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司马迁生年十年之差百年论争述评》(载《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以下行文省称前文“《述评》”) 一文的续篇,继续从方法论角度阐释如何把握正确的考证方法,着重透视继郭沫若、李长之之后司马迁生年前135年说后继论者的“新证”,揭示其误读误解《史记》原文,搞循环论证,在字缝中作考证,论据不成立的事实。众多前135年说后继论者,论文数十篇,一一罗列论据数百条,其核心之点没有超出李长之的十条,本文归纳评析,所以在行文中不一一注明出处。前135年说后继论者,各时期代表人物为王达津、赵光贤、吴汝煜、苏诚鉴、袁传璋、赵生群等,他们的核心论文已见前文《述评》。袁传璋先生是前135年说后继论者集大成者,持续研究司马迁生卒年二十余年,写有多篇论文,并以考证见长,最后将考证成果浓缩在《太史公生平考论》(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一书中,也是本文重点引述的书目,便于读者按核,特别随文括注标示,省称为“《考论》”。
一、 《索隐》《正义》两说并存,皆为待证之假说,不能作为推导生年的基准点“基准点”这一概念为袁传璋先生首先发明使用,引入这一概念推导司马迁生年极为简明,我们接受这一概念,并以此为起点与袁先生共同切磋。
基准点,就是定位点,本指准确无误的地标。基准点引入用在一个人的行年上,其所指就是某人某年某岁,准确无误。《索隐》谓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马迁28岁;《正义》谓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司马迁42岁,两说均为推导司马迁生年的基准点。时间是矢量,只向未来一个方向流动,因此一个人的行年,一年又一年连续相接只向未来一个方面延伸,所以我们选取任何一年为基准点,所推导出的生年只能是同一的一个生年,因为一个人只能生一次,所以只能有一个生年。《索隐》与《正义》两个基准点,推导出两个生年,且有十年之差。由于《索隐》作者司马贞,《正义》作者张守节,两人均是唐代同时期的人,且又同出一个师门,因此单从《索隐》《正义》本身分不出谁高谁低,于是两说并存。
由于两说并存,逻辑上就有三种可能:一是两说皆误,二是两说均不误,三是两说一真一假。按一般形而上的简单思维取《索隐》舍《正义》也可以说得过去。例如赵光贤就说,《正义》按语“来历不明”,怎能凌驾于《索隐》所引“《博物志》所载有最高价值的原始材料之上呢”?王国维毕竟是大家,他思维缜密,必须用考证来在三种情况中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王国维的考证分为三步:第一步,运用汉简的书法行文款式的记录,证明《索隐》所引西晋《博物志》保存的《茂陵中书》是可靠的先汉记录。《索隐》《正义》两说并无驳辨关系,《正义》直以按语出之,必然的逻辑,两说引据材料同源,王国维认为是同为《博物志》,十年之差是其中一说在流传中数字发生了讹误。这一考证可称为“数字讹误说”,直接排除了《索隐》《正义》两说皆误或两说均不误的两种可能,只能在第三种一真一假中作决断。第二步,王国维用数字讹误常理说推断:“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认为《索隐》有误,则“年二十八”为“年三十八”之误。史籍中有许多实证。推论孤证不立,所以王国维第三步考证司马迁行年来验证,这不仅是正确的方法,而且在没有发现古代版本,以及地下文物证据的现实情况下,是唯一正确的方法。综上所述,王国维的考证有三长:一是立论坚实,指其论点“数字讹误说”不可动摇;二是用司马迁行年验证,是唯一正确的考证方法;三是逻辑严密,指其提炼论据由已知推未知。
