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史记》公开(约前60年)以来,司马迁生年问题主要经过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属不顾证据的臆想阶段,如王鸣盛以为司马迁大概生于前150年以前,卒于汉昭帝早期。[1]2又如韩城司马祠存有县令翟世琪的碑文,竟然盲从华山道士的荒谬之说,说司马迁生于前127年,死于前55年。上两说皆意指司马迁活了70多岁,但皆不出证据。第二阶段,从王国维开始至今,2016年就已整一百年了。这一百年间,关于司马迁生年分成两说,但双方都是从《太史公自序》的注释出发,很少正视或发现太史公本人的原证,即在没有铁证的情况下进行推论和料想,双方都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谬误。
一、与张大可先生商榷《史记论丛》第十三集有张大可先生两篇文章,分别是《打造韩城文化》《司马迁生年十年之差百年论争迷评》。
《打造韩城文化》[2]545一文错误丛出:(1) 梁山主峰巍山在“合阳县境内”,其实巍山在韩城,山顶有巍山后土庙,山下即巍东公社。(2)“西河西岸古称河西”,这说反了,应是古称西河,《禹贡》便称“龙门西河”。(3)“韩城市东境的一片平川,古称韩原。”韩城是黄土台原,沟壑纵横,本不是“平川”,也非“古称韩原”,韩原大战在南原,当时东境是2005年考古发现的古芮国,是《秦本纪》多次写到的“芮伯”“芮”。(4)“韩原之名因韩城而得名”,那么为何称韩城,原本不称“韩”而有韩城的吗?(5)“韩侯初封在河北,今河北固安县东南韩寨营,周宣王中兴,迁韩侯于韩原,筑韩城为周王室北门之屏障。”这是误解《诗经·韩奕》而来,首句“奕奕梁山,惟禹甸之”,难道固安县有“梁山”、有“禹凿龙门”吗?《左传》载:“邘晋应韩,武之穆也。”[3]422为何让排在最后的少子却远封固安,又怎能就近保卫京畿之地呢?四国封建如扇状布置。宋人朱熹注解在韩城,有人扯到河北固安。(6)“韩城置县始于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即公元前598年”,误多一“前”字(文中韩信木罂渡河误为“木婴”,溥彼韩城误为“溥波韩城”);叙述有误,应说用韩城之名称“韩城”始于隋朝,而非“置县”,韩城置县在公元前640年,秦称少梁县,前327年秦更其名为夏阳县。《史记》从《秦本纪》到《自序》等:“少梁更名夏阳”,按惯例皆省“县”字。这些错误并不利于宣传,该当纠正。
张先生论司马迁生年的《司马迁生年十年之差百年论争述评》[2]687正文一:“王国维考证司马迁生年为公元前145年,论点坚实,方法正确,逻辑严密。”正如前面指出的争论双方是从注释出发的,正文先声明“两家都是根据《太史公自序》的三家注来推算的”,确切地说这二家注,同出唐代的《索隐》与《正义》。司马贞与张守节是同时代人,同学于张嘉会,都引用张华《博物志》,赵生群教授从《玉海》发现的两条证据,证明两人都用到《博物志》属实情,也证明王国维推断两人论据同源是正确的。
《自序》:“卒三年而迁为太史令。”《索隐》下注为:
《博物志》: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
王国维引用此注说:“当本先汉记录,非魏晋人语。”[4]399这是正确的,但他在句末加“也”字,当成了一句话,就有问题了。这份当时的官方记录,当分析为如今的表格式:官称:太史令。官籍:茂陵显武里。官爵:大夫。姓名:司马迁。年龄:年二十八。授官时间:三年六月乙卯。年俸禄:六百石。无疑,这是关于司马迁生年及生平最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内容丰富,非常珍贵。如果没有留下这条官方记录、张华《博物志》收录、司马贞转录,后人要想澄清司马迁确切的生年等问题,就十分困难。
