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Issue (4): 114-123  

引用本文  

傅根清. 胡超籍贯生平著述考证[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4): 114-123.
Fu Genqing. A Textual Critique of Hu Chao's Life and Works[J]. Journal of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Social Sciences), 2019, (4): 114-123.

作者简介

傅根清(1963-),男,浙江金华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语言学和传播学研究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9-01-12
胡超籍贯生平著述考证
傅根清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摘要:胡超为汤溪县自成化七年成立之后的第一位进士,官至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中。胡超自幼独奋励学,有能文声;举进士后克勤敬业,清慎廉明,闲暇之余,书卷自娱,性喜与在京诸文友相酬唱;致仕之后,更是恬淡自适,与兄弟子侄吟咏不绝,一生著述颇丰,成就颇高,有《耻庵集》十卷藏于家。由于职位不高,《耻庵集》又毁于火,对于其生平行实与文学创作成就,世人知之甚少。本文即对其籍贯、生平与著述,进行一个系统的考证。
关键词胡超进士    身世籍贯    生平行实    诗文著述    系统考证    
A Textual Critique of Hu Chao's Life and Works
Fu Genqi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China
Abstract: Hu Chao was the first jinshi of Tangxi County since its founding in 1471 during the reign of Chenghua Emperor in Ming Dynasty, and his highest official position was councilor of the Maintenance Department of Ministry of Works. While young, he was independent, hardworking, studious, and already crowned with a reputation of being good at writing. After becoming a jinshi, he was industrious in, loyal to, cautious with and incorruptible in his duties; in his spare time he indulged himself with reading, communicating through literary activities with his friends in Beijing. After retirement, he was even more indifferent to fame and relaxed himself, mostly writing on his concerns and creating poetry together with brothers, cousins, sons, and nephews. He achieved a lot in literary field with numerous writings, and had long kept at home ten volumes of his own works (entitled Chi'an Collection). Because he never served as a very high official and his works were damaged in a fire, the world knew little about his family background, life experiences, and literary achievements. This article is an attempt to give a systematic critique of Hu Chao's life and works.
Key words: Hu Chao    family background    life experiences    literary works    systematic textual critique    

明宪宗成化六年(1470),金华知府李嗣,因“介于龙游之东,金华之西,兰溪之南,遂昌之北”的汤溪一带,“阻山界水,民之趋役输税,往往后期”,议“割四邑之边隅,增汤溪之县治”,奏知朝廷,得到许可,故于成化七年成立汤溪县,首任知县为宋约。

① 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九上《艺文志一》商辂《建汤溪县志记》。

成化八年,胡超参加殿试,获二甲第七十八名,赐进士出身,成为汤溪县成立以来的第一位进士。这对于刚刚成立的汤溪县而言,无疑是一件举县欢庆的大事,为此,在县城南边为其建起了“开封首荐”坊。

② 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三《建置志·坊表》:“开封首荐坊,县治南,为进士胡超立。”

但由于胡超考中进士时,已经48岁,加上生性敦厚,作为工部主事,“默默干饬,不少推逊”,又不喜“与少年争捷径”,“历两考,始升营缮员外郎”,始列朝班,即乞归休,因此在正史中极少有他的记载。只有在当地的方志中,才能看到简略的记载。如:

③《成化八年进士登科录》载其“官年”为46,然按胡超于洪熙元年(1425)计,则为48岁。

④《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四所载文林《明故工部员外郎致仕进阶奉议大夫耻庵先生墓志铭》。

成化《金华府志》卷之十七《人物·国朝汤溪县》:“胡超,字彦超。天顺间例贡,卒业南雍,有能文声。成化戊子应天乡试,录其文为程式。登壬辰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改虞衡司,转营缮员外郎。当官廉慎,自奉如寒士。及家居,至老求学一日废学。有《耻庵文稿》。”

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七《选举志》“进士”下:“成化八年壬辰科吴宽榜,胡超,青阳人。”卷之九《人物·贤达》:“胡超,字彦超,青阳人。天顺间由选贡卒业南雍,有文名。成化戊子,应天乡试录其文为式。登壬辰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改虞衡司,转营缮员外郎。奉使华阳,王餽遗,皆不受,强之,勉取其一,出投之江。至今人以投金名其地。分理通洲河道,隙地为豪右所占,言于尚书,悉夺还之。往年京粮廪庾岁修,费甚巨,超尽剔宿蠹,约其十之五,永为定额。寻上书乞骸骨归。家居未尝一日废学。宏治初,覃恩进阶一级,岁给米四石。子绶举人。”

万历《龙游县志》卷之七《选举》“皇明进士”下:“成化壬辰科吴宽榜,胡超。”又“举人”下:“成化戊子科,胡超,应天中式。”卷之八《人物·宦业》:“胡超,字彦超,龙游乡人。为诸生,有贤名。以贡入国学,中式应天第六人。举进士,授都水司主事,改虞衡。奉使华阳,王餽遗皆不取,强之,勉取其一,出投之江,至今人以投金名其地。分理通州,往时京粮廪庾岁修,费甚巨,超尽剔宿蠹,约其十之五,永为定额。寻上书乞骸骨归。弘治初覃恩进阶一级,岁给米四石。子绶举人。”

康熙《衢州府志》卷之十八《选举表上卷第八·进士》“(成化)八年吴宽榜”“龙游”栏:“胡超。”卷之三十九《艺文志》:“胡超《耻庵集》十卷。”

沈翼机《浙江通志》二百四十九《经籍九·集部二·别集》:“《耻庵集》十卷,万历《龙游县志》:胡超著,字彦超。”

张衡等《浙江通志》卷之二十九《选举·历朝进士》“成化八年壬辰科吴宽榜”下:“胡超,汤溪人。”

光绪《兰溪县志》卷之六《志选举》“明宪宗四年戊子举人”下:“胡超,字彦超,青阳人。前志无,今补……”

如此之类,从事迹上看,显系一人,但或云汤溪人,或云龙游人,让人疑惑。兹就披览所及,特别是《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下文简称《文献录》,今藏金华市婺城区余舅家)的相关记载,对胡超的籍贯、生平、著述等,进行一下系统的考索。倘有疏漏,冀方家有以教之。

