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记》卷九三《韩信卢绾列传》卷末,附有一篇近600余字的陈豨事略。因本卷系韩信(韩王信,非淮阴侯)、卢绾两人合传,传名未含“陈豨”字样,陈豨事迹属于附传,暂且不妨名之为《陈豨列传》。兹据中华书局点校本节引如次(段落已作合并调整):
陈豨者,宛朐人也,不知始所以得从。及高祖七年冬,韩王信反,入匈奴,上至平城还,乃封豨为列侯,以赵相国将监赵、代边兵,边兵皆属焉。豨常告归过赵,赵相周昌见豨宾客随之者千余乘,邯郸官舍皆满……豨还之代,周昌乃求入见。见上,具言豨宾客盛甚,擅兵于外数岁,恐有变……及高祖十年七月,太上皇崩,使人召豨,豨称病甚。九月,遂与王黄等反,自立为代王,劫略赵、代。上闻,乃赦赵、代吏人为豨所诖误劫略者,皆赦之。上自往,至邯郸,喜曰:“豨不南据漳水,北守邯郸,知其无能为也。”赵相奏斩常山守、尉,曰:“常山二十五城,豨反,亡其二十城。”上问曰:“守、尉反乎?”对曰:“不反。”上曰:“是力不足也。”赦之,复以为常山守、尉。上问周昌曰:“赵亦有壮士可令将者乎?”对曰:“有四人。”四人谒,上谩骂曰:“竖子能为将乎?”四人惭伏。上封之各千户,以为将……十一年冬,汉兵击斩陈豨将侯敞、王黄于曲逆下,破豨将张春于聊城,斩首万余。太尉勃入定太原、代地……高祖十二年冬,樊哙军卒追斩豨于灵丘。太史公曰:……陈豨,梁人,其少时数称慕魏公子;及将军守边,招致宾客而下士,名声过实。周昌疑之,疵瑕颇起,惧祸及身,邪人进说,遂陷无道。于戏悲夫!夫计之生孰成败于人也深矣![1]2639-2642
在《汉书》之中,陈豨事迹更为简略,不仅同《史记》一样不入合传,不列专传,而且篇幅大为缩减,只在卷三四《卢绾传》中羼入一小段文字专予叙述,为文仅200余字,这里不妨名之为《陈豨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全文如下:
豨者,宛句人也,不知始所以得从。及韩王信反入匈奴,上至平城还,豨以郎中封为列侯,以赵相国将监赵、代边,边兵皆属焉。豨少时,常称慕魏公子,及将守边,招致宾客。常告过赵,宾客随之者千余乘,邯郸官舍皆满。豨所以待客,如布衣交,皆出客下。赵相周昌乃求入见上,具言豨宾客盛,擅兵于外,恐有变。上令人覆案豨客居代者诸为不法事,多连引豨。豨恐,阴令客通使王黄、曼丘臣所。汉十年秋,太上皇崩,上因是召豨。豨称病,遂与王黄等反,自立为代王,劫略赵、代。上闻,乃赦吏民为豨所诖误劫略者。上自击豨,破之。语在《高纪》。[2]1891-1892
考察行文,可知《汉书·陈豨传》主要取材于《史记·陈豨列传》及太史公“史论”,两传所记史事大同小异。单独阅读《史记》《汉书》所附陈豨传文,很难发现有何不妥,但如果将两传文字与《史记》《汉书》其他篇章相关记载进行比勘,则会发现两传内容与其他相关记载多有出入,主要体现在两传所载陈豨封侯时间、反叛时的职任及反叛时间等多处地方与他处记载存在抵牾。以下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资料主要取自《史记》《汉书》及后世研究论著,尤以早期文献《史记》为重点,不取《汉纪》《资治通鉴》等文献中二手资料。
二、 史事考辨 (一) 关于封侯时间依《陈豨列传》记载:“高祖七年冬,韩王信反,入匈奴,上至平城还,乃封豨为列侯。”《陈豨传》亦云:“及韩王信反入匈奴,上至平城还,豨以郎中封为列侯。”因平城击匈奴事在高祖七年冬,如依两传所载,则陈豨封侯时间当不早于高祖七年之冬,具体时间乃在高祖自平城归还以后。
但据《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简称《年表》)“阳夏(侯)”条载:“(高祖)六年,正月丙午,侯陈豨元年。”[1]902依照本表格式,本句意思是:陈豨于高祖六年正月丙午受封为阳夏侯,本年为侯陈豨元年。《年表》将陈豨封侯时间定在高祖六年正月丙午,因而与《陈豨列传》《陈豨传》的记载出现抵牾。