《自序》“五年而当太初元年”,《正义》下注:“案:迁年四十二岁。”其实,太史公本人十分重视这一年:“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纪。”即冬至日改历,全国皆行颁布的新历,以正月为岁首,不再以十月为岁首,并且司马迁从此时开始写作《史记》,“于是论次其文”。这一年十分重要,《正义》出注本不错,但出注“四十二岁”无据,如果依从前注“二十八”,到“五年”正是三十二岁,本当为后人误抄误印造成的,但王国维以为:“疑今本《索隐》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书作年‘三十八’。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在半信半疑的推理中,王国维渐渐说服自己,犯下私改年龄的大错,本来两证暂无法纠正,本当两证并存,他却糅合,意指廿、卅、卌(今人用20、30、40) 出错的机会是不一样的,“卅”错为“廿”是常事,“卅”错为“卌”就“于理为远”,这算什么常理,这算什么逻辑!显然,王氏的常理说是荒谬不经的,廿、卅、卌在古文典籍里出错的概率是均等的,这才是常理,他说的常理实是违反常理的谬论,难道不是吗?卅与卌因笔画多更易出错,这话能不能说?史实是在汉朝,分体字与合体字并行并用,合体字使用较多。所以,辩论双方被王国维数字讹误说引导而争论于此,终不获正果。王国维证明史公生年的真正证据是孔安国与董仲舒,他认为孔、董是司马迁的长辈和老师,司马迁当早生十年,如果晚生十年便成不了二位的学生,于是他就让二位老师早早死掉,让孔安国死在“武帝初叶”,而其实“武帝初叶”孔安国正在学鲁《诗》,但王国维让他死在少年时。这个天大的笑话不仅王国维传播,张先生也在传播,史学界及学术界都在传播,从东汉至今已有两千年,并且使“今古文之争”的学术公案无法厘清,实在遗憾,实在可叹。总之,王国维在存疑有疑的推论下,出示的所谓证据皆不能成立,未能表现出张先生所说的“论点坚实,方法正确,逻辑严密”,不过是谬论而已。
正文二:“郭沫若、李长之主张司马迁生年为前135年无一考据。”[4]406
平心而论,王国维研究司马迁生平用功最深,其次李长之,再次郭沫若,但是史公生年两说必有一错,王国维二合一并无实证,等于偷换“二十八”为两证皆无的虚数“三十八”,输在起跑线上。郭沫若举例证明《索隐》数字无误,这是正确的,但他说《正义》若不误,可能司马迁只活了42岁,此则大误。郭沫若对史公生平缺乏系统研究,而李长之则有一本书研究了司马迁生平及《史记》,抒情强烈,文学色彩浓厚,对司马迁生年问题有灵感,所列十条证据虽有错失却不乏启发性。“司马迁向孔安国问故,向董仲舒学习,在二十南游归来的二十三四至二十七八岁之时,当元朔末至元狩间。”元朔六年为前123年,元狩六年为前117前,张先生意指司马迁在前120年前后,继续学习到28岁前,这是真的吗,司马迁28岁前都在学习?司马迁学问出自家学,出自父亲司马谈的教育,继承的是史官或天官与道家学说;董仲舒是否是他的老师还有疑问,仅凭“闻董生”一句就断定司马迁是他的学生,得出司马迁为儒家学生的结论,是悖于他的家学与史官一职的,再者董仲舒活到太初元年,符合《儒林列传》“汉兴至于五世之间”的原义,司马迁若真向他讨教,时间很充裕。奇怪的是,争论双方极少有用到《辞海·哲学分册》,查董仲舒生于前179年,卒于前104年。[5]173这么明显的证据不采信,却一直在猜测,只能解释为不善用工具书。孔安国则更是大误,似比董仲舒还要年长,其实孔安国是司马迁的同辈人,而非长辈,他是被误解最深的人。对他的误解主要出自后人对司马迁与班固两篇《儒林传》的误读,从“今古文之争”一直误解误读到现在,张先生就是例证。在《儒林列传》中,司马迁说孔安国是兒宽的学生,后人读成孔安国是兒宽的老师,颠倒二人的师生关系。兒宽教授《今文尚书》,当御史大夫九年,死于前102年(死前曾主持制订太初历,与司马迁同事)。他死以后:
自此之后,鲁周霸、孔安国,洛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
司马迁如此表述,难道不清楚吗,为何误解至深?兒宽寿终职位,此后天下能言今文《尚书》的是周霸、孔安国、贾嘉,这三人都可看成司马迁的文朋益友,如周霸可能就是《项羽本纪》赞曰的“周生”,说项羽是重瞳子。孔安国凭孔家古文对《尚书》作今古文对照,这是天下独一份的《尚书》研究,因此“起家”,树立孔家的《尚书》学,司马迁推断说恐怕《尚书》从此就会多出十余篇,可见司马迁写作《儒林列传》时,对孔安国的《尚书》学(古文原件及研究成果)还未上交朝廷,至少还未立为官学。司马迁“问故”,最确切地讲就是他未见过而多出的十余篇内容,唯独孔安国有这一部分史料。孔安国早卒,见于《孔子世家》,应是史公后补入的,孔安国的生卒年相当于汉武帝在位期间。孔安国与《尚书》学的情况,到《汉书》就更多了,本该更清楚,而史实则相反,成为疑案。看看《汉书》都有那些史料,能否重新证明孔安国。《儒林传》:“遭巫蛊,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楚元王传》:“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 《艺文志》:“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文也。恭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
可见《汉书》有关记载一致认定,“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书,遭遇“巫蛊”血案,而未能立为官学。唯《艺文志》写鲁恭王发现古籍,系于“武帝末”有字误,当为“景帝末”或“武帝初”,查《景十三王传》鲁恭王为王28年,死于前128年,发现古籍在哪一年史载不详,但这并不影响孔安国献书“遭巫蛊”的事实。荀悦《汉纪》曰:“孔安国家献之。”家字涉国字而误增(或孔氏后人献遗著),《汉纪》是《汉书》缩写本,当从《汉书》而保持一致。况且此条作为孤证,不足影响《史记》与《汉书》对孔安国的记载,然而事实却是孔安国被误解,《儒林传》等篇被误读已近两千年。司马迁生年争论的双方学者大都误会了孔安国及董仲舒。2014年中国史记研究会年会论文集收录笔者论文,题为《孔安国新证》。[6]659
李长之“早失二亲”说,应指出“二亲”当从《文选》为“早失父母”,文意才顺。此句还应与《自序》司马迁受父遗命的语境联系起来,“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小子何敢让焉”, 说明父亲去世时,司马迁还年轻,父亲被气死而非寿终,约50岁前后,因为司马谈“仕于建元”是确定的,当在建元元年,约20岁,30年后而当元封元年春三月病逝。父母早逝,对应就是儿子年少,口中连称“小子”,最终可证明此年司马迁26岁。李长之的“空白说”实是有理的,如果司马迁被早生10年为假,必空出10年,必有人填空造假,但在王国维笔下,就空出10多年无事可写,张先生列举七条证据,前四条皆假,如第三条“问故于孔安国”,不烦再证。
