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史记》研究领域力主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且影响最大者,是赵生群与袁传璋两位先生。其中袁先生用功尤勤,成果丰硕,发表的论文主要有:(1)《〈报任安书〉“会从东来”辨证》,载《安徽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2)《从任安的行迹考定〈报任安书〉的作年》,载《淮北煤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3)《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新证》,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增刊。(4)《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新证 (增订本)》,载《史记研究集成》第一卷,华文出版社2005年版。(5)《〈史记·三王世家〉‘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为刘安国考》,载台湾《大陆杂志》第89卷第1期/1994年7月15日。(6)《从书体演变角度论〈索隐〉〈正义〉的十年之差——兼为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说补证》,载台湾《大陆杂志》第90卷第4期/1995年4月30日。(7)《太史公“二十岁前在故乡耕读说”商酌》,载台湾《大陆杂志》第91卷第6期/1995年12月5日。这些论文最终积淀于《太史公生平著作考论》一书。本文评述袁先生“司马迁生于前135年说”的核心论点,即以此书为准。
其实考证司马迁生年并没有那么复杂,综观袁先生的考论,最核心的有两个论点:一是断言“《报任安书》必作于征和二年十一月无疑”[1]46,并以此作为推算司马迁生年的基准点;二是“于是迁仕为郎中”的“于是”二字,“司马迁的入仕为郎与壮游在时间上前后相承”[1]46,中间“没有间隔”[1]50,也就是两者为无缝连接。这两个论点是司马迁生于前135年整个考证的奠基石。对于这样两块极为重要的奠基石,袁先生应仔细考证才是。恰恰在至关紧要的地方,袁先生无考无据,可以说这两块奠基石纯为个人主观臆测。本文以下将作出具体评析。
一、 历史事实:《报任安书》不作于征和二年《报任安书》(以下行文简称《报书》) 的作年,学术界有三种说法:施丁考证在太始元年①,王国维考证在太始四年,王国维在《太史公行年考》一文中说:“公报益州刺史任安书,在是岁 (笔者按:指太始四年) 十一月。《汉书·武帝纪》:是岁‘春三月,行幸太山’,‘夏四月,幸不其’,‘五月,还幸庸,祠五畤’,《书》所云‘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者也。”本文认同这一观点。清人赵翼说在征和二年。赵翼据《报任安书》有“安抱不测之罪,将迫季冬,恐卒然不讳”等语,认为“安所抱不测之罪,缘戾太子以巫蛊事斩江充,使安发兵助战。安受其节而不发兵。武帝闻之,以为怀二心,故诏弃市”,从而率先得出“此书正安坐罪将死之时,则征和二年间事”[2]1的结论。袁传璋先生承袭赵翼的观点,强调《报书》必作于征和二年,因为他要用《报书》作年作为推算司马迁生年的基准点。
① 施丁说:“我以为《报书》写于太始元年十一月间。”参读施氏《司马迁行年新考》第85页至102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以《报书》作年为基准点,此乃大误。基准点具有唯一性、明确性,由它可以直接推导司马迁的生年。《索隐》说司马迁元封三年,年二十八;《正义》说太初元年,迁年四十二岁,这是推导司马迁生年的两个基准点。按《索隐》说,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按《正义》说,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由于两说并存,所以两个生年均成为待证之假说。迄今,考索司马迁生年,仅有这两个基准点,舍此无他。《报书》的作年,不具有直接推导司马迁生年的功能,无论哪一种作年说法——“太始元年说”“太始四年说”“征和二年说”,均不是基准点。假如袁先生考证出司马迁某岁作《报书》,再考证出《报书》作年,则基准点之说是成立的,但袁先生的考证是离开这一路线的,所以是不成立的。
