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西汉时期的司马迁,特别是出自史官家庭,受“孝治天下”思想的影响,在司马迁心灵深处自然烙上了孝的印迹,在他的一生及《史记》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也是父亲临终前留给司马迁的遗嘱。意思是:所谓孝,初始境界是事奉自己的双亲,中层境界是事奉自己的国君,最高境界是修身立命。在这里,孝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孝敬自己的父母,而是应用到了爱君主爱国家乃至大爱天下的全面的道德伦理体系。这三个层面的孝在司马迁的生活及《史记》中都得到了体现。
(一) 事亲 1 事父继业曾子曰:“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1]1467-1468指的是尊敬父母是尽孝的内在准则。司马迁尊父志,作修史助手,拜师学经典,周游列国,网罗旧闻。接受父亲教导,做父亲想做之事,可谓顺孝之至。
父亲临终嘱托:“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余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2]3295父亲的嘱托令司马迁深感继承祖业责任重大,便将继承父业当作使命,下定修史的决心,在身受宫刑后,依然坚持继承父业。同时,司马迁继承父志也体现在《史记》撰写中的写作主旨和结构安排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史记》断限的修正;二是遵照父亲修《史记》的宗旨,即:效周公“歌文武之德”、继《春秋》效孔子“修旧起废”、颂“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还包括将《史记》命名为《太史公书》,《自序》和论赞皆用“太史公”称,标明了《史记》是父子相承,《史记》起于父亲,自己继承,将父亲的事业发扬光大。[3]83
2 忍辱著书《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孝顺最基本的要求。司马迁遭遇宫刑,身为贵族的他,尊严比性命更重要,宫刑固然痛苦,但遭遇羞辱,司马迁应不堪其辱而自杀。他非但没有自杀,反而在受刑两年后又应汉武帝之诏进宫做中书令,而且遭遇朋友和社会的再次侮辱,为何非要进宫作“闺阁之臣”,甘受此辱?只因他为完成父亲嘱托的事业,为完成《史记》巨著,给后人留下信史而坚强地活下去。当时,司马迁回复他的朋友们说:“不进宫怎知宫廷秘史?不和帝王将相打交道,怎知他们灵魂善恶?不应招,史书又怎生去写?”这才是司马迁真正的心迹流露,他的精神支柱实际上正在于《史记》。所以说,并不是司马迁受刑之后,他才奋发图强,去写史记的,而是为了完成《史记》,才忍辱负重,坚强地承受着各方压力活下去的。
3 善事父母司马迁主张对父母应竭力奉养,奉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在《史记》中记载了大量的故事。
《五帝本纪》中记述了舜对父母的孝顺,父盲且顽,继母嚣而弟傲,常欲杀舜。即使做了天子,依旧能够“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3]83。善事父母,顺适家人。
《袁盎晁错列传》中记述了孝文帝的孝行:陛下居代时,太后尝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汤药非陛下口所尝弗进。夫曾参以布衣犹难之,今陛下亲以王者脩之,过曾参孝远矣。孝文帝侍奉母亲三年以尽孝。[3]83同时,《孝文本纪》记述了缇萦愿卖身救父的故事,孝文帝因此而下旨废除肉刑,也展现了司马迁对孝文帝以孝治国的赞赏。
司马迁以孝来评判历史人物,特别是帝王,也向后人树立了帝王的孝行美德。
《吴太伯世家》中记述:“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2]1445太伯尊父意,“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2]1445,表示自己不奉宗庙,让位季历。太伯的孝和礼让,是源于尊父、顺父的孝心。
(二) 事君 1 和睦亲族《五帝本纪》记述了舜因孝得到推荐和赏识而成为接班人,并用孝感染家族和邻里,家族及邻里和睦相处,行事厚道。同时,“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2]34。施政教孝于天下,百姓也能相互谦让,和睦相处,改变了民风和社会风气。
2 尊老敬老《周本纪》记述了周文王“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2]116。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3]84
周文王仿效祖先广施仁义,尊老敬老,在社会上传播和倡导仁孝之德,在周国境内外形成了谦让和尊敬长辈的良好风气。周的后代们同样缅怀文王之德,歌颂之,以其为榜样。司马迁用“德盛西伯”赞颂其仁孝贤能。[3]84
3 移孝作忠《史记》中记述了周公姬旦移孝作忠的典型案例。以忠孝之心辅佐三代帝王而不受封侯,留佐武王,武王生病,以身为质诉求祖先保佑武王,“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汝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敬畏。无坠天之降葆命,我先王亦永有所依归”。周公孝于祖先,忠于武王。[3]84
周公还用忠孝之心代成王摄政而无篡权之心。摄政七年而“还政成王,北面就臣位,躬躬如畏然”[2]1518。七年摄政中“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2]1520。为周王朝鞠躬尽瘁,为周朝社稷立下汗马功劳。[3]84
周公还著书劝诫成王及后王恪守孝道,发扬祖德。他说:“为人父母,为业至长久,子孙骄奢忘之,以亡其家,为人子可不慎乎!”[2]1520他认为“有孝有德”是德治的基础。他还在《康诰》中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提到了民众行为大法的高度。[3]84
4 以孝报恩《赵世家》中记述了赵武报恩于程婴的故事。赵武复兴赵氏之后欲报恩程婴,程婴感觉到完成了先人遗托而应以死还报,于是赵武“啼泣顿首固请”挽留程婴:“武愿苦筋骨以报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2]1785表达了赵武以孝报恩的想法。程婴自杀后,赵武为程婴服丧三年,世代祭祀程婴。[3]84