正文三标题为“排比行年是考证司马迁生年唯一正确的方法”。此标题又有大问题,既然争论双方都可以排比行年,哪一方又能是唯一正确的呢?不过是继续争持下去。真正有史料价值的是赵生群先生在《玉海》的发现, 《玉海》卷四十六载:“《史记正义》:《博物志》云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卷一百二十三又载:“《索隐》曰:《博物志》太史令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7]604
《正义》此条证明张守节的确见过并采用《博物志》,证实王国维二证同源说,但却非“三十八”而是“二十八”,证实王国维的常理说实是讹误;《索隐》此条再次证明司马贞不误,又证明《正义》所误出于后人的抄误印误。《玉海》两条作证,赵生群先生在修订本《史记》序言注与《自序》校勘记都有说明。[8]13此两条加《索隐》原注,再加《自序》本证,足以证实《正义》按语为误,前145年说根本不能成立。
张先生在讨论司马迁出使西南,说“司马迁为郎中将”,是“钦差大臣”,司马迁只说自己是“郎中”,张先生加一“将”字,把只领三百石的郎中一下提拔到一千石的郎中将,难道司马迁不会给自己加将字吗?张先生又硬说司马迁参加了元封元年泰山封禅大典,汉武帝还“等了一个月”,等司马迁还报命告成功于天,又把四月封禅定在了“五月”,皆违背史实。真相是,司马迁因为父亲病危而不能参加封禅大典,父亲“故发愤且卒,而子迁适使返”,有幸赶在父亲逝世前父子相见,将亡父从洛阳拉回故里夏阳“葬高门”。然后“北自龙门至于朔方”(《河渠书》赞),见武帝于五原,五月“自直道归”(《蒙恬列传》赞语)。汉武帝上至秦二世与秦始皇出巡天下,皆半年之内便完成行程,为何偏让司马迁出游几年?不顾交通条件(有驰道)、交通工具(有马、有驿站)等,硬是拉长司马迁出游的时间,王国维就没这么做,而只说“是岁所历各地”。对此,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司马迁二十岁出游是公差还是自费,他凭什么或说靠什么身份“讲业齐鲁之都”?当时,18岁成人,学子可为博士弟子,到了为国家服务的年龄,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一再称自己凭父亲凭官宦世家而为郎,应该按时走上仕途,然后升任为郎中。“迁仕为郎中”当释为升任郎中,“仕”作“任”读。李广子孙、苏建子孙等等都先仕为“郎”“少年郎”,司马迁也当同一仕途,如他随皇帝“西至空桐”(《五帝本纪》赞语,元鼎五年),在《自序》内被省略。过去,大多学者常将郎与郎中混为一谈,也是辩论双方常有的失误之一。又如郭解(《游侠列传》)入关、逃亡、置家夏阳(与司马氏有无关系)、“久之乃得”、审判,说他被“族”于前125年又有何不可?司马迁凭童年记忆、社会舆论等又怎么写不出大侠郭解?辩论双方对此又陷入争议。司马迁说“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张先生说蒙童耕牧“实属荒诞”,这是他又要与司马迁吵架。“任安元狩六年已是太子少傅”,这是张先生沿袭旧注的说法,并无实据,任安凭什么于前117年成为“太子少傅”,他有这个资格吗?为什么不是《汲郑列传》中的司马安?这节最后,张先生说袁传璋先生把“后继者带错了方向”,出现“离奇的考证方法”,即“蒙童加减法”与《自序》写有生年说。文中举出我《司马迁生年及其回乡葬父新证》等论文标题,未指出谁写的又见于何处,斥责为“伪命题”,“根本就没有读懂《自序》”。不知何时,张先生用《自序》详证过生年问题?