程金造研究三家注,《正义》比《索隐》稍后晚出,多有辨说,认为《正义》按语依《索隐》为说,给王国维的考证提供了一个更为合理的旁证。
郭沫若、李长之两人认为“数字不讹”,《索隐》指司马迁生年,《正义》指司马迁的卒年,取两说皆不讹说,逻辑是成立的。但史籍中,特别是《史记》中找不到一个人的行年记载于中途冒出一生年岁的书法,而且司马迁只活了42岁也不符史实。郭、李二氏的论点不成立。
袁传璋先生另辟蹊径,他从书体演变的角度立论,汉唐时期两位数字的书写,正如郭沫若所说还在承袭殷周以来的老例,“二十”“三十”“四十”仍作连体书,写为“卄”“卅”“卌”,均为一笔之差,定不出谁容易谁不容易来。袁先生进一步发现,封口的连体书“三十”作“丗”,与“世”字的草书“”字两者容易形误,即“丗”讹为“世”,再讹为“四”。按核史籍中的实证,袁先生《考论》谓:“今本《史》《汉》中,‘二十’与‘三十’,罕见相讹;‘三十’与‘四十’经常相讹。”袁先生的考证可概括为两位数字书写常理说,是“卅讹为卌,乃事之常;卅讹为卄,于理为远”,即《正义》的“年四十二”是“年三十二”之讹。
对比袁传璋与王国维两人的推论考证,恰好打了一个颠倒,王国维的常理说使天平向《正义》倾斜,袁传璋的常理说使天平向《索隐》倾斜。汉唐时期两位数字连体书,袁先生常理占优;而唐宋时期数字分书,则王氏常理占优。无论是王氏,还是袁氏,都无法证明十年之差的数字讹误是在什么时间发生的。从推理上说,王氏的“三讹为四,于理为远”,也不能排斥偶然的三与四相讹;同理,袁氏的“二十与三十,罕见相讹”,也不能杜绝二十与三十不相讹。一句话,只着重在“数字讹误”本身,永远不会有定论。由于王国维与袁传璋两说推论的并立,使《索隐》《正义》两说的并立回到了天平的平衡,“数字讹误”的论争,使讨论回到原点,仅此而已。
袁传璋先生试图打破两说天平的平衡,他极力否认“数字讹误说”,其目的是指《索隐》不误,但他忘了自己的考证是要证明《正义》的“年四十二”是“年三十二”之误,这难道不是“数字讹误”?袁氏考证在逻辑上自相矛盾。
双方又试图从版本上找到依据来打破两说并立。施丁在《史记会注考证校补》中找到日本藏书南化本《索隐》作“年三十八”,似乎找到了版本依据。袁传璋先生考证,这条《索隐》是日藏中国南宋黄善夫刻本栏外批注,只代表批注者的观点,若作论据,就是伪证,袁氏考证成立。反过来,袁传璋、赵生群从南宋王应麟所纂类书《玉海》卷四十六中找到《史记正义》引《博物志》云:“迁年二十八,三年乙卯除,六百石。”与《索隐》所引完全一致。袁传璋先生声称,王应麟所引是南宋皇家所藏唐写本 (《考论》第6页),赵生群据此撰文《从〈正义〉佚文考定司马迁生年》(《光明日报·历史周刊》2000年3月3日),还写进中华书局修订本《史记》的《修订前言》中。笔者经过核查《玉海》的这条《正义》佚文,根本不是什么皇家所藏唐写本,乃是王应麟自己撰写的“汉史记”条目转引的资料,而且删去了张守节的按语“迁年四十二岁”,与日藏南化本那条栏外的《索隐》差不多,甚至还要等而下之,正确性值得怀疑,同样也是一条伪证。如果说施丁提供的伪证是误信了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和水泽利忠;而袁传璋、赵生群两人提供的伪证,还在美化伪证来误导读者。
综上所述,归结起来就是本节标题的一句话:“《索隐》《正义》两说并存,皆为待证之假说,不能作为推导司马迁生年的基准点。”这是一条能否正确考证司马迁生年应当坚守的原则。
二、 前135年说后继论者误读史文与循环论证前文《述评》第四节“排比行年是考证司马迁生年唯一正确的方法”,这是王国维指引的途径,现已成为论争双方主流学者的共识。例如前135年说后继论者之一苏诚鉴先生就提出,《索隐》与《正义》两说推导的生年,与司马迁自述的行年对照,谁的说法与情理事实相符就取谁的说法。苏先生的这一意见符合本文第一节目所论述的原则。前135年说另一后继论者袁传璋先生以考证功力见长,他以考证形式落实苏诚鉴先生的提议,其结论说:“司马迁早生十年则纰漏丛生,晚生十年则百事皆通。”(《考论》第40页)
事实果真如此吗?