(三) 立身司马迁对孝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他认为立身扬名是孝道的最高准则,通过立身扬名以显耀父母和祖先。首先表现在以“中正之德以记事的人”的史官家族,因世典周史和名耀诸侯而自豪,以“太史”一职“显功名”,从显赫的家世中意识到立身扬名的重要;其次要事父继业,完成父亲遗愿,“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
司马迁用《史记》续写了家庭的荣耀,继承了父亲的遗志,追求了生命的不朽,捍卫了史官的尊严。司马迁的作品、为人和精神品格也因此而为人们所称道,也得到了后人和同行极高的评价,也成为社会仰慕的行为标杆。
司马迁为后人传播着太多的正能量。他仗义执言为李陵辩护,触犯天颜而身陷囹圄,体现了刚直不阿的精神;为完成历史巨著《史记》,忍辱而奋笔,体现了勇敢坚韧的精神;不因遭遇不幸而怨天尤人,展现了他胸襟开阔的一面;他纵横天下,褒贬人物以光耀儒家理想,展现了他身存大义的一面。司马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记述和评价历史事件和人物,坚守忠义,不求富贵,司马迁身上所反映出来的精神品质,历经千年而不过时。[4]
二、司马迁的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融性”在“孝治天下”大思想熏陶下产生的司马迁的孝文化,自然而然地成了中国孝文化的典范。事亲、事君、立身三个层面的含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社会、国家三个层面在“理念”“元素”“功能”以及“效力”等方面具有多维的“共融性”。
(一) 孝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渊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兼容和统一了公民、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和取向,具有深厚的传统底蕴,来源于孝文化的三个层次。《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明确指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意思是:所谓孝,初始境界是事奉自己的双亲,中层境界是事奉自己的国君,最高境界是修身立命。在这里,孝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孝敬自己的父母,而是应用到了爱君主爱国家乃至大爱天下的全面的道德伦理体系。这就包含了孝的三个层次:小孝治家,中孝治企,大孝治国。“小孝”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提供了思想渊源;“中孝”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提供了思想来源;“大孝”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一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提供了思想基础。
(二) 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内在统一的 1 理念相关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形成了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因此,在这个小团体中,必然离不开晚辈对长辈的服从,因此,“孝”便潜意识地在晚辈或子孙后代身上逐渐形成和具备。同时,“外张性”也是家族主义的典型特点,通过普及和推广将“孝”的伦理道德传递给家族以外的人、郡县、国家和天下。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孝”文化之小孝、中孝和大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三个层面的价值取向具有同工异曲之处。中国“孝”文化蕴含了“小孝”和“大孝”双重维度,“小孝”是最基本的“孝”,主要是孝敬父母和亲人。在做好“小孝”基础上,通过孝敬父母、亲人以至“大孝”而孝敬天下。“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2]4朋友、君臣都被当作为自身“父母”去用孝敬之心来对待,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个人层面的基本要求相吻合。《孝经·开宗明义章》所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三个层次的“孝”,终极目标是“立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追求和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层面的追求和取向,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立身”追求。
2 元素相融通过将“孝”文化的“奉养”“尊敬”“感恩”“和睦”“忠孝”等元素融会和渗透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和谐”“爱国”“文明”“诚信”等内容中,从而构成中国传统“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涵养,它们之间具有很强的相融性。其一,“爱国”与“敬业”。中华“孝”文化的“小孝”即“敬”“养”父母及亲人等,《吕氏春秋·孝行》中提及“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论语·为政》提及“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所以,孝,首先在于“敬”亲和“养”亲。“爱国”与“敬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追求理念,其中也包含着“养”和“敬”的因素。其二,“富强”与“文明”。“顺亲”“荣亲”也是孝文化内涵的一部分。《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中,曾子言:“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孝”,既要“顺”又要“荣”,既要为父母争光、为家族添彩,更重要的是要为社会和国家做贡献,为实现国家“富强”而努力。同时反过来又回报父母,也彰显出了对父母的“孝”。“顺”体现的是一种“秩序”,更是一种“文明状态”。其三,“诚信”与“平等”。提及中华“孝”文化,自然离不开“祭亲”和“念亲”。《孝经·丧亲章第十八》中:“孝子之丧亲也。哭不依,礼无容,言不文……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孝子对逝者思念和哀悼之感情的真情流露在这些礼节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同时也体现着“诚信”和“平等”的思想元素。此外,《孝经·庶人章》中所言“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将“孝”与天、地之自然领域相融合,倡导“谨身节用”,隐含和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平等与和谐。