那么到底哪一个时间正确?经考察可知,应当以《年表》为是。理由有三:其一,《年表》所载时间非常具体,不仅确定为高祖六年,而且精确为正月丙午,同时径称本年为侯陈豨元年,此外还明确记载了国名(即“阳夏”)。这样细致、明确的描述文字,显然是据相关档案资料直接著录。与此不同,两传只是简略、笼统地描述封侯时间,又无其他背景资料,如果说《陈豨列传》属于记忆失误,那么《陈豨传》则是以讹传讹。其二,据《年表》记载可知,高祖六年正月丙午同日封侯者,尚有留侯张良、射阳侯项缠(赐姓刘,《汉书》径作刘缠)、酇侯萧何、曲周侯郦商、绛侯周勃、舞阳侯樊哙、颍阴侯灌婴、汾阴侯周昌、梁邹侯武儒(《汉书》作武虎)、成侯董渫、蓼侯孔藂和费侯陈贺等共计12人,且表中将陈豨与以上12人连续排列,这样详细而成系列的著录,显然只能专门依照档案资料据实直书,理应不会出现什么错误。其三,《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简称《功臣表》)亦于“阳夏侯陈豨”条作“(高祖六年)正月丙午封”[2]553,并且陈豨依然与留侯张良等前述12人连续排列,这无疑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
由此可见,陈豨封侯时间应为《年表》及《功臣表》所记载的高祖六年正月丙午,而不是两传所称的七年冬高祖自平城归还以后。
(二) 关于反叛时职任据《陈豨列传》载,陈豨反叛之际曾“以赵相国将监赵、代边兵,边兵皆属焉”。《陈豨传》亦有相同表述(“以赵相国将监赵、代边,边兵皆属焉。”前句夺一“兵”字)。两传行文均连书“将”“监”二字,通观整句行文结构及文意,“将”字无疑不是副词,而是作为名词与前文“赵相国”三字连属,意为“赵相国”的“属将”,两相合成的“赵相国将”显然是本句主语,而“监”字则以动词充当谓语,宾语自然是“赵、代边(兵)”。全句意思明白晓畅,是说陈豨以赵相国属将身份监领赵、代边兵。如依两传记载,则陈豨在反叛之时,所任官职应为“赵相国将”,也就是“赵相国”的“属将”。
但《史记》中另有其他不同的表述。据卷八《高祖本纪》载:“(高祖十年)八月,赵相国陈豨反代地。上曰:‘豨尝为吾使,甚有信。代地吾所急也,故封豨为列侯,以相国守代,今乃与王黄等劫掠代地……’”[1]387这里又称陈豨官职为“赵相国”,没有了“将”字,因而与《陈豨列传》《陈豨传》的记载出现了抵牾。
究竟陈豨在反叛之时是担任“赵相国将”,还是担任“赵相国”,经考察可知,应为“赵相国”,至少首先是“相国”。理由如下:其一,《史记·高祖本纪》两次言及“赵相国”,不但前文明确提及陈豨在反叛时的职任(“赵相国陈豨反代地”),而且随后直接引述高祖原话(“故封豨为列侯,以相国守代”)作进一步强调,应该不会有表述的错误。其二,《史记·年表》亦称:“豨以赵相国将兵守代。汉使召豨,豨反。”[1]902其三,《汉书·功臣表》亦云:“(陈豨)以赵相国反,自为王。”[2]553其四,《汉书·高帝纪下》中虽作“代相国陈豨反”[2]68,易“赵相国”为“代相国”,但陈豨之为“相国”已无疑义。
关于“赵相国”“代相国”孰是孰非,前人已有所注意和辨析。宋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卷六“赵相国”条有云:
《卢绾传》陈豨“以赵相国将监赵、代边兵”。《刊误》曰:“赵当为代。”仁杰按:《淮阴侯传》“豨为代相监边”,《高纪》豨以“代相国”反,此云“赵相国”,其文异者,盖七年代王喜弃国归,立如意为代王,以爱子留长安。是岁,豨为代相。九年,徙如意王赵,而豨就迁赵相国。则豨为代相国在七年,为赵相国在九年。岁月可考,盖未尝为代相国也。《功臣侯表》亦载豨“以赵相国”反,而《纪》于十年九月书“豨反”,时为“代相国”,此《纪》误也。《汉纪》承误,作“代相”,尤非。至《通鉴》但书豨为“相国”,而不著其为赵;若代,疑偶脱一字。方豨为赵相国,而周昌于时又为赵相者,按汉初诸侯王有丞相,有相国;昌为丞相,行相事;而豨自为相国守边。时代未有王,不应置相,故豨以赵相国并将赵、代兵。[3]868