排比司马迁行年,最重要的依据是具有自传性质的《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以下行文省称《自序》和《报书》) 中以下两段史文:
《太史公自序》云: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还报命。是岁始建汉家之封。
《报任安书》云:
仆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
上引《自序》和《报书》两段史文,提供了系列的行年时间关节点:有的是时间段如“耕牧河山之阳”“二十南游”到“过梁楚以归”“奉使西征”到“还报命”“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有的是时间点,如“迁生龙门”“年十岁则诵古文”“于是迁仕为郎中”、《报书》作年。以上这些单个的时间段,或时间点,无法推知司马迁生年,但把每一个时间段和时间点一一考证落实,然后串联起来就构成了司马迁一生行年的链条,用表列出就是司马迁行年表,则司马迁的生年自动显现。在考证行年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行年基准点,就可直接推知司马迁生年。前文《述评》已经汇综百年论争列出了司马迁行年表,改写了袁传璋先生的结论。袁先生的结论已如前述:“司马迁早生十年则纰漏丛生,晚生十年则百事皆通。”改写的结论恰好打了一个颠倒,借用袁先生的话说:“司马迁早生十年则百事皆通,晚生十年则纰漏丛生。”本文从解读史文与考证方法两个层面透视前135年说后继论者的失误。
(一) 前135年说后继论者误读史文考证程序,逻辑上是两个步骤。第一步,必须准确解读司马迁原文的字面意义,如果解读错误,也就是方向方法的错误,考证必将步入伪证伪考的歧途。第二步,考证必须通过艰苦细致的搜求,披沙拣金,找到依据,不能是拍脑袋猜想,推论要合于逻辑。两个步骤,错一不可,两个步骤皆错,全盘均是伪证伪考。
先看第一步,史文的解读。
《自序》“迁生龙门”一节,是司马迁回顾青少年时代的成长足迹,也是记述司马谈如何培养司马迁为修史接班人的良苦用心。所以每一句话都是“庄肃”①的,都是个人重大事件的记录,每句话都别具意义,都是扣紧修史主题,但并不深奥,朴实无华。司马迁行文口语化,字面意义十分明晰,所以《史记》文章并不难读。对字面意义故作高深的发微,就会丧失原本意义,如果巧用考证包装,那也就是伪证伪考。
① “庄肃”一词为袁传璋先生用语,但并不是只有“年十岁则诵古文”这一句才庄肃,“迁生龙门”一节句句庄肃。
还是看实例吧。
例一,“迁生龙门”一节开头四句:“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南游江淮。”中间两句第一句“耕牧河山之阳”,明白无误是一个时间段,指童年、少年时代的司马迁生活在故里,亲近自然山川,体验耕牧生活。直到二十南游,离开故里,结束了“耕牧河山之阳”的生活,也就是司马迁十九岁以前耕牧河山之阳。第二句“年十岁则诵古文”,无论是作句号还是逗号,指的是一个时间点,即“年十岁”这一时间点的事,它是一句插入语,不会间断“耕牧河山之阳”时间段。一个思维健全的中学生都不会误读,恰恰是满腹经纶的一些学者,解读出九岁以前的蒙童司马迁“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的“内涵”是指司马迁从十岁到二十岁时的从学经历。这样的解读,既离奇又荒诞,所生出的考证文字必然是伪证伪考。
例二,“于是迁仕为郎中”,单凭这一句话,“于是”二字有两解。其一,“于是”作介词结构,承接上文“过梁楚以归”与下文“迁仕为郎中”,“于是”指“就在这个时候”,即司马迁壮游于梁楚归来之年即出仕。其二,“于是”为承接连词,指“这之后”,即梁楚归来之后值得大书的个人事件就是出仕为郎,与时间无关,可以是一年,可以是若干年。两解孰是孰非,就要用考证来落实,从旁证材料中找到“过梁楚归来之年”与“出仕为郎之年”,各在哪一年。李长之及其后继论者未作任何考证,而是事先设定“过梁楚以归”与“仕为郎中”之间,李长之说“为时极短”,赵光贤说“在同一年”,袁传璋说“南游归来后即因父荫仕为郎中,中间没有间隔”。如果不在同一年,就是历史空白 (李长之语),就是大漏洞 (赵光贤语)。这些说法似是而非,前文《述评》已有驳辨,详后本文第三节还将有续论。