袁先生认为,征和二年夏天任安卷入巫蛊之祸被捕,到十一月仍囚禁狱中,于是司马迁在“迫季冬”而任安未被处死时,写下了《报任安书》。这纯系袁先生的主观臆测。任安死于征和二年七月,根本未系狱到“迫季冬”的十一月。所以司马迁的《报书》不作于征和二年,与任安卷入巫蛊案没有关系。《汉书》《汉纪》《资治通鉴》均有明确记载。任安卷入巫蛊案的详情如下。
武帝晚年惑于左道,常“疑左右皆为蛊祝诅”。在征和二年夏天行幸甘泉宫期间,因昼梦“木人数千持杖欲击”之,惊寤后便精神恍惚,身体不适。直指绣衣使者江充因与戾太子有隙,恐武帝死后被诛,遂趁机谓“上疾祟在巫蛊”,妄言“宫中有巫气”,汉武帝于是便以江充为使者穷治其事。江充“先治后宫希幸夫人,以次及皇后,遂掘蛊于太子宫,得桐木人”(《汉书·江充传》)。对于江充所掘的“征验”是“将实有也”,还是“巫置之邪”,戾太子“无以自明”,遂与母后商议,采纳少傅石德的建言,于七月壬午矫节收杀了江充,并“部宾客为将率”,与率兵征讨的左丞相刘屈氂大战长安 (《汉书·戾太子传》)。仓促起兵的戾太子求援于任安,希望担任北军使者护军一职的任安能够出兵支持。北军为中央直辖军,“负有保卫京师的重任”[3]143。而北军使者护军则是汉武帝为了掌控这支军队而特设的官职,担任这一职务的,“通常都是皇帝的亲信,直接由皇帝派遣监督部队的,只向皇帝一人负责,权力很大”[3]125。掌控北军兵权的任安,在这场狂飙骤起的变故面前,一时间陷入左右为难、进退失据的窘境,既受太子节,又按兵不动。戾太子只好以乌合之众与刘屈氂的正规军作战,至庚寅日兵败,卫皇后自杀,戾太子逃亡。《汉书·刘屈氂传》明确记载道:
太子军败,南犇覆盎城门,得出,会夜司直田仁部闭城门,坐令太子得出,丞相欲斩仁。御史大夫暴胜之谓丞相曰:‘司直,吏二千石,当先请,奈何擅斩之?’丞相释仁。上闻而大怒,下吏责问御史大夫曰:‘司直纵反者,丞相斩之,法也,大夫何以擅止之?’胜之皇恐,自杀。及北军使者任安,坐受太子节,怀二心,司直田仁纵太子,皆要斩。……以太子在外,始置屯兵长安诸城门。后二十余日,太子得于湖。
“后二十余日,太子得于湖”云云,即指《武帝纪》所谓“八月辛亥,太子自杀于湖”。细绎上引《刘屈氂传》中的文字,可知任安与田仁、暴胜之等均死于征和二年的七月,当时戾太子正逃亡在外,故汉武帝有“始置屯兵长安诸城门”之举。《汉纪》《资治通鉴》亦沿用班固记述,将任安之死系于征和二年七月。
复据《报任安书》“今少卿抱不测之罪”云云,知该文当作于十一月。而任安既然死于征和二年七月,那么始于赵翼的将《报任安书》作年系于征和二年十一月的观点便属误判。《报任安书》的写作与任安的因卷入巫蛊一案而获罪问斩,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赵翼可能失察于《汉书》对任安死亡时间的明确标示,才将《报任安书》的作年定于征和二年任安“坐罪将死之时”;而熟读《史》《汉》的袁传璋先生不仅了解《汉书》对任安死期的明确记述,还深切地意识到若认可这一记述,难以回避的质疑是——“既然任安已在征和二年七月武帝自甘泉返乡后与田仁被同时处死,那么,说《报任安书》作于征和二年十一月岂非荒诞无稽?”[1]158《报书》既不作于征和二年,怎能揉搓历史硬要说它作于征和二年,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请看袁先生是怎样在考证形式下绕开这一难题的。他从《史记·田叔列传》所附褚少孙的补叙中,自以为找到了能够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并自圆其说的证据:
其后逢太子有兵事,丞相 (刘屈氂) 自将兵,使司直 (田仁) 主城门。司直以为太子骨肉之亲,父子之间不甚欲近,去之诸陵过。是时武帝在甘泉,使御史大夫暴君下责丞相“何为纵太子”,丞相对言“使司直部守城门而开太子”。上书以闻,请捕系司直。司直下吏,诛死。
是时任安为北军使者护军,太子立车北军南门外,召任安,与节令发兵。安拜受节,入,闭门不出。武帝闻之,以为任安为详邪,不傅事,何也?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小吏上书言之,以为受太子节,言“幸与我其鲜好者”。书上闻,武帝曰:“是老吏也,见兵事起,欲坐观成败,见胜者欲合从之,有两心。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今怀诈,有不忠之心。”下安吏,诛死。
据此,袁先生认为:
任安与田仁虽然均坐戾太子兵事腰斩,但二人既非同案下吏,更非同时处决。……任安后来的下狱,是因为他笞辱了北军钱官小吏,钱官小吏挟嫌诬告他曾与太子勾结。这是需要下狱案验的。虽然任安的罪名已经钦定为“怀诈有不忠之心”,属于大逆不道之科,非死不可;但是此时太子兵事早经镇压,风暴也基本过去,死刑则需恢复常规延至季冬执行了。[1]158
袁先生的说法能否成立?答案是否定的。依据褚少孙的补叙,我们固然可以说任安与田仁“既非同案下吏”,“更非同时处决”,却既得不出任安下吏时“太子兵事早经镇压,风暴也基本过去”,也得不出任安的死刑“需恢复常规延至季冬执行”的结论,袁先生的这些论点于史无据,全为主观臆测。
综合褚少孙与班固的记述,可知汉武帝在得知任安受太子节又闭门不出,“以为任安为详邪,不傅事,何也” ①(《史记·田叔列传》),即认为任安假装从逆,实则没有附和、帮助太子,他的表现值得肯定。汉武帝深知,任安的按兵不动是导致戾太子兵败的重要原因。若戾太子得以调遣北军,则他非但不会如此迅速兵败,反而极有可能凭借北军的强大兵力而获胜。汉武帝深知其中利害,故而一开始对任安的表现是颇为赞许的。当时戾太子正逃亡在外,卫皇后已被迫自尽。汉武帝对太子的行为痛恨不已,于是对追随太子者一律杀无赦,“诸太子宾客,尝出入宫门,皆坐诛。其随太子发兵,以反法族”(《汉书·刘屈氂传》)。助太子逃亡者,如田仁;受太子节者,如卢贺②,均难逃诛杀的厄运。就在汉武帝对太子的追随者实施斩尽杀绝的政策时,他收到钱官小吏的告状信。钱官小吏正是瞅准了汉武帝憎恨太子的心理,才趁机向朝廷上书,声称任安曾与太子有勾结。他料定汉武帝是不可能宽恕这种行为的,因此选定这个时候告状,以达到致任安以死地的目的。他诉称任安在受太子节时,对太子说:“幸与我其鲜好者。”意即希望太子日后得势后多给他一些官场美差。汉武帝接到诉状果然怒不可遏,认为任安老奸巨猾,与太子有私下交易,在战事胜负未定时两头观望,到时谁胜了就投靠谁。对于这种怀有二心的人,汉武帝是深恶痛绝、定斩不饶的。此时正值巫蛊之祸的高潮,在此非常时期,汉律所定季冬处死囚犯的常规,早被汉武帝抛到九霄云外了。汉武帝既然能在得到田仁助太子逃亡的报告后,迅即将其下吏诛杀,难道在接到钱官小吏的举报,并认定任安“欲坐观成败”,应判腰斩时,反而会遵循汉律所定季冬处死囚犯的常规?再说汉武帝对他所认定的该杀之臣,从来都是立即诛杀,绝不拖延的。如在巫蛊之祸的前奏——公孙贺父子一案中,汉武帝将其父子二人处死于征和二年正月;闰四月,卫皇后所生的诸邑公主、阳石公主受牵连亦坐巫蛊死。又如在巫蛊之祸的余波——刘屈氂一案中,汉武帝于征和三年六月,将“丞相屈氂下狱要斩,妻子枭首”(《汉书·武帝纪》)。均为一朝定罪,迅速问斩。任安之死与此相似,当时汉武帝正紧锣密鼓追捕太子并在长安城大规模屠杀其追随者,一旦得知任安曾与太子有私下交易,迅即将其下狱问斩才合乎情理。
① 《史记索隐》曰:“不傅事,可也。”认为“何”字应作“可”字。
② 据《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征和二年七月辛巳,侯贺坐太子事,国除。”又据《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卢贺) 坐受卫太子节,掠死。”可知卢贺在太子兵败没几天便因受太子节而被处死。