上引吴氏之言多有纰缪:如韩信于《史记》有专传《淮阴侯列传》,于《汉书》则入合传《韩彭英卢吴传》,不论依《史》《汉》哪一种体例,都不容有《淮阴侯传》之名。又所谓《功臣侯表》即《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可以省称为《功臣表》,但不当衍一“侯”字而作《功臣侯表》。尽管如此,吴氏结论尚称得实,即认为陈豨反叛之时应为“赵相国”,而非“代相国”,尤非“代相”。针对“赵相国”“代相国”孰是孰非的问题,今人孙晓磊在《汉初相国、丞相制度变迁述论--兼辨〈汉书·高帝纪〉“代相国陈豨反”之误》中辨析甚详,认为“代相国”表述属于讹误[4]54-60,兹不赘引。
前引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还辨析了“相国”“丞相(相)”两者的不同,孙晓磊更是在《汉初相国、丞相制度变迁述论》中对二者有详细辨别,这里有必要顺便谈谈“赵相国”和“赵相”的问题。按汉代诸侯王所属“相国”与“相”含义不同,各有所指;相系丞相简称,与相国并列设置。具体就陈豨史事而言,《史记》《汉书》中除载有“赵相国”一词外,同时也有“赵相”一词,两者区别分明,不相混淆;同时两书既没有陈豨担任赵相的记载,也没有周昌担任赵相国的记载。既然如此,那么陈豨反叛之时所担任的“赵相国”,自然也不容与当时周昌担任的“赵相”混为一谈,以免造成误解。
将赵相国陈豨与赵相周昌相混淆的事,过去也确曾发生过。由于没有能够辨明“赵相国”与“赵相”的差异,清人齐召南在其《前汉书考证》中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他针对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阳夏侯陈豨”条加写按语称:“(表)曰:‘十年,以赵相国反’,按‘赵相国’当作‘代相国’,各本俱误。其时赵相周昌,非陈豨也。”[5]310齐氏在这里显然是把“赵相”当成了“赵相国”,所以才有此一辨,结果弄巧成拙,因为他的逻辑是:相就是相国,既然当时周昌为“赵相”,就不能再说陈豨是“赵相国”了。随后齐氏又张冠李戴,给了陈豨一顶“代相国”官帽。揆诸史事,陈豨反叛之时周昌担任赵相并无疑义,且周昌任赵相历时颇久,但当时陈豨的职任乃是“赵相国”,并非“赵相”。此外,《史》《汉》两书都没有陈豨任“代相国”的记载;不过陈豨确曾出任过“代相”,但那是反叛以前的旧事。
(三) 关于反叛时间《陈豨列传》称:“高祖十年七月,太上皇崩,使人召豨,豨称病甚。九月,遂与王黄等反。”据此,则陈豨反叛时间应在高祖十年九月。
但《史记》其他篇章中的反叛时间却有诸多表述。如卷八《高祖本纪》虽系于高祖十年,但具体月份却又不同:“(十年)八月,赵相国陈豨反代地。”而卷九○《彭越列传》则又称:“十年秋,陈豨反代地。”[1]2594除“十年”之说外,又有其他的年份。如卷五三《萧相国世家》称:“汉十一年,陈豨反。”[1]2017卷九三《卢绾列传》记载大同小异:“汉十一年秋,陈豨反代地。”[1]2638以上均系于汉十一年。卷一○四《田叔列传》所载年份又复不同:“会陈豨反代,汉七年,高祖往诛之。”[1]2775仅就本段前面引述可知,关于陈豨反叛的时间,在《史记》一书中至少已有如下多种表述:(1)高祖十年八月,十年九月,十年秋;(2)十一年,十一年秋;(3)七年。如此一来,关于陈豨反叛的时间便成了一个疑案。