赵先生对《玉海》新证的发现和司马迁未参与元封元年封禅大典等论述,都非并无学术发现者可与攀比。
二、《太史公自序》就是铁证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似乎司马迁就没有说到自己的生年,如果司马迁本人说过生年就会有铁证,而似乎无铁证的僵局,正证明专家还没找见铁证,就像王国维以前的学者们无视《史记》注释中的证据一样,无视铁证如山,便有待后辈发现。
其实,《太史公自序》就是出自史公本人的原证。问题是要反复详读,要认识到《自序》即是一条完全的证据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是按照时间顺序写成的家族史,是父子相继为天官、相继铸就《史记》的创业史,是《史记》全本的说明书。《史记》从远古祖先写起,经父亲到自己最终完成《史记》,按时间顺序写成。依照时间顺序是史官遵循的叙述逻辑,时间观念对史官十分重要,对后人认识《史记》尤其重要。在《自序》里,司马迁不仅依次写作,且提示到“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于是论次其文”,“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述历”当为“历述”,即祖述),其实《史记》始终强调“次”(时序)的理念,如开篇《五帝本纪》赞就说“余并论次”。这是作者指导后人如何解读《史记》的方法之一。只有具有“依次”的觉悟,才能认识《史记》,如《五帝本纪》赞语“西至空桐”一句,是说他随皇帝到四方巡游的顺序,又如《河渠书》赞语,是说他自己见过的四方江河,依时序写,而非随意扰乱原来的顺序。
《自序》用“谈为太史公”引出父亲司马谈。“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这是说父亲的知识结构,即学生时代,拜大师们学习,在京城求学。“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这是说父亲“仕于建元”,连写到元封,等于概括了父亲的多半生,因为父亲逝在元封元年,也就等于囊括了以下30年的内容,亦即包括了司马迁生年,也暗含了《论六家要指》的写作时间。换句话说,这段话含有两个时间,父亲踏入仕途在“建元”,最早为建元元年(前140),及《论六家要指》写作时间。《自序》在录完《论六家要指》这篇父亲的原作以后,写道:“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这也就是说,父亲执掌太史令以后,才有了儿子司马迁,司马迁生于父亲当上太史令以后,父亲由太史丞升任太史令,当是升官又有了居住茂陵的资格,所以给儿子起名“迁”。上述四条依次的时间,即父亲的学生时代、踏入仕途、创作《论六家要指》、父亲当上太史令,这是前置在司马迁出生前的四条时限,先决的时间条件,然后司马迁出现。以往研究,无视这四条时限,似乎司马迁没说自己的出生,似乎司马迁生年与父亲毫无关系,似乎研究司马迁生年可以不顾父亲的存在。前145年说,就是把司马迁生年翻过四条时限空降到父亲的学生时代,而不问问司马谈多大岁数入仕?给司马迁多10岁是否也得给父亲加10岁?过早去世的父亲又该享年多少岁?从司马迁叙述逻辑上,至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他生于父亲入仕以后,前140年就是分界线。父亲“仕于建元”,说明入仕较早,正常就在20岁前后,老师唐都同时入仕(《历书》“今上即位,招至方士唐都,分其天部”),到太初元年参与太初改历,与司马迁共事;老师杨何,《儒林列传》载:“元光元年(前134年)征,官至中大夫。”与两个老师相比,可证司马谈入仕较早,50岁前后逝世。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司马迁记父亲句句不离“太史公”。这是关于司马迁生年最核心的一句话,被独立成一段,而且句中用句号分开,这么用句号与分段是不合理的,司马迁刚写到自己便被割裂开来,意思是“有子曰迁”一句可以往前提,提到父亲入仕前的学生时代,然而这是荒诞的。语气被中断,一句话变成了两残句,语义不完整,再者独为一段,与下段脱节: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
可惜的是,中华书局本《史记》从点校本到修订本,其中顾颉刚与赵生群两位先后主编,都持“前135年生”说,却未发现这个关节点的问题,致使至今各种《史记》版本都一致这样标点分段,沿袭着错误。古文原不分段不标点,原状如此: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
这样,“有子曰迁”不能独立成句,更不能前后挪动,两段并为一段,“有子曰迁”就像墙体上的一块砖不能移动,证明他就是生在父亲执掌太史令以后。在此,司马迁讲清了自己出生的情况:时间,父亲升任太史令后不久;人物,生儿子称迁;地点,夏阳司马故里,并且说“年十岁”以前,在故乡“耕牧河山之阳”,是牧童眼里壮丽的故土。所以说,这里原文被标点被分段,是不符合司马迁本义的,它应当纠正为: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