一、胡超的身世与籍贯

关于胡超的生世,《文献录》卷二《芳踪志》有明确的记载:“胡超,字彦超,行昌三十五,号耻庵,铭十七公孙,正久(九)公子也……公生于洪熙乙巳九月廿三日,卒于弘治戊申八月二十日,寿六十有四……初名特,改名超,作《班超传奇》以见志。”

铭十七公,即胡荣。《文献录》卷二《高谊志》:“胡荣,字希华,号芸阁,晚号瀫洲渔隐。廉一公季子也。生而性敏,日记千余言。九岁知大义,从乡先生江行甫、江善之游。二江皆往来宋景濂(宋濂)、胡仲申(胡翰)、王子充(王袆)三先生之门,其文词学问悉有轨度。府君相从既久,闻见日益,自经史传记,逮堪舆星卜之说,无不淹贯,为文词清古激烈,二江称其高处可逮古人。与名宦吴公绅、邵公玘、叶公宗文为布衣交。恬然隐德,不慕荣利,凡踪迹所至,人咸爱重之。然常自谦抑,伍于编民,或县符下其乡,即奉役维谨。退而授徒,自乐其志。永乐间,辟人才,不就。邑大夫有所造问,不敢辄行谢。正统五年岁饥,率子侄出粟二千一百石赈之。奉诏旌异,一时士夫豪杰咸以道义相推重。年六十二,以疾终。门人私谥曰‘文庄先生’。”

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九《人物·儒林》:“胡荣,一名道荣,字希华,青阳人。早岁嗜学,蒐猎百家,旁通九艺,与江善之游,继从金华江公若,得其渊源。居家孝友,名重乡闾。守令高其行,都宪邵玘、亚卿吴绅交荐,不起……著有《瀫洲渔唱集》《戒子孙箴》三篇。”

廉一公,即胡麒,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九《人物·质行》:“胡麒,又名廉一(傅按,廉一乃排行,非名也)。父赘枫林(今金华婺城区上境村)刘氏,客死失怙,奉母孀居,克自树立,抚弟廉三,为娶妇,甫期而廉三殁,有遗腹子,名印童,即铭七也。不三月而弟妇亦病故。遂抱印童,令其妻乳之。恐妻意不坚,乃插柳为验,曰:‘柳活,则此子长矣。’后柳果活,妻抚养益坚。及长,婚娶毕,念寄居外家,非善后策,乃携子姪徙居青阳,各授田百亩余。撰《家规二十四条》,有‘出仕不可捷径,临难不可偷生’之语,皆有补于世教。其后子孙簪缨济美,为汤首称。”

正久(九)公,即胡椿,胡超之父。《文献录》卷二《芳踪志》:“胡椿,字宗韶,行正九。文庄先生子,彦超公父……公为冢嗣,代理家政,充万石长,缙绅大夫、郡邑官长及四方贤士,络绎于家……家赀既饶,负气不能下物,为仇家抅讼于京三年。事既白,遂杜门养晦,日于兄弟敦睦天伦以自乐。”《文献录》卷二《阃节》:“胡宗韶之妻祝氏,赠安人……即超之母也。铭十七公长子名椿,字宗韶,行正九。先娶江氏,生三子,继娶祝氏,生子超。”

《文献录》卷四陈琦《工部员外郎耻庵胡公行状》(下文简称《行状》):“弘治戊申,公诣女家,谓曰:‘此行永诀矣。’……八月初,命驾舟过金华访旧,舟中以“故人无一字,贫病有孤舟”分为十韵,作《述怀诗》二十首(傅按,当是“十首”),寓忧国爱民之意,乃绝笔也。舟回不数日,乃无疾而逝。实八月二十日也。距其生洪熙乙巳九月二十二日,得年六十有四。”

《文献录》卷四文林《明故工部员外郎致仕进阶奉议大夫耻庵先生墓志铭》(下文简称《墓志铭》):“先生生于洪熙乙巳,卒于弘治元年戊申,其年六十有四。曾大父曰德仁; 大父曰希华,能诗,有《文庄集》; 父曰宗韶,赠承德郎工部主事; 母祝氏,赠太安人; 配方氏,封安人。”

这些材料,非常清晰地呈现出胡超的身世及基本情况:

1.胡超,初名特,因仰慕班超投笔从戎的壮举,改名为超,字彦超,并撰《班超传奇》以见志,号耻庵。成化四年(1468)举人,成化八年(1472)进士。

2.出生于洪熙元年(1425),卒于弘治元年(1488),享年63岁(64乃虚岁)。

3.曾祖胡麒,字德仁,本居枫林,后徙居青阳,为青阳胡氏之始祖,因插柳全孤事及撰写《家规二十四条》,为乡里所颂,载入县志“质行”; 祖父胡荣,字希华,以学问渊博,名重乡闾,载入县志“儒林”; 父亲胡椿,字宗韶,以子贵,赠承德郎工部主事; 母亲祝氏,赠太安人; 妻方氏,封安人。

但关于胡超的籍贯,却出现了三种说法:汤溪人、龙游人、兰溪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说胡超是汤溪人,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七《选举志》“举人”下,说得非常清楚:“成化四年戊子科,胡超,《旧志》:‘时邑未建,超由龙游县学入胄监,中应天第六人。成化八年(傅按,八,为“七”之讹)建县,隶汤溪,登进士,故其坊名“开封首荐”云。’”胡超中举人时,因没有成立汤溪县,所以还不是汤溪人,但成化七年汤溪县成立了,成化八年胡超中进士,自然就是汤溪人了。