经对现有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陈豨反叛的年份应为高祖十年,而不是十一年、七年等。之所以会有如此判断,主要原因在于,陈豨反叛一事首先在《史记》的《陈豨列传》《高祖本纪》及《彭越列传》等篇章均系于高祖十年。不唯如此,“十年”之说也见于《史记》其他多个篇章。如《年表》云:“(高祖)十年,八月,豨以赵相国将兵守代。汉使召豨,豨反。”[1]902《淮阴侯列传》所载亦同:“汉十年,陈豨果反。”[1]2628除《史记》之外,《汉书》也多将反叛时间系于高祖十年。如《高帝纪下》载:“(十年)九月,代相国陈豨反。”[2]68《韩信传》亦云:“汉十年,豨果反。”[2]1877《功臣表》亦称:“(高祖)十年,以赵相国反。”[2]553总之,《史记》《汉书》中涉及此事的绝大部分篇章均将时间系于高祖十年,而非其他年份。
其次,所谓“十一年”之说,因只出现于《史记》中《萧相国世家》《卢绾列传》等少数篇章,无法与“十年”之说相提并论,应属于误记。对于“十一年”之说,前人也早已产生疑问。清人张照在《馆本史记考证》卷九三中称:
十年七月,太上皇崩。八月,陈豨反。《韩信传》亦云:“汉十年,信令王黄等说误陈豨。”至《淮阴传》则作“十一年”。是时高祖固在邯郸诛豨等未毕也。马迁误耶?抑别有意也?[6]613
张氏在这里显然认同“十年”之说,而对“十一年”之说则持怀疑态度。另考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淮阴侯列传》,陈豨反叛系于汉十年,而非十一年,这已经是考证修改的结果,因为旧版《史记·淮阴侯列传》的确多为“十一年”,但“十一年”之说显然不能成立。
再次,与“十年”之说的大量记载尤为不同的是,“七年”之说仅见于《史记·田叔列传》,虽然不能绝对判定为错误,但属于误记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几乎可以直接排除。其实就在《馆本史记考证》卷九三怀疑“十一年”的行文之后,紧接着有一句引文值得引起人们高度的关注:“《田叔传》亦云:‘陈豨反代,汉十年,高祖往诛之。’”[6]613张照在这里将传世本中的“汉七年”一语直接写作“汉十年”,这难免让人产生这样的想法:即张氏所依据的《史记》版本,或许本来就写作“汉十年”,而“汉十年”也正是《史记》的原始表述,只不过由于“十”“七”字形相近,以致某一传本讹“十”为“七”,后世又据此以讹传讹,导致多种版本都将“汉十年”写作“汉七年”。一个有力的旁证是,在《四部丛刊》影宋本、清光绪四年金陵书局仿汲古阁刻本《史记·陈豨列传》中,无不将太上皇驾崩时间写作“高祖七年七月”,但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和乾隆武英殿本中,这一时间都已经被校正为“高祖十年七月”。由此推测,《田叔列传》中的“七年”可能是漏校所致。尽管多种旧版《史记·田叔列传》中迄未发现“汉十年”的记载,但是对“七年”之说古人也早已持否定态度。《馆本史记考证》卷一○四有辨析称:
《田叔列传》:“会陈豨反代。”《集解》徐广曰:“七年,韩王信反,高帝征之。十年,代相陈豨反。”余有丁曰:“此是七年高帝征韩王信。曰‘豨反’,史误。”[6]685
由此可以看出,从刘宋时期裴骃作《集解》,直到明人余有丁作“史论”,无不对《田叔列传》中的“七年”之说提出质疑,前者订正了史实,认为七年是韩王信反叛的时间,并把陈豨反叛时间校正为十年,后者直接将“七年”之说认定为“史误”。
尽管已经明确陈豨反叛时间为高祖十年,而非十一年、七年等年份,但具体时间应为八月还是九月尚待探讨。笔者倾向于认为应当为十年八月而非九月,理由如下:其一,《史记·高祖本纪》云:“八月,赵相国陈豨反代地……九月,上自东往击之。”文中八月、九月时间分明,事迹清楚,无所紊乱。其二,《陈豨列传》中封侯时间及反叛时职任均有错误,由此其“九月”之说颇难令人据信。其三,尽管《汉书·高帝纪下》将时间定在九月,但《汉书》所记高祖之语系据《史记》而来,《史记》时间为八月,《汉书》时间独为九月,亦甚可怪。总之,《史记》远早于《汉书》,如两者出现差错,一般当以《史记》为准,《汉书》资料可供参考。另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即八月系反叛时间,九月则系奏到时间,以故《史记·高祖本纪》有八月陈豨反,九月上往击之的表述。