例三,《报书》云:“仆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司马迁明白无误告知“仕为郎中”靠的是父亲为官恩荫为郎。《报书》中还有“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卫之中”,这样的话头就更加明白无误,“仕为郎中”是恩荫为郎。王达津、苏诚鉴等人,无视司马迁的自述,而是妄加考证司马迁以博士弟子为郎,二十南游乃是在元鼎元年随博士褚大巡风,用以证明司马迁生于前135年。像这样直接违背司马迁自述的考证,当然是伪证伪考,没有讨论的价值。
误读史文,玩的是文字游戏,搞循环论证,也称因果互证,还说成是司马迁自己写的。其方法是假定司马迁生于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下推二十年为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然后,他们用所谓考证的方法,说司马迁在元鼎元年南游,上推二十年生于前135年。众多的前135年说论者,包括前135年说主流学者,变换不同形式的论证,基本是循环论证。有的学者以司马迁交游立论。司马迁生于前145年,与公孙季动、平原君子、冯遂等人,可以相及,司马迁二十南游,“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如同现代青年记者采访七八十岁老人,年差在六十五至七十五之间,当然相及。假如晚生十年,则年差在七十五至八十五之间,有的确实不相及。而前135说论者的推论不是这样,他们用循环论证法,说司马迁生于前135年,与公孙季动、平原君子、冯遂等人不相及;反过来又说,司马迁与诸人不相及,所以生于前135年。循环论证,不符逻辑,十分粗糙。下面将要剖析一个精制的循环论证案例,即袁传璋先生的考证。
(二) 袁传璋的循环考证亦不成立在准确解读史文的前提下,第二步就是考证。考证要作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千方百计搜求旁证资料。第一步解读史文,只需了解字面意义,然而要准确无误。所谓字面意义,是指某一句、某一段史文,在没有附加资料的情况下,本身字面明白无误地表达的意义。仍以前文所举例一《自序》中“迁生龙门”一节前四句为例,字面意义的解读已如前述:司马迁十九岁以前“耕牧河山之阳”。但《索隐》所引《博物志》言,司马迁为太史令,属籍茂陵显武里,新增了历史资料,即司马迁“家徙茂陵”。解读新增历史资料,以及与原文相加的关系就是考证。如果考证落实“家徙茂陵”在哪一年,与十九岁前耕牧河山之阳,以及二十南游对接,行年基准点呼之欲出。经过争论双方学者的考证,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诏令天下豪强家资达到三百万,以及朝中高官都要移居茂陵。董仲舒、郭解、司马迁都是在这一年移居茂陵。这一年司马迁十九岁,则二十南游在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家徙茂陵”与两者对接,产生了两个行年基准点,元朔二年即公元前127年,司马迁十九岁;元朔三年即公元前126年,司马迁二十岁。两个行年基准点上推司马迁生年,均为前145年。
下面看袁传璋先生的考证与推论。
袁先生在其《考论》第41页中说,“《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这两篇具有自传性质的文章”,“为后人推算他的生辰指示了基本线索”,非常精到。他提出的三个标准数据是:
年十岁则诵古文。
二十而南游江淮……于是迁仕为郎中。
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
袁氏第一个标准数据,“年十岁则诵古文”,关键词“诵”字有两解。一是“诵”字解为顺畅阅读与解析,“年十岁则诵古文”,指司马迁天资聪慧,学习条件好,八九岁的蒙童就打好相当的古文基础,能顺畅阅读与解析先秦古文书籍,三家注指《春秋》《国语》等。二是“诵”字解为“诵习”,只表示十岁起就开始学习古文了。
王国维解读“年十岁则诵古文”,对“诵”字两义兼顾。他说:“公或随父在京师,故得诵古文矣。自是以前,必已就闾里书师受小学书,故十岁而能诵古文。”王国维把司马迁的古文修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家乡接受书师的小学文字教育,打下了识读古文的基础,第二阶段深厚的古文献学知识是在京师父亲教导,以及问故于董仲舒、孔安国得到的。司马迁向两位大师学习是他二十南游归来之后的事,应在司马迁二十三四至二十七八之时,王国维说在十七八至二十岁之时不准确,而其他的推论大体不误,特别是王国维指出司马迁识读古文的基础是在夏阳奠定的,符合司马迁所写史文的原意。