那么,在汤溪县成立之前,胡超的家乡青阳,属于何县呢?乾隆《汤溪县志》给我们提供了一点线索——“超由龙游县学入胄监”。也就是说,胡超是在龙游县学求学的。胡超好友文洪《涞水遗文》有《龙游从学记》,也直接证明胡超求学龙游的经历:“景泰某年,舅氏张宗德先生以乙榜教谕衢之龙游。于时,洪方以家庭子执经授业,而先生驾言于迈,洪念不能往从,垂成之业无所于卒,将遂弃而他图。先生不可……比行,遂持以去,至止于兹,三十有几月矣……而中心有不释然者……友人胡彦超,知余所婴,每加慰洪曰:‘子之志善矣,而不必以是自歉也。闻之先师曰:‘父母在,不远游。’岂不以定省不可缺,而滫瀡之奉非可假人邪?然在当时,四方之士违其亲学者,岂少哉?言游,吴人,至轻千里而学于鲁。当其时,其亲在与否,虽不可知,而诸子之近而非鲁人者,岂皆无亲哉?未闻夫子之拒之也。使士当学而不当从师远游,则夫子当拒其来矣。子,游子之乡人也,固子之所当法也。龙游视吴,与吴之视鲁何如哉?子惟自奋以取功名,求所谓孝之大者可也。定省之业,昔人所重,然固小之为道也。子亦求其大矣乎!’余闻之跃然,曰:‘命我矣!’因笔而为之记。”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童试、乡试、会试与殿试四个阶段。由于不同区域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在童试与乡试阶段,采取的是按户籍多寡与文风高下而分配定额的制度,严禁冒籍参加考试。因此,胡超在龙游求学,并在龙游参加童试,进而由此入胄监,只能表明此时的胡超是龙游人。

关于胡超是龙游人的记载,披览所及,尚有如下文献材料:

1.郑纪《东园文集》卷十二《奉政大夫浙江按察司佥事孙君墓志铭》:“公姓孙,讳弁,字文冕……壬辰登吴宽榜进士。时方慎选守令,公遂有龙游之拜……邑人胡工部彦超,录公善政,有‘爱民如子,谳狱如神’诸异绩。”

2.陈琦《行状》:“公讳超,字彦超,姓胡氏。三衢龙游之青阳巨族,今始隶汤溪。”

3.《文献录》卷五张弼《耻庵说》:“三衢胡彦超,以耻庵自号,盖知其机者也,遂为说以归之。”

4.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三《明故工部营缮清吏司员外郎致仕胡君墓表》(下文简称《墓表》):“君讳超,字彦超,自号耻庵,姓胡氏。初为衢之龙游人,今割其地置汤溪,又为金华之汤溪人,族大而盛,号浙东名家。”

5.文林《墓志铭》:“先生家龙游,为三衢右族。”

6.《文献录》卷五钱悌《送胡君彦超赴奉常序》:“龙丘直三衢之右,大江迂袅,由南而来,其境绵历旷远……物得之而灵,人得之而秀。胡君彦超生焉。曩予经其里,与之为文字交,其博学赡识,虽欲不为世用,不可得而捐弃者。”

7.《文献录》卷五载有林芳、李谔、倪谦、周纮、马愈、蔡暹、徐珤、项麒、徐钦等《送胡彦超归龙丘省亲诗》,乃是成化四年(1468)胡超中举人后返乡省亲时,在南京的友朋所作的送行诗。龙丘,即龙游。

上述人物,郑纪(1438-1513),字廷纲,号东园,福建仙游人,为天顺四年(1460)进士,成化二十三年(1487)为浙江按察司副使。孙弁于成化八年举进士后出任龙游知县,则所谓“邑人胡工部彦超”,就是以其为龙游人。

陈琦(1439-1504),字粹之,号冷庵,江苏吴县人,成化二年进士。他与胡超为“布衣忘年交”。在胡超《耻庵先生遗稿》里,不仅有《送陈粹之宪副之贵州》《鸳湖旅寓和陈萃之佥事韵》《冷斋为佥宪陈粹之赋》等诗作,还有写给陈琦从弟陈璲的《和陈孟圭韵》三首。

⑤《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四陈琦《工部员外郎耻庵胡公行状》。

张弼(1425-1487),安汝弼,号东海,上海松江人,成化二年进士。胡超能拜托他撰写《耻庵说》,自然说明彼此之间有深厚的交谊。张弼《张东海诗集》卷之四有《琳湖》二首:“琳湖湖上草堂幽,四面窗涵一鉴秋。轩冕红尘飞不到,竹床高枕对闲鸥”,“廿年不踏琳湖路,修竹依然旧日清。醉后错疑湖水上,东风吹落鹧鸪声”,说明张弼还曾经两度亲临胡超老家,应该是知根知底。成化十三年,张弼为胡超祖父胡荣的《文庄先生存稿》作序,云:“工部主事彦超……与予交稔。”

⑥ 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五张弼《文庄先生存稿序》。

吴宽(1436-1504),字原博,号匏庵、玉亭主,江苏苏州人,成化八年状元。在同年进士中,胡超与吴宽最为交好。在《耻庵先生遗稿》中,有《和吴原博修撰新年韵二首》《送吴原博还吴省亲》《和周原己饮饯吴状元宅留别之韵》《吴匏庵辟地作圃李西涯有诗予次其韵》等诗作; 吴宽则有《送胡彦超》《和胡彦超过园居》《四答胡彦超》《次韵胡彦超致仕留别》《耻庵记》《赠工部员外郎胡公致仕序》《墓表》等诗文。

文林(1445-1499),字宗儒,号衡山,江苏苏州人,成化八年进士。文林是文洪之子,文洪与胡超交稔,在成化四年考举人时,曾向胡超请益,所以他在《墓志铭》里说:“先生与先学谕君交甚契。成化戊子,林试应天府时,捧先学谕手书谒先生太学中,先生置坐隅,亲如子姪。叩端启难,凿凿探圣贤深旨,殊非一时经生所谈。林退而服绎者久之。是年,忝同榜; 壬辰又忝同进士。”

钱悌,字舜夫,浙江嵊县(今嵊州)人,胡超好友。除了成化七年所写的《送胡君彦超赴奉常序》,成化十五年还为胡超撰有《感遇诗序》。在《文献录》卷之五《名公投赠》,还有《琳湖四景》《琴室诗》等。

林芳、李谔、倪谦、周纮、马愈、蔡暹、徐珤、项麒、徐钦等人,则应该都是胡超在南雍时的前辈、知交、同学,甚至学生。林芳,字德馨,江苏江宁人,成化十三年举人,仕至莒州知州; 李谔,浙江乐清人,天顺四年进士,成化十一年知肇庆府; 倪谦,字克让,号静存,浙江钱塘人,正统四年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 周纮,字仲瞻,周瑄之子(周瑄曾延请胡超教授子弟),山西阳曲人,成化十四年进士,官至山东右布政使; 马愈,字抑之,号清痴,上海嘉定人,天顺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主事; 蔡暹,字文辉,湖北江陵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官终太仆寺丞; 徐珤,字信之,江苏江宁人,弘治三年进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参议; 项麒,字文祥,浙江杭州人,官至工部营缮司员外郎; 徐钦,锦衣卫籍,江苏上元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这样的关系,自然是不会把胡超的籍贯弄错的。