当然,在八月、九月难以完全考定的情况下,通常笼统的表述反而是最为准确的表达,因此,《史记·彭越列传》及《汉书·陈豨传》中较为笼统的“(汉)十年秋”一词便显得颇为恰当,因为不论八月九月,都是属于秋季。
三、 结语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陈豨列传》与《陈豨传》所载陈豨封侯时间、反叛时职任及反叛时间等与《史》《汉》两书其他篇章相关记载之间的抵牾,主要缘于两传文字记载的纰缪。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汉书》自武帝征和以前的史料多采自《史记》,因此在考证不足的情况下对《史记》中的既有讹谬每有承袭,可见《汉书》的问题实际上主要是《史记》的问题。尽管《史记》取材审慎,撰写严谨,但由于卷帙众多,史事繁杂,行文中难免出现纰漏,这在司马迁都难以完全避免;加之《史记》在流传过程中“为后人补了又补,改了又改”[7]137,相关补、改内容与原有内容之间,以及各补、改内容相互之间难免存在违异,其中《陈豨列传》与其他篇章中的抵牾之处,既可能是司马迁的疏漏所致,也可能是司马迁完成《史记》撰写之后至班固编著《汉书》之前,褚少孙等早期补充、修改《史记》者的疏漏所致。此外《史记·韩信卢绾列传》传名中本无“陈豨”字样,所附《陈豨列传》的内容是否为后人补写亦未可知(类似附传在《史记》中并非仅见)。《陈豨列传》已然出现了抵牾,嗣后班固在创作《陈豨传》时亦未细考,于是两篇陈传中出现了雷同问题。
经考证辨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其一,《史记》《汉书》两篇陈豨传文所载封侯时间并非汉七年高祖自平城归还之后,而应当是汉六年正月丙午日;其二,陈豨反叛时所任官职并非赵相国将,亦非代相国、代相或赵相,而应当为赵相国;其三,至于反叛时间,汉十一年、七年等年份属于误笔,十年八月、九月尚难完全确切,但八月的可能性更大,当然最为恰当的表述应当是汉十年秋。
[1] | [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 1982. |
[2] | [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62. |
[3] | 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53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
[4] | 孙晓磊.汉初相国、丞相制度变迁述论--兼辨《汉书·高帝纪》"代相国陈豨反"之误[M]//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11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3. |
[5] | 齐召南.前汉书考证[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4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
[6] | 张照.馆本史记考证[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4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
[7] | 傅斯年.战国子家叙论史学方法导论史记研究[M]//傅斯年文集:第四种.上海: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