3 功能相近“齐家”“固社”和“治国”是以“家”“国”为核心的中国孝文化的重要社会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个人发展追求、社会持续稳定和国家战略定位的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的价值取向,在发挥社会功能方面与中国传统“孝”文化具有相近性。其一,中国古代家族伦理的基调是“以家为本”,因此,“孝”发挥着齐家之功能。“中国国家的特点就是客观的‘家庭孝悌’。”[5]50“孝”作为家庭伦理规范的基础,“德之本也”,在和睦家庭成员关系方面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诚信”“友善”“平等”“和谐”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理念,具体落实到“家庭”层面,必然有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谐和家庭的团结和睦。其二,“孝”文化在家庭稳定的维护方面,倡导的是温和、礼让、恭敬和兼爱的思想,同时,家庭的稳定也带动和影响着社会关系的巩固。因此,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之家庭,是实现社会关系的维系和社会秩序的安宁和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同样,具有强大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最大程度的引起社会共识,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其三,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中国“孝”文化起源于家,因此,它具有凝聚和维系具有中华血统的华人的作用,产生和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的心理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力量,因此,它是治国之基础。“孝”文化潜移默化地植入到了所有中华儿女的心中,培育了中华儿女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仁人志士报效国家、奉献国家。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追求,这种追求需要的正是这种爱国情怀和行动。
4 效力相促通过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研究,不难看出,传统的“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对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价值引领的作用。从深层价值来分析,它们之间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契合性。中国传统的“孝”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而核心价值观则是中国传统“孝”文化在当代中国的发扬和光大,二者相互影响和促进。“孝道的精华部分和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可以兼容,能够为现代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所以应该批判地继承传统孝道。”[6]19一方面,应当在立足以“孝”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指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7]164-165另一方面,应当在立足当代中国社会历史现状的基础之上,对中华传统的“孝”文化进行继承和现代化的改造和转换。继承中华传统“孝”文化之思想精髓,并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发展,对其糟粕进行批判,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展中华传统“孝”文化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当前,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最集中的表达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继承中华传统“孝”文化的基础上,实现“孝”文化的时代化、现代化和大众化,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三、司马迁的孝文化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启示铭刻在司马迁心灵深处的事亲、事君、立身之孝文化,随着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而流淌在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之中,对培养健全人格、构建和谐家族和建设和谐社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探索“孝”文化的现实路径,增强“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价值,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 弘扬孝文化有利于培养健全人格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不但是为人立身之本,家庭和睦之本,而且是国家安康之本,社会和谐之本。