⑦ 参看万历《江宁县志》卷八《科贡#乡贡》。

⑧ 道光《肇庆府志》卷十二《职官》“【知府】成化朝”下:“李谔,乐清人,进士,十一年任。”

⑨ 参看光绪《上元县志》卷十《选举志·进士》,卷十五《人物·仕籍》。

⑩ 参看康熙《阳曲县志》卷之十一《选举志》,及吴宽《匏庵家藏集》卷三十九《送周仲瞻应举诗序》《周绅字叔谨序》。

⑪ 参看万历《嘉定县志》卷之十《选举考》。

⑫ 参看夏力恕《湖广通志》卷五十三《人物志·荆州府》。

⑬ 参看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一《人物·名臣二》。

⑭ 参看光绪《上元县志》卷十《选举志·进士》。

综上所述,在成化七年汤溪县成立前,胡超是龙游人,是可以肯定的。这也正是《成化八年进士登科录》有关记载之所本:“胡超,贯浙江衢州府龙游县人,金华府汤溪县,民籍,国子生,治《诗经》。字彦超,行四,年四十六。”如果不了解上述情况,看到“贯浙江衢州府龙游县人,金华府汤溪县”这种记载,肯定会莫明所以。

胡超是兰溪人的说法,始于光绪《兰溪县志》,其完整记载是这样的:“胡超,字彦超,青阳人。前志无,今补。至壬辰成进士,则已析入汤溪县籍,不复列。”这看起来貌似很客观,但其实与事实有出入。今查明万历三十四年刊、清康熙年间补刊本《兰溪县志》,以及清嘉庆五年刊本《兰溪县志》,其《选举志》无论是“举人”下,还是“进士”下,都没有胡超的记载。因为在成化七年割兰溪、龙游边裔之地划入新置的汤溪县之前,青阳洲一分为二,东部的青阳郑、黄稍等村,属罗埠乡,为兰溪县境,而西部的湖前、一乐堂、东田(胡超故里)、前阳、青阳洪、三益里、祥里、马宅基等村,属洋埠乡,为龙游县境。光绪《兰溪县志》可能是误以为青阳洲都属罗埠乡,从而将作为举人的胡超补入县志。

二、胡超的生平经历考索

1.明仁宗朱高炽洪熙元年乙巳(1425)九月廿三日,胡超出生。

出生年月是肯定的,唯日期尚有“廿二日”之说。前引《文献录》卷二《芳踪志》:“公生于洪熙乙巳九月廿三日。”陈琦《行状》则说:“弘治戊申……乃无疾而逝。实八月二十日也。距其生洪熙乙巳九月二十二日,得年六十有四。”两者仅一日之差。《芳踪志》当是族人所撰,理应不会有误; 而《行状》是胡超的儿子胡穀亲自不远千里来找陈琦撰写的,是“问穀而状公群行”,似乎更不会出错。孰是孰非,殊难判断。

2.明宣宗朱瞻基宣德十年乙卯(1435)十月十日,祖父胡荣卒。是年,胡超十一岁。

⑮《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四胡超撰《瀫洲先生行实》。

因胡超“自幼颖敏不凡”,胡荣曾说“兴吾家者,其是子乎!”当是自小对胡超特别喜爱而课导之。也正因如此,胡超对祖父也是特别爱敬,虽“家不幸,中遭变故,先世藏书,先祖手泽,俱已迷失”,在举进士后,特别搜辑乃祖遗文,“锓梓藏于家”。

3.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四年己未(1439),父亲胡椿卒,享年50。是年,胡超15岁。

胡椿曾罹陷诉讼于京师三年,事白得归,悠游乡里,在胡荣逝世后,对其子“教以儒业”,可惜为时不长。在临终时,胡椿对其妻祝氏说:“此儿柔顺,可读书为善。我先世以诗书起家,仕宦不绝。或者可望科第乎!”

⑯《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二《芳踪志》。

4.大概于正统五年之后的数年间,游学金华府学教授严煊之门。

陈琦《行状》:“文庄殁……既而游金华教授、前监察御史严叔之门。年方弱冠,而能宅心经术,夙夜匪懈,严公深器重之。居数岁,博极诸史,议论精到。”严叔,即严煊,万历《金华府志》卷之十一《官师》“【国朝】教授”下:“严煊,字熙叔,闽人。”《文献录》卷四《胡母祝氏安人传》:“及宗韶甫卒……母方三十有六,家渐穷窭,甔盎储几不续,而门户之欲坠者,丝系千钧耳。母惸惸守遗孤,躬力蚕织,为布帛易粟,取给宾祭之需; 命诸孤就外傅,节缩服食,以资束修。每恳恳惩诫曰:‘毋荒于学,以隳起家之业。我为人继嗣,使嗣无似,其如不继何?’”

5.大概自正统十年(1445)后到天顺年间,为龙游邑庠弟子员,屡试场屋不偶,自号钝舟。

《文献录》卷四《胡母祝氏安人传》:“超以长补邑弟子员,学克行修,奈屡不利于有司,母愈励以进。”陈琦《行状》:“居数岁,博极诸史,议论精到,遂补邑庠弟子员。每应庠序及有司试,恒居优等,牧令加礼貌焉,声称藉藉,乡里推其贤……屡试场屋不偶,而学益充,更号曰钝舟。”

上文所引文洪《龙游从学记》,也表明在景泰年间,胡超都在龙游县学,“景泰某年,舅氏张宗德先生以乙榜教谕衢之龙游……比行,遂持以去,至止于兹,三十有几月矣。”张宗德,即张纲(钢),《龙游县志》卷《官师》“教谕”下:“张纲,字宗德,苏州人,由举人。升国子助教。”光绪《苏州府志》卷六十一《选举三·明举人》“景泰元年庚午科”下:“张钢,字宗德,府学,国子助教。”时间正相吻合。

胡超从兄胡忠有《寿衢州白太守》诗,中有“鲰生有弟从泮庠,菁莪久矣沾恩光”句, 这“弟”就应该是指胡超,此时恰在龙游县学也。白太守,白琮,宣德五年(1430)进士,河南新野人,正统后期任衢州知府。