这才符合司马迁的原义。在修正一个标点和合并两段以后,再来看文中指出时间的“既”字。显然“既”在此是已然、已经的意思,古籍里随处可见这一用法,如《禹贡》用了几十次“既”字,都是一致的意思,“已经……再……”,“已经”是前提,是基础,再联系后一时间、后一事件。对“既”字的认识,进一步肯定司马迁生于父亲升任太史令以后,不再质疑。
有必要借用韩兆琦教授对“夹注句”的分析观点,重新审视一下“太史公既掌天官”这最关键的一句:“古人写人无标点,近年来语法书不再讲夹注句,标点古书者遇到夹注句遂不再特别指出,于是读者初遇类似字句遂坠五里雾中。”[9]212韩教授举例多条却未列出《自序》这一至关重要的例句,令人抱憾。依韩教授的方法分析,“不治民”是夹注句,新中国成立前标点应作“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今人标点应作“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夹注句不加处理,会造成前后两小分句不连贯,甚至使人觉得莫知所云。取掉夹注句,“主体行文”是:“太史公既掌天官,有子曰迁。”即原作的本义就会凸显出来。“天官不治民”,“不治民”文义在“天官”内。这是最有意味的夹注句例,再次证实了上述结论。
《自序》接下来记述“二十而南游江淮”,“于是迁仕为郎中”,“还报命”,“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子迁适使反,见父于河洛之间”。司马迁写到出生、十岁、二十的情况,为什么没写明“三十岁”都做了什么事?其实不是他没写,而是后人的认识问题,他详写了二十岁出游的情况,出使西南地区,省略了任郎的情况,如元鼎五年随皇帝“西至空桐”。出使西南紧接元封元年,聆听父亲的遗命,不能再作郎官,而要改任“不治民”的文职“天官”,尽一切完成父亲的宏愿。司马迁在临终的父亲面前,连称“小子”,在《报任安书》说“仆不幸,早失父母,无兄弟之亲”,无疑是父亲去世较早,而他还年轻,例如《吕太后本纪》“鲁元王偃年少,早失父母,孤弱”,可以旁证司马迁原义,“早失”即“早卒”,“年少”时父母就都早早离世了,还一样“孤弱”。说父亲过世时,司马迁36岁不符合本义,那样父亲就活过60岁了。“二十而南游”,元鼎期间战事多,又要准备封禅活动,朝廷上下都在忙碌,司马迁不能再用十年的跨度来写,不能用“三十岁”,时间叙述已紧凑起来。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五年而当太初元年”(“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司马迁对自己成人以后的主要情况和时间,一步步交代得十分清楚,句式也一致,反映了他是精心编织《自序》一文的。这么精密的文章,自然需要细心的详析与领悟。所以说《太史公自序》就是一条完全的证据链,就是学者们期待的原证或本证,就是司马迁生于父亲“仕于建元”以后,生于父亲掌管太史令以后的铁证,在确定铁证如山的基础上,再取证唐代二家注等证据,最终获得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的定论。
《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把家族史、史家创作史和中国两千多年历史缠绕在一起,精心编织、紧密结合的力作,统驭着《史记》全书。
三、结语司马迁生年研究经过无视证据和注文为证据的古今两个阶段。唐人注本及宋代合刻本的证据,有了王国维的取证发明,才有了一百年实证的可能。但不幸的是王国维起步就跑偏了,双方争议如入迷宫。百年研究中,史公生年问题可喜的旁证由赵生群在《玉海》里发现,证明《正义》所证被后人误印,至此二证合一。笔者从《自序》原证出发,对史公自序的生年及生平提出拙见。以前研究司马迁生年主要根据注释,而未从深层发现《自序》司马迁讲自己生年了,是最直接的证据,先证他生于父亲入仕以后,再证出生于父亲任职太史令以后,然后结合注释提供的官方簿书、《玉海》旁证,综合分析而最终获得司马迁生年的结论。
《太史公自序》:“太史公既掌天官,有子曰迁。”这是司马迁说自己生年的铁证,难道不是吗?正读《自序》,从夹注句的五里雾中走出来。
[1] |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一[M]. 南京: 凤凰出版社,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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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伯峻. 春秋左传注[M]. 北京: 中华书局2009. |
[4] | 史记研究集成: 第一卷附录[M]. 北京: 华文出版社, 2005. |
[5] | 辞海·哲学分册[M].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0. |
[6] | 史记论丛: 第十一集[M]. 北京: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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