这样说来,任安因卷入巫蛊之祸而被杀于征和二年七月,《汉书》的这一记述是可信的,理应成为后人考索任安卒年岁月的最主要依据。当然,班固也会有出错的可能,但在没有确凿文献证伪之前,便应充分尊重他的记述。毕竟,班固曾任兰台令史,负责校雠整理皇家图书,有机会阅览如《汉著记》一类重要的西汉史料。而《汉著记》,据《汉书·艺文志》,多达一百九十卷,颜师古谓其“若今之起居注”。此书很可能是班固撰写《汉书》的史料来源之一,其中或许就有任安被杀时间的明确记载。可以说,班固对历史事件的记述是有充分根据的,正因如此,范晔才称道《汉书》“赡而不秽,详而有体”(《后汉书·班固传》),刘知几也赞赏它“言皆精练,事甚该密”(《史通·六家》)。袁传璋先生没有确凿文献依据,仅凭着他对《史记·田叔列传》所附褚少孙补叙文字的解读,便推翻《汉书》有关任安死亡时间的明确记述,主观断定任安活到了征和二年十一月,进而以此推定《报书》的作年与司马迁的生年,其结论岂能坚实可靠?
既然《报书》不作于征和二年,那么袁先生推导司马迁生年的这块基石,所谓“基准点”不成立。
二、 “于是迁仕为郎中”句之“于是”二字非无缝连接词,而是相当长时间段的连接词“于是迁仕为郎中”一句的“于是”二字,在司马迁生年考证中大出风头,李长之提出了“空白”说,赵光贤说时间指同一年,袁先生说时间“没有间隔”[1]50,公元前135年说的大多论者说时间很短,目的只有一个,试图通过“于是”二字证明出司马迁晚生十年的结论。袁先生作出了如下文章:
司马迁“壮游用了一二年时间,他担任郎官时不过二十一二岁”[1]50,“司马迁的入仕为郎与壮游在时间上前后相承,南游归来后即因父仕为郎中”[1]46,两者在时间上“没有间隔”[1]50。换句话说,司马迁“二十壮游”与“入仕郎中”前后承接,“于是”二字作了无缝连接。
历史事实与袁先生的主观臆测走了完全相反的方向。“于是”二字在这里恰恰是有相当长的时间跨度的连接,也就是司马迁“二十壮游”与“入仕郎中”两者之间有相当长的时间跨度。
“于是迁仕为郎中”语出《太史公自序》,我们看原典是怎么说的: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元、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于是) ①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还报命。是岁始建汉家之封。
① 这是一个被省略的“于是”,故用圆括号括起。
这段话是司马迁追述他青少年时代成长的足迹,也可以看作是司马谈培养司马迁作为接班人的良苦用心,所以透露出许多关于司马迁行年的信息点,提供了考证和推导司马迁生年的线索,极为重要。众所周知,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要具有才、学、识、德四长,司马迁兼备一身,这与他多彩的人生有直接关系。司马迁有深厚的家学渊源;司马迁师从当时国家级大师,向孔安国学习古文学,向董仲舒学今文学,向唐都学天官学;以及司马迁向时贤交游论学等等,这些司马迁只字未提,而“迁生龙门”这一节,主要讲一件事,那就是司马迁向全社会学习,行万里路,走遍全国,深入社会,在这一主题下,“迁生龙门”一节文字可分为两段:少年时代和青年时期。“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三句话讲司马迁十九岁以前在家乡耕读②,此为少年时代。“二十而南游江淮”到“还报命”讲司马迁青年时期的三大游历:第一,从“二十而南游”,到“过梁、楚以归”,讲二十壮游;第二,“于是迁仕为郎中”,讲数十年扈从之游,青年时期只是开始;第三,“(于是) 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还报命”,讲司马迁为钦差大臣,监军征讨西南夷,设郡至吏。三大游历讲的是司马迁的青年时期。叙述司马迁三大游历的文字,中间应有两个“于是”加以连接,即“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于是) 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司马迁为了文字紧凑,省略了一个“于是”。