⑰ 《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六《翰墨流香·卧云诗选》。

⑱ 参看康熙(光绪重刊)《衢州府志》卷之十二《府官表》,乾隆《新野县志》卷之三《选举》。

在这期间,有两件事,表现出了胡超的识见与情怀。一是“正统己巳(1449),处州民啸聚为乱,藩臬重臣往抚之,过邑问策,民莫能知。公一见语合,偕军中议论连日夜,贼用是平。”据《处州府志》卷之十二《戎事》,“正统十三年(1448)冬十月,宣慈人叶宗留等啸聚为乱,诏御史李俊讨之”; 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兵部尚书孙原贞谕降诸贼,擒贼首陈鑑胡、叶宗留解京伏诛”; 景泰元年(1450)二月,“以都御史张楷讨宣寇陶得二等,焚其寨以降……楷至衢州分巡,佥事陶成迎之,泣陈其事。楷分兵水陆并进,过兰溪,御史黄英、林廷举偕来会,请速进兵”。胡超往军中议论连日夜,但因仅是邑庠生,正史自然不会有什么记载,而陈琦也是语焉不详,但其识见,可窥一斑。

二是“景泰初(1450),法令更始,有父执祝士恭,于正统季年缘事籍入军,罹及妻子。时都宪王公英按邑,乃上书白其事,卒弗及孥。”王公英,即王英,字时彦,江西金溪人,时为南京礼部尚书。

⑲ 参阅《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二。

6.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援例贡南京太学。是年,胡超35岁。

胡超在龙游,多次参加乡试受挫。得益于天顺三年的颁布的新政策,得以岁贡生身分进入南京,成为国子生。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七《选举志·举人》“胡超”下:“《通志》:天顺三年己卯科,奏准两京天文生、阴阳生及官生子弟许就在京乡试。”万历《龙游县志》卷之七《选举》“岁贡”,胡超名列其中。

陈琦《行状》:“天顺间,援例贡京师,闻琦《诗经》得黄景隆先生之传,遂纳交焉,馆于家,彼此相资,而《诗经》奥旨各涣然矣。比居南雍,琦滥大理寺副,公与今天官吴匏庵先生堂试,每占前列,俱有能文声。自是讲贯益密,造诣益精。琦公退于家,每专公来讲论,常至夜分乃归。”

此时的胡超,对学问更是孜孜以求,“既入太学,名称益盛,见礼于南都公卿,然尚砥砺如少壮时”。虽然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与名分,但因其学识渊博,已经为人所重,“大司寇周公瑄、大理卿夏公时正闻公名,延归教弟子。四方学者翕然归之,相继俱登科甲,今翰林侍讲刘忠皆其人也”。

周瑄(1407-1484),字廷玉,号葵轩,山西阳曲人。由乡举入国学,官至南京刑部尚书。

⑳ 参阅《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二。长子周经,天顺四年进士; 次子周纮,成化十四年进士。

夏时正(1412-1499),字季爵,浙江慈溪人,正统十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刑部郎中,擢南京大理卿。

㉑ 乾隆《慈溪县志》卷八《人物·循吏》有传。

刘忠(1452-1523),字司直,号野亭,河南陈留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正德年间,官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授文渊阁大学士,晋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

㉒ 参阅《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三十。

7.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四年戊子(1468),胡超以《诗经》中应天府乡试第六名,刊《诗经》文以式天下。是年,胡超44岁。中举后,遂有省亲之行。

胡超中举人之年,上述《汤溪县志》《龙游县志》《兰溪县志》以及陈琦的《行状》、文林的《墓志铭》、吴宽的《墓表》都有明确的记载,兹不赘言。

《文献录》卷四《名公投赠》,载有《送胡彦超归龙丘省亲诗》若干首,倪谦的“已用一经登桂籍,还将三策献枫宸”、周纮的“三策明年期共献,紫宸宫阙五云中”、马愈的“明年此际君何处,只在蓬莱第一峰”之句,都是对来年会试的美好祝愿。而蔡暹的诗,虽然也饱含祝福之情,但一句“十年太学味盐齑”,也是说尽从天顺三年至成化四年这十年太学生涯的艰辛。

遗憾的是,成化五年(1469),胡超依然名落孙山。应在此时,更号耻庵。

8.成化八年壬辰(1472),胡超中吴宽榜二甲第七十八名,赐进士出身。是年,胡超48岁。试政工漕,后二年,连续有湖南、江西之行,并两度便道归省。

《耻庵先生遗稿》载有胡超《新建汤溪县上梁文》,撰写日期为“成化七年岁舍辛卯闰九月七日”,说明此时的胡超就在汤溪老家。《文献录》卷五载有钱悌的《送胡君彦超赴奉常序》,撰写时间为“成化七年辛卯九月初吉”。说明胡超即将赴京参加会试。

陈琦《行状》:“壬辰,中吴匏庵先生榜进士,试政工漕。时湖广华阳王薨,朝廷赐葬。公奉命往澧州董治其事,不半载而工成。王赐白金、文绮,公咸逊谢焉。明年复奉命往江西董营尚书王公概墓,酬赠谢辞,辄固拒而返。”沈翼机《浙江通志》卷一百九十一《人物九·介节》“衢州府”下:“奉使华阳,馈遗皆不取,强之,勉取其一,出投之江,人以投金名其处。”

据《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九记载,华阳王朱友堚当薨于成化九年(1473)八月,朝廷赐葬,胡超奉命赴湖南澧州董其事; 同书卷一百三十二记载,成化十年(1474)八月,“刑部尚书王概卒”,朝廷“赐葬祭如例”,胡超受命赴江西庐陵董营陵墓。

因湖南、江西与浙江相去不远,胡超“两以使事,便道归省。母惩戒益笃,曰:‘今之仕,惟清与慎,仅可保此身耳。否则反是。汝宜勉之!’” 由此可见,胡超的清廉与谨慎,深受其母祝氏的影响。而这两次归省,胡超还为汤溪办了两件文化大事——请大学士商辂撰写《建汤溪县治记》,请状元、侍郎吴宽撰写《建汤溪县儒学碑记》。

