA体系建设,虽然带来了海洋安全的意义建构、海洋安全的议题制度化以及海洋安全共同体化的效应,但正是这三个方面存在的国内外限制因素,将给日本实践“海洋安全”进程带来限制与障碍。为避免日本海洋安全实践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一方面,中国需要广泛利用各种平台与日本等国开展安全对话,建立并持续完善海上安全联络沟通机制;另一方面,中国应该加强自身的MDA能力建设,与东盟等组织内的国家展开海洋安全合作,对冲日本发展MDA合作给中国施加的安全压力,并为塑造稳定的海洋安全环境而努力。
[1] |
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EB]. 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anzenhoshou/nss-j.pdf, 2022-12-16/2023-11-12.
( ![]() |
[2] |
孟晓旭. 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调整评析[J]. 国际问题研究, 2023, (2): 103-121. ( ![]() |
[3] |
张晓磊. 日本《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评析[J]. 日本问题研究, 2018, (6): 1-10. ( ![]() |
[4] |
宋宁而. 被建构的东北亚安全困境——基于对日本"综合海洋安全保障"政策的分析[J].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2021, (1): 72-89. ( ![]() |
[5] |
王旭. 日本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解读[J]. 国际研究参考, 2020, (3): 10-16. ( ![]() |
[6] |
陈秀武, 李晓晨. 安倍晋三执政时期的"综合海洋安全保障战略"评析[J]. 日本学刊, 2021, (2): 23-53. ( ![]() |
[7] |
足立静治. 海洋状況表示システム(愛称「海しる」)の運用[J]. 地図, 2019, (3): 16-20. ( ![]() |
[8] |
野中健一. 竹島周辺海域の海洋状況把握が困難な原因[J]. 島嶼研究, 2021, (2): 165-179. ( ![]() |
[9] |
徐永智, 王旭. 日本海域态势感知体系的构建与影响评析[J]. 太平洋学报, 2023, (8): 59-73. ( ![]() |
[10] |
内閣府. 海洋基本計画第3期[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3/pdf/plan03.pdf, 2018-05-15/2023-06-15.
( ![]() |
[11] |
内閣府. 海洋基本計画第4期[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4/plan04.html, 2023-04-28/2023-08-13.
( ![]() |
[12] |
Bueger C, Gadinger F. International practice theory: new perspectives[M]. Basingstoke: Palgrave MacMillan, 2014.
( ![]() |
[13] |
Bueger C. What is maritime security?[J]. Marine Policy, 2015, (53): 159-164.
( ![]() |
[14] |
内閣府. 海洋基本計画第1期[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1/pdf/plan01.pdf, 2008-03-18/2023-08-13.
( ![]() |
[15] |
内閣府. 海洋基本計画第2期[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2/pdf/plan02.pdf, 2013-04-26/2023-07-05.
( ![]() |
[16] |
内閣府. 我が国における海洋状況把握(MDA)について[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mda/pdf/mda_concept.pdf, 2022-11-13/2024-01-16.
( ![]() |
[17] |
内閣府. 我が国の海洋状況把握の能力強化に向けた取組[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MDA/pdf/h28_MDA_main.pdf, 2016-07-26/2023-08-13.
( ![]() |
[18] |
内閣府. 我が国における海洋状況把握(MDA)の能力強化に向けた今後の取組方針[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mda/pdf/h30_mda_main.pdf, 2018-05-15/2023-09-06.
( ![]() |
[19] |
総合海洋政策本部. 我が国の海洋状況把握(MDA)構想(案)(概要詳細)[EB]. https://www.kantei.go.jp/jp/singi/kaiyou/dai21/06shiryou3-2.pdf, 2023-12-22/2024-01-16.
( ![]() |
[20] |
内閣府. 令和元年度海洋状況表示システムの活用推進に関する検討会報告書[EB]. 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MDA/pdf/r2_report.pdf, 2022-11-13//2024-01-16.