② 三句话后紧接“二十而南游江淮”,所以由此推断司马迁十九岁以前在家乡耕读。
两个“于是”连接三大游历,所承接的前后事情之间均有相当长的时间跨度,这是历史事实的本来面目。司马迁二十南游,少则二三年,长则三五年,因为他走遍了大江南北,讲业齐鲁,考察中原。然后回到京师,不可能直接出仕,国家没有这样的缺位等着他,作为二十出头的司马迁还要有历练,这正是他向孔安国、董仲舒求教从学的时间。得当机会司马迁“仕为郎中”,因此,“二十南游”与“仕为郎中”之间必然有着数年时间跨度,这不是空白,而是必然的历练。同理,司马迁“仕为郎中”与“奉使西征巴、蜀以南”之间,尽管司马迁省了一个“于是”,并成了“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两者也不是同一时间的事,而要有数年时间的历练。证明的关键就是考证出司马迁何时为郎中。据施丁考证,司马迁出仕最迟在元狩五年,即公元前118年。因为二十南游是在元朔三年 (前126年),奉使西征在元鼎六年 (前111年) ①,故可排列“迁生龙门”一节的行年如下:
① 司马迁二十南游,十九岁以前在家乡耕读。司马迁“家徙茂陵”,据学术界考证是在元朔二年 (前127年),可知司马迁二十南游是在元朔三年 (前126年)。据《汉书·武帝纪》,司马迁“奉使西征”是在元鼎六年 (前111年) 春。又据《太史公自序》,司马迁“还报命”是在元封元年 (前110年)。
元朔二年 (前127年),司马迁家徙茂陵,年十九岁;元朔三年 (前126年),司马迁“二十而南游”;元狩五年 (前118年),司马迁年二十八“仕为郎中”;元鼎六年 (前111年),司马迁年三十五“奉使西征”。
由上可知, 司马迁“二十南游”与“仕为郎中”之间为八年。二十南游三年则“过梁、楚以归”,与“仕为郎中”之间为五年;二十南游五年则“过梁、楚以归”,与“仕为郎中”之间为三年。“仕为郎中”与“奉使西征”,其间距离为五年。历史事实推翻了袁先生的“无缝连接”。把这个行年表换算为司马迁晚生十年,恰好是挤掉了两个“于是”连接的司马迁十年历练的跨度时间,变成了二十南游,二十二三仕为郎中,二十四五岁为钦差大臣,岂不荒诞?
那么,袁先生是怎么说的呢?
首先,袁先生认定司马迁“壮游用了一二年时间,他担任郎官时不过二十一二岁”[1]50,这一结论并无直接的文献依据,也是出于主观推测。他是以秦始皇、汉武帝出巡所花时间为参照,去推算司马迁“壮游”时间的,这一思路本身存有明显偏差。因为秦皇、汉武的巡行天下,与司马迁的壮游天下,两者的性质、目的、内容迥异,完全不具有可比性。司马迁的“壮游”含有学术考察的用意,他要搜集华夏大地的古史传说,他要记录流传民间的谣谚俗语,他要实地考察山川大河、名城古迹,他要一一走访各地人士以寻得历史人物的逸闻趣事……他的“壮游”不仅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更具有极其鲜明的私人化、个性化色彩,整个过程所花费的时间,在文献记载阙如的情况下,无法确切地说是用了一两年还是三五年。以秦皇、汉武的“出巡”时间推算司马迁的“壮游”时间,就好比用当代国家领导人到某地的公务巡察时间,推算某位学者到该地的私人游览与学术考察的时间,得出的结论岂能靠谱?至于袁先生所说的司马迁的家庭缺乏“为期三五年的旅行考察的财力”[1]48,也是毫无依据的推测,这是一个无稽的问题②,也并非袁先生首次提出。如果袁先生认为是个问题,即司马迁何以只拥有壮游一两年的财力而缺乏壮游三五年的财力,是要作扎扎实实的考证的,然而袁先生在这方面却没有作任何论证,也就毫无讨论价值了。
② 司马谈堂堂国家太史令,自身祖上富实,父亲司马喜买得起五大夫爵,祖父、高祖两代即司马无泽为秦始皇铁官,司马昌为汉初长安大市市长,说司马迁没有三五年的出行考察费,岂非笑话?司马迁晚年没有五十万的赎罪保释费,属时过境迁,或许家徙茂陵时断了祖产,不能据此晚景说他二十南游时无三五年的出行考察费。
其次,袁先生所谓“司马迁的入仕为郎与壮游在时间上前后相承,南游归来后即因父仕为郎中”,这一观点看似有文献依据,实则仍属主观臆测。袁先生抓住“于是迁仕为郎中”一句的“于是”一词极力铺陈道:
王国维及其支持者的失误,在于无视司马迁本人显白的自叙,而将这段话中至关紧要的“于是”二字,当作关联词或语气词忽略了过去……须知在上古书面语言里,“于是”是由介词“于”和指代时间或地点的“是”构成的介词结构,以表示时间和地点的状态。意为“就在这个时候……”或“就在这个地方……”, 《史记》中的于是大抵是这两种用法。……司马迁自述“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是”指代“过梁楚以归”这个时间。意思是说:经过梁、楚故地返回京师。就在这时进入仕途,作了郎中。司马迁亲自告诉人们,他南游归来后即进入仕途,中间并没有间隔。[1]48-50
在这里,袁先生对“于是”一词的用法理解有误。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纂的《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可知“于是”一词除了“在这时”“在这里”等词义外,还有一个词义,即“虚化为连词。先秦已有用例,后沿用至今。……连接句子与句子,表示前后两件事情的承接关系。两件事情之间,既有时间上前后相承的关系,也有事理上的相承关系。可译为‘于是’”[4]778-779。袁先生完全忽略了《史记》中所存在的大量连词“于是”,其所谓《史记》中的“于是”大抵只是他解读的这两种用法,实属臆断。袁先生为了证明己论,从《太史公自序》中连举四个例句。但是每一个例句中的“于是”,其实都作“连词”讲,均无“在这时”“在这里”的词义。试看袁先生所举的第四例:
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
在上引文字中,司马迁在“于是”前后所说的“焚书”与“汉兴”两件事,实乃相隔多年:秦始皇焚书,毁坏文化遗产,是在公元前213年;刘氏王朝“汉兴”,重建文化事业,是在公元前200年定都长安之后。两者之间有着长达14年的时间距离,如果将“于是”解读为“在这时”,岂不是平白抹去了14年的光阴?在《太史公自序》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于是”正确的解释是作连词,连接“过梁楚以归”“仕为郎中”一前一后两件事情;若翻译成现代汉语,该词可直接译为“于是”,或译为“在这之后”。司马迁说,他南游归来之后,重大的事件就是“出仕郎中”,并“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前已述及,“二十南游”“出仕郎中”“奉使西征”是他青年时期的三大游历,其间均有数年距离,因此袁先生所谓司马迁“南游归来后即进入仕途,中间并没有间隔”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这只是他失察于“于是”一词的词义而作出的主观认定,绝非什么“司马迁亲自告诉人们”的。
总之,袁先生关于司马迁生年的两大核心论点,均于史无据,完全是他主观推测,并强加于司马迁,说成是“司马迁亲自告诉人们的”,有诬罔之嫌。两大核心论点既已推翻,袁先生认为司马迁必定生于公元前135年的说法,已失去了立论的基石,是不能成立的。至于袁先生所花大力气考证的其他论题,诸如任安事迹考辨、《索隐》注“臣安”有误、年十岁读古文说、从书体演变角度论《索隐》《正义》的十年之差等,虽显示了袁先生勤勉的学术精神、深厚的学术功底,但因这些论题所证明的观点,与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还是前135年,均无直接关系,故而本文不再一一论析。
[1] | 袁传璋. 太史公生平著作考论[M]. 合肥: 安徽人民出版社, 2005. |
[2] | 赵翼. 廿二史札记[M]. 王树民, 校正.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 |
[3] | 黄今言. 秦汉军制史论[M]. 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3. |
[4]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