㉓《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四张稷《胡母祝氏安人传》。

㉔ 两《记》俱载乾隆《汤溪县志》卷之九上《艺文志一》。

《文献录》卷四《墓志传赞》有胡超所撰《昌九安人黄氏传》,其落款为“成化十年岁在甲午仲夏上浣之吉,进士试工部政从弟耻庵胡超拜撰”,说明此时胡超仍然“试政工部”。

9.成化十一年(1475),拜工部都水司主事。是年,胡超51岁。

明何士晋《工部厂库须知》卷之九:“都水司,掌川溃、陂池、桥道、舟车、织造、衡量之事。”在都水司主事任上,胡超“事僚长惟谨,默默干饬,不少推逊; 然未尝矜名衒功,与少年争捷径”,“人果以清慎称”。

《耻庵先生遗稿》中有一首《留客》诗,其首联云“紫禁朝回雨霁时,欲沽美醖典春衣”。有客人来,作为一个朝廷官员,想买酒竟然需要典当春衣,可以想见其清贫景象。

10.成化十三年(1477)十月,母亲祝氏逝世。是年,胡超53岁。

胡超的母亲祝氏,“年三十四岁守志”,在丈夫胡椿去世后,“抚诸幼孤,纺绩织絍,不辞劳瘁”,卒年七十六。母亲一直是胡超的精神支柱,更是他二十多年淹滞场屋,在举进士后寄迹官场的无尽动力,因此,当成化十三年十月母讣闻报北京时,胡超“不食者数日,哀毁几绝”。 在准备丁忧返乡的几天内,他先是请同年杨一清为母亲撰写《行状》,更请张稷为母立传,并遍告在京诸友人。于是,萧冕、左赞、白坦、许廷齐、王鏊、李应桢、杨守阯、潘璋等人纷纷为写《輓章》诗,谢铎为作《胡母安人祝氏輓诗序》。

㉕《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二《青阳遗烈·阃节》“胡宗韶之妻祝氏”。

㉖ 参看《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四《墓志传赞》、卷五《名公投赠》。唯杨一清《行状》仅在张稷所为《胡母祝氏安人传》提及之。

胡母的葬礼于成化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举行,中书舍人杨一清,金华府知府周宗智、同知李珍、通判丁镕等亲临现场致奠,杨一清献上《祭工部胡彦超太安人祝氏文》,周宗智等也有祭文。

㉗ 杨一清、周宗智等祭文载《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四《墓志传赞》。

在治丧期间,胡超“寝苫枕块,哀毁栾棘,凡葬祭,一循古制”; 在丁忧的3年中,胡超有许多善举,深得乡人的好评,“祠堂损坏,葺治唯谨; 水冲坏里人田地,筑堤以防其患; 桥梁倾废者,集工完之; 族党有丧,贫不能举者,则卜地葬之。乡人作十字谣以美之”。

11.成化十六年(1480),服阙踰年后回京,改工部虞衡司主事,分管通州闸河。是年,胡超56岁。

母亲辞世,对胡超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因此,在丁忧后踰年不回京。说:“吾读书,登进士,冀褒封父母。今已殁,无他望矣。”在金华知府周宗智等的劝慰下,“公乃行,改虞衡司主事,分管通州闸河,稽其地,多为中贵占据,民偿其租。公牒部堂,给还小民。”

12.成化十八年(1482),铨考以清慎闻; 次年,擢营缮司员外郎,分管通州厂事。是年,胡超59岁。

由于胡超的清慎与治理通州闸河所表现出来的才能,终于在成化十九年(1483)九月二十四日,迎来了朝廷的褒奖及对其父母与妻子的封赏:勅封其父胡椿为承德郎工部虞衡清吏司主事,母祝氏及妻方氏为安人。这说明此时的胡超还在虞衡司主事的任上。《耻庵胡先生遗稿·和唐》末尾,有胡超自撰识语,写于成化十九年仲夏,有“予承乏虞衡,近委治京河”之语,更是说明擢营缮司员外郎,当在是年冬季。

㉘ 诰勅文载《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三《诰勅文》。

胡超分管通州厂事,“通州多京储,廪廨频年修治,工浩而难。公剔弊课勤,庶工蝟集,不踰年而百废毕举”,因此“能名渐孚于上下”。 吴宽亦言“京饟分贮通州,岁修廪庾,费用甚钜”,胡超能“稽究出入,能除故弊,工役毕举”。

㉙ 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三《明故工部营缮清吏司员外郎致仕胡君墓表》。

13.成化二十年(1484),上疏乞归。是年胡超60岁。

曾经仰慕班超投笔从戎壮举,而将自己的名字由“特”更名为“超”,且撰《班超传奇》以见志的胡超,年轻时想必豪情满怀,“十年铸就湛卢锋,喜见吾生胆气雄”(《述怀》十首之五),但淹滞场屋二十年,心中的痛楚,殊非他人所可体会。在真正踏入仕途(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的十年里,“宦途风雨少青眼”(《即事》),久不得升迁,故每有归意,如“短景催人不少留,故园荒寂合归休”(《和尚参议诗》)、“愁添岁月双银鬓,心系乡园一钓蓬”(《晚归寓舍》)、“回首乡园万余里,松楸零落泪如倾”(《苦雨》)、“水部不堪容浪迹,山居应合养闲躯”(《怀归》)、“故国同胞如问我,年来归思乱如麻”(《送张训术归龙游》)。

㉚ 所引诗作,均载《耻庵先生遗稿》(不分卷)。

是什么支撑着胡超坚持下来的呢?那就是何以告慰父母,特别是含辛茹苦一辈子在背后默默支持他的母亲,“冀褒封父母”,堪称心声。也正因如此,丁忧服阙后,踰年不起。周宗智劝慰其回京复任,说的也是“恩典将颁,何间存殁?”