袁传璋既认定“年十岁则诵古文”为推算司马迁生年的基本线索,即十分重要的行年关节点,于是大做文章,把王国维的“或”言推论发挥到极致,其实是承袭王国维的错误部分无限放大考证。王国维说司马迁向孔安国、董仲舒两位大师学习在十七八至二十岁时,袁传璋放大到从十岁到二十岁之时。袁先生说的“年十岁则诵古文”这句话具有“庄肃”口吻,“其内涵实指自十岁起到二十壮游前止以诵习古文经籍为主要内容的从学经历。其中包括向孔安国请教《古文尚书》的训解,从董仲舒学习《公羊春秋》的大义”(《考论》第8页,以及第53页)。袁先生还说:“十二岁的翩翩少年司马迁,向孔安国执弟子礼。”(《考论》第8页),十四岁时向董仲舒学习《公羊春秋》(《考论》第55页) 按袁先生的考证,“古人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太学”(《考论》第56页),请问十二岁与十四岁的司马迁是入小学,还是太学?我们再重复一遍,“年十岁则诵古文”说的是一个时间点,不是时间段,不过是说司马迁十岁时已有古文基础或起步学习古文,如此而已。袁传璋大篇幅的考证,似是而非。董仲舒、孔安国是国家级学术大师,不是中小学教师,说翩翩少年“十二岁”的司马迁拜在两位大师门下读博士,岂非天方夜谭。“年十岁则诵古文”这句话,只表明司马迁年少时的学养,与推导生年毫不相干,与向两位大师学习也毫不相干。
袁氏第二个标准数据:“二十而南游江淮……于是迁仕为郎中。”袁氏只取的是“于是”两个字,这是在字缝中作考证,作了错误的误读,详后本文第三节目,兹从略。
袁氏第三个标准数据:“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述评》已作了评析,指出《报任安书》的作年有三种说法,太始元年、太始四年、征和二年;至于“二十余年”之余可以有从“二十一”到“二十九”共九个时间节点,也就是说“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这句话两头不着边际,用它作“基准点”大错特错。“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只是一个旁证行年关节点,用以检验《报任安书》的作年与“迁仕为郎中”之间是否关合,当然重要,但根本扯不上是“基准点”,连第一等的行年关节点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二三等,允许它有从一至九的九个时间关节点的伸缩差。袁传璋先生正是利用这一伸缩差钻空子,搞循环论证,所以才选用为“基准点”。但基准点不是可以随意选择的,《报书》作年根本就不是基准点。袁先生强行以他认定的《报书》作于征和二年,即公元前91年为基准点,上推二十一年到二十七年,涵盖了从元狩元年到元鼎元年七个行年关节点,目的是包括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然后用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这个待证的司马迁生年之因,下推二十岁与元鼎元年这个果相契合,完成了考证,也就是回到了前文论说的因果互证,即循环论证,实质是变换手法重新演绎了王达津、苏诚鉴等人的循环论证,只不过是披上了更精致的考证外衣而已。本文前述第一节阐释了前135年是待证之假说,不能作为已知的因,袁氏考证违背了这一原则,于是回到了循环论证。我们可以断言,前135年说论者,离开了《索隐》,找不到直接推导司马迁生于前135年的“基准点”。用假设的“基准点”,其实质就是用假设的前135年推导前135年,当然是伪证伪考。
三、 在字缝中作考证在字缝中作考证,主要有两种形式,袁传璋先生在《考论》中赋予了理论。
(一) 司马迁“句句”按时间先后叙事“句句”按时间先后叙事,是误读史文的一个理论支撑,为袁传璋先生首先提出。其言曰:“按《自序》‘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这段文字,是依照时间先后,分叙自身儿时、少时和青年时代①的经历。”(《考论》第75页)“句句”两字笔者加了引号,表明这两个字袁先生没有说,而是笔者概括袁氏理论的精义,它隐含在字里行间。袁先生的原话只是说“依照时间先后”叙事,这原本没有错。而错误就在“句句”两个字。袁先生解读史文,恰恰是按“句句”依照时间先后叙事,所以才有“耕牧河山之阳”,是指九