( ![]() |
[21] |
程蕴. 论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军事化发展倾向[J]. 日本学刊, 2023, (3): 52-74. ( ![]() |
[22] |
海上保安能力強化について[EB]. https://www.kantei.go.jp/jp/singi/kaihotaisei/nouryoku/dai1/siryou.pdf, 2022-12-16/2023-11-10.
( ![]() |
[23] |
防衛省·自衛隊. 防衛大臣記者会見[EB]. https://www.mod.go.jp/j/press/kisha/2022/1108a.html, 2022-11-08/2023-11-10.
( ![]() |
[24] |
内阁府. 令和4年12月に公募を開始した研究開発構想に係る指定基金協議会に参加が想定される関係行政機関等について[EB]. https://www8.cao.go.jp/cstp/anzen_anshin/program/4kai/bessi4.pdf, 2023-02-08/2024-01-16.
( ![]() |
[25] |
黄大慧, 朱榆雯. 日本价值观的安全化与日印海洋安全合作[J].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2023, (3): 24-50. ( ![]() |
[26] |
The guidelines for Japan-U.S. defense cooperation[EB]. https://warp.da.ndl.go.jp/info:ndljp/pid/11591426/www.mod.go.jp/e/d_act/us/anpo/pdf/shishin_20150427e.pdf, 2015-04-17/2023-11-10.
( ![]() |
[27] |
海上保安厅. 日豪海上保安機関間の MDA に関する協力覚書を締結[EB]. https://www.kaiho.mlit.go.jp/info/kouhou/r4/k230310/k230310.pdf, 2023-03-09/2023-08-13.
( ![]() |
[28] |
日印ビジョンステートメント[EB]. 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15828.pdf, 2021-09-14/2024-01-16.
( ![]() |
[29] |
包善良. 莫迪执政以来印日海洋战略合作新态势及前景[J]. 现代国际关系, 2019, (9): 34-43. ( ![]() |
[30] |
美加强海域态势感知行动[EB]. http://military.people.com.cn/n1/2022/1212/c1011-32585576.html, 2022-12-12/2023-03-28.
( ![]() |
[31] |
外務省. 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支援の実施方針[EB]. 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487363.pdf, 2023-04-05/2023-11-10.
( ![]() |
[32] |
周颖昕. 日本以科研项目推进本国北极政策的实践及启示[J]. 中国发展观察, 2022, (11): 126-128. ( ![]() |
[33] |
刘雪莲, 朱瑞. 美国"基于规则的秩序"的本质内涵及现实分析——东亚海洋秩序视域[J]. 国际展望, 2023, (4): 81-101. ( ![]() |
[34] |
五百旗头真. 日美关系史[M]. 周永生, 译. 北京: 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2.
( ![]() |
[35] |
刘雪莲, 郭鸿炜. "印太"概念下东亚地缘政治结构的转变及中国的战略选择[J]. 东北亚论坛, 2021, (4): 54-68. ( ![]() |
[36] |
河野克俊, 村田晃嗣. 専守防衛を再考せよ[J]. Voice, 2019, (12): 45. ( ![]() |
[37] |
文正仁, 徐承元. 日本复兴大战略[M]. 李春福, 李成日, 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7.
( ![]() |
[38] |
刘江永. 论大选后安倍的修宪政治及影响[J]. 日本学刊, 2017, (6): 1-37. ( ![]() |
[39] |
Jonathan C, Alice H. Japan's alliance-enhancing security developments[J]. Asia policy, 2021, (4): 167-193.
( ![]() |
[40] |
张景全, 刘丽莉. 成本与困境: 同盟理论的新探索[J]. 东北亚论坛, 2016, (2): 11-22. ( ![]() |
[41] |
王传剑, 刘洪宇. 安倍第二次执政以来日本加强与东盟国家海洋安全合作的进展、动因及前景[J]. 南洋问题研究, 2021, (3): 14-29. ( ![]() |
[42] |
透视"印太海域态势感知伙伴关系": 缘何建立与有何影响?[EB]. http://ciss.tsinghua.edu.cn/info/wzjx_mggc/4941, 2022-05-31/2023-08-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