当了解这些之后,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在父母得到褒封之后,无论在京友朋怎么挽留,胡超坚决乞归的个中原由了。

胡超致仕回乡,在京友朋吴宽、方票、何遵等赋诗为其送行,吴宽还特别撰写了《赠工部员外郎胡公致仕序》,谓“凡同年,致其事而去者,仅见公一人”。

㉛ 送行诗,载《青阳胡氏家谱文献录》卷五《名公投赠》; 吴宽《序》,见《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一。

14.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元年(1488)八月二十日,胡超卒,享年64。

胡超致仕后的生活及其家人,陈琦《行状》所述甚详,兹录于此:“踰年而疏乞归,优游田里,绝口不言公事,教子侄读书而已。岁时伏腊,为鸡黍之具,与兄弟亲戚胥宴于龙秋(土字旁)书院,分题唱和,俗务不撄于怀。其于后学,善诱善导,略无倦色……成化丁未,蒙恩诏在京五品官以礼致仕者,进官一阶,廉贫不堪者,每岁给食米四石,衢婺唯公一人应诏……得年六十有四。中外宗亲,莫不过哀; 里人无老少,皆嗟悼之。配方氏,有淑行,封安人。生子男三:曰顺,后公三年卒; 曰榖,曰绶,补邑庠生,俱有室。女一,适兰邑庠生郭时明。孙男女各五。”

三、胡超的著述及其流传情况

胡超自幼“独奋励学,不废蚤夜”,“入南京太学,例得试应天府,始举,得第六名,录其文为天下式”; “卒业南雍,有能文声” ; 又究心《诗经》,“凡以《诗经》名于时者,虽千里必从质焉”; “日闭一室,以书卷自娱”,“性喜吟咏,持笔运思,顷刻满纸。既老且病,不忘旧习” ,直到去世前数日,犹吟咏不绝。可见胡超的一生,当创作有不少的诗文。

㉜ 成化《金华府志》卷之十七《人物·国朝汤溪县》。

在现今能看到的各种文献资料中,提及其作品集的,有如下几种:

1.《班超传奇》。这是胡超为邑庠生时,仰慕班超投笔从戎、为国效力的壮举,不但将改名为超,更字彦超,作此以见志。据《文献录》卷二《青阳遗烈·芳踪志》所载,“所编《班超传奇》稿,为西姜甥所得,刊刻行世。”今不传。

2.《和唐诗》若干卷。据《耻庵先生稿·和唐》卷尾胡超识语:“予承乏虞衡,近委治京河。公余因阅唐诗鼓吹,辄亦和之,积二百余首。非敢与唐人驰骋,特写一时之兴耳。”知为任虞衡清吏司主事,治理通州漕河时,公余所作。今存《和唐诗》共有231首,应该是完整的。

3.《拙夫外集》。据陈琦《行状》,乃“昔在京与诸名公结社寄赠诗词”。未见各藏书家有任何著录,当已失传。现存《耻庵先生遗稿》有其在京与诸友朋寄赠诗,则或已编入《耻庵集》。

4.《感遇诗》。今存《耻庵先生遗稿》卷末,附有钱悌《感遇诗序》,在叙述了从《诗经》、《古诗十九首》、汉乐府以及陈子昂、李白等古风之后,云:“今友人胡君彦超,以进士官于尚书工部。其学长养磨淬,不厌不倦,所负宏博奥大,声实腾茂。居郎署也,退直逶迤之暇,著五言古诗一百余篇,诵之为骇汗之久,何其博洽之一至于此。然当有渐道扶极,与调燮之功。今以内艰回第,明年春上京,庙堂之上,密赞几微,呈其雄篇钜什之出,铿鍧阙廷,叙九功,正五事,歌大雅,颂清庙,旌勋贤正大之业,扇和风庆云之郁,一革淫靡邪僻之俗,于以扬休荐美,翼讚鸿化,固可期也。古风之作,假以寓其蕴藉之言云。”该序作于成化己亥(1479),则知胡超这一百余首《感遇诗》就创作于工部都水司主事时。今《耻庵先生遗稿》第二部分,题为《耻庵胡先生遗稿》,共收录118首诗作,除7首为七言外,其余111首,均为五言古风。或许这就是那“一百余首《感遇诗》”。

5.《耻庵集》(《耻庵稿》《耻庵文稿》)十卷。《文献录》卷二《青阳遗烈·芳踪志》谓“公著述甚富,刻有全集,燬于火。”既然是“刻有全集”,理应有一定的数量,并得到一定范围的传播。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二十“成化壬辰科”下:“胡超《耻庵集》十卷,字彦超,龙游人。”上引《衢州府志》“胡超《耻庵集》十卷”,《浙江通志》“《耻庵集》十卷,万历《龙游县志》:胡超著,字彦超。”不知是确实看到该书而著录的,还是像《浙江通志》这样转相引用而著录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十卷本《耻庵集》已不传。

6.《文献录》卷六《翰墨流香》所载之《耻庵集选》。共收录109首诗作,其中与《耻庵先生遗稿》(不分卷)中之《耻庵先生遗稿》相重的有62首,与《耻庵先生遗稿·和唐》相重的有14首,与《耻庵胡先生遗稿》相重的有9首,仅见的为24首。

7.《耻庵先生遗稿》(不分卷)。该书为胡超七世孙胡俊生抄本,现藏上海图书馆。该书封面与扉页所题相同,左侧题有书名——耻庵先生遗稿,右侧标注“范行凖先生捐赠”。首页首行下空白处,有“合众图书馆藏书印”,右上角有“上海图书馆藏书”印章。尾页有“汤溪范氏栖芬室图籍”印章。该书分三部分,一为《耻庵先生遗稿》,存诗文429篇首; 二为《耻庵先生遗稿·和唐》,存诗231首; 三为《耻庵胡先生遗稿》,存诗119首。后面还附有胡超的《新建汤溪县上梁文》,吴宽的《耻庵说》,以及钱悌的《感遇诗序》。胡超、吴宽的文章,分别见载于《汤溪县志》与《匏翁家藏集》,而钱文则仅见于此。

从该书范行准于1954年6月13日撰写的《跋尾》可知,该书原由湖南衡山人李洣在民国六年(1917)担任汤溪知县时从青阳胡氏子孙处获得。壬辰(1952)夏,李洣在上海贫病交加,致函范行准,告知欲“以书易薪米”。范氏“往返数四”,“以介友人”。李洣“间从祕笈中出示吾邑胡超《耻庵集》,谓此乃人间孤本,历劫幸存。今老病待尽,以予与胡氏同邑人,又宿嗜缣素,故珍重付託,情意綦至”,将该书赠送给范氏。范氏考虑到汤溪“自超登进士第,后邑之甲科几尽为青阳人,至清始替,然仍为著姓。而数百年来,青阳之艺文零落殆尽,不可复求,此书亦几成断种,赖洣左右葆爱,仅存于世,复珍重付予。予何敢重蹈胡氏后人覆辙以私于一家一姓,随年运而销尽哉!”于是将该书捐献给上海市立合众图书馆。当时接受捐献的就是潘景郑,所以在卷尾,亦有他于“壬辰除夕前二日”撰写的跋尾。