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何也?“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在这里,孔子一语道破了先代帝王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的奥妙,就在一个“孝”字。孝道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然而,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给孝文化带来了新的冲击,“80后”“90后”的独生子女过惯了“小皇帝”“小公主”的生活,他们亲情淡漠,自私自利,经受不起任何挫折,不会感恩。原因固然很多,但缺少孝文化的熏陶是重要原因,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孝心,所谓“百善孝为先”正基于此。首先,孝文化倡导珍爱生命,《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生命是父母给的,不会去损伤。有了孝心,就不会因为学习上的压力或情感上的挫折而去自杀或杀人,活着就意味着一种责任,一种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其次,孝文化倡导孝敬父母,《孟子·万章上》曰:“孝之至,莫大于尊亲”,这里的“亲”,首要的是指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而现实中却有遗弃父母,导致老母活活饿死的鲜活事例[8];也有大学生写信只为要钱,不懂得父母的艰辛,让父母心寒。[9]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弘扬孝文化有利于健全人格的培养。
(二) 弘扬孝文化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国13亿人口有4亿家庭,和谐的家庭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我国人均寿命已经上升到75岁。目前,中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阶段,老龄人口已超过2亿,预计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31%。老龄化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物质上赡养问题,资料显示,我国2亿多老人生活在农村的占了6成,人数已经超过1个亿,他们的物质生活成了一个大问题。尽管目前国家的社会保障已经开始面向农村老人,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能从国家领到55元以上的生活费,但那毕竟是杯水车薪,农村养老还是传统的“养儿防老”。其次,是精神上的孤独问题。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子女离开父母在外地工作,于是就出现了“空巢”老人。据调查,全国城市有将近50%的老人没有子女相伴,而农村的比重也占到40%左右。子女忙于工作,很少回家看望父母,使得空巢老人正忍受着晚年的孤寂,孤独、苦闷、烦躁、抑郁,甚至会厌世、自杀。可以说,老人问题解决好了,家庭就和谐了,老人问题解决不好,家庭也因此而不和谐。这就更加彰显了孝文化教育的必要性。《孝经》云:“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这里讲的孝养父母不仅要养父母之身,在物质方面要满足父母的需要,让他们能够衣食无忧,更关键的是让父母在精神上能够欢乐,养父母之心。同时,孝文化还强调“父慈”,“父慈”是指长辈对晚辈的关怀与呵护,并为自己的子女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一个“父慈子孝”的家庭必定是一个和谐、美好、文明、幸福的家庭。可见,弘扬孝文化对构建和谐家庭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
(三) 弘扬孝文化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孙中山先生曾经指出:“大凡一个国家所以能够强盛的原故,起初的时候都是由武力的发展,继之以种种文化的发扬,便能成功。”但要使国家和民族长治久安,就需要有好道德,我们“要把固有的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10]243。孙中山认为,这里“固有的道德”最重要的是“忠孝”。我国在原始宗教的祖先崇拜中就有了孝,到春秋战国时期达到成熟,以后从魏晋开始,至唐、宋、元、明、清,就一直提倡“以孝治天下”。通过行孝,通过对臣民进行孝义伦理的教化来达到维护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我国古代帝王能够实现长久统治的文化基础。《吕氏春秋·孝行》云:“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通过“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为人父母。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人为人兄者也”,“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在家尽孝,入世治国,建功立业,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的理想社会。这种修身养性、克制自我和宽容博爱的思想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心、互助、友爱以及对国家的热爱,这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完全吻合,因而弘扬孝文化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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