披览至此,不胜感慨。胡超“著述甚富,刻有全集,毁于火”,何其不幸也!而在胡超去世200年后,有七世孙胡俊臣,不畏寒暑,于绿野堂读书处,抄录下780多篇诗文; 又230年后,汤溪知县李洣,于兵燹劫难之余,从胡超后世子孙处觅得此抄本,“左右葆爱”; 又30余年后,李洣将该书珍重托付给胡超乡人范行准,而范氏深知此书宝贵,不敢私美,献给上海合众图书馆,使该书最终得以入藏上海图书馆,从而不但范氏“与读者共守之”之愿得以实现,而李洣“三十年来抱残守缺之雅志”,也终当可以不负。斯又何其幸也!倘无此3人,恐怕胡超的这些诗文,已经永远消弥于历史烟尘之中了。故略考此3人与潘景郑先生事迹,以为永念。

胡俊生,字一之(益之),又字倬臣,行忠十六,明末清初青阳东田村人。善韵律,工诗文。《文献录》卷五《名公投赠》载有所撰《续辑琴月先生琴谱记言》,以及范于枢的《倬臣胡先生续辑琴谱序》、胡成鹏《太古遗音又跋》,卷六《翰墨流香》有“《益之公遗笔》”,录其诗2首。

李洣(1884—1953),字佩秋,号小山、龙靡山人,湖南衡阳人。历任浙江汤溪、象山等县知事。精于词学考据,兼通目录版本之学。晚年寓居上海。民国二十年《汤溪县志》卷之八《职官》“(中华民国)县知事”下:“六年,李洣,湖南衡山人。八年,许之龙,江苏人。”则李洣任汤溪知事时间为民国六年至八年间,即1917-1919年。该县志有李洣之序。

范行准(1906-1998),字天磬,金华市婺城区厚大乡人。民间时期,为上海名医,并就职于上海中华医学会,从事医学史研究及《中华医学》杂志等的编辑工作。1958年调入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撰有《明季西洋传入之医学》《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中国医学史略》等,为中国近现代著名的中医医史文献学家。

潘景郑(1907-2003),字良甫,号寄沤,江苏吴县人。我国近现代著名的目录版本学家和藏书家。合众图书馆创始人之一,后一直在上海图书馆任职。

胡超其他散见诗文。主要集中收录在《文献录》中,卷一《兰阴祠略》有《彦超彦本兄弟在兰阴祖祠联句并序》《赠彦彩诗》,卷四《墓志传赞》有《正八安人江氏赞》《瀫洲先生行实》《亨五公像赞》《胡彦信兄弟墓表》《昌九安人黄氏传》《琴月先生传》《一峰先生传》《亨四公赞》,卷五《名公投赠》有《赠孟翔侄二首并序》。此外,民国《汤溪县志》卷十九《文征》有胡超撰《孀居为祝氏姪题》一首。

胡超的文章很是少见,所幸《文献录》收录了几篇所撰纪念性文章,我们得以一睹胡超的文采。兹录其《琴月先生传》于下,以供方家窥豹:

先生胡姓,端名,彦绪字也。世居兰溪河西,后徙青阳,遂为汤溪人也。七世祖为防御使,甚著功烈。先生祖产饶裕,无纨绮膏粱态,好读书、作诗、写画,精音律,雕刻、绣刺之艺,虽哲匠莫能过。性夷旷,好诙谐,与从兄卧云、松石、一峰三先生,逍遥物外,绝口势利。

每岁春二三月,于琳湖一峰修竹茂林下,具小酌,鼓雅琴,吹洞箫,抚景而乐,至暮忘归; 夏则命小舟,具笔床、茶灶,入湖内可五七里许,两旁植花柳,舟则随波上下,荷香馥馥袭人,禽鸟知人事,弄好音相悦,先生披襟散发,击瓦缶,歌马紫才《浩浩歌》、陆龟蒙《江湖散人歌》,待月出而还。卧云园中,植菊不下百余本; 松石圃中,植桂七八株; 一峰轩外,植竹数百个,号翠云窝。秋八九月,先生日造焉。杀鸡为黍,斫紫蟹,劈黄柑,分韵赋诗,经旬不厌。

所居两溪萦绕,九峰、芙蓉峰、兰阴山环列数十里外。冬积雪,素光远近夺人目,先生偕卧云辈,披裘策杖,观溪山之胜,乘兴驾小舟,过兰阴祖祠,访磐石老衲,见则倚长松下,不顾雪块坠身,掀髯长啸。坐方丈煮雪煎茶,酣歌痛饮,人皆笑为狂,先生不顾也。老衲能诗嗜酒,如孤云野鹤,飘然出世。一岁间不知几会,会则谑浪笑傲,忘形骸于醉乡,不知人世为何如也。

雅敬黎大量、沃昌言、金公远三先生谈论,多取裨益。先生虽不同于俗,然达人高士至其家,皆得见; 有不得见者,为之怏然。名家大族闻先生至,则倒履相迎,童仆争曰“琴月翁来也”。留必经月不容去,以先生攻诗书,多技能,不轻责人故也。妻子或以家事烦,先生拂然曰:“贫固是甘!弗乱我心。”平生疏散,不拘小节,然大义所关,则凛然有守。至于睦宗族,教子孙,终始任之。著《琴月稿》若干卷、《和唐诗》若干首,所成琴画,人多宝之。寿止六十有五。

呜呼!先生逝矣,吾乡无复斯人也!议者以诙谐类东方朔,风流类阮嗣宗,诗宗温飞卿,画学朱泽民,琴则刘门趣调也。或病其不用于时。彼用于时者,果皆高于先生耶?噫!使人人皆学先生,则破斗折衡,民不与争,不几于无怀氏、葛天氏之民乎!黎大量尝谓“士林中不可无斯人”,亦确论也。

超于先生为从弟,蒙先生教而成,则先生之盛德大节,非予发之而谁发也。故为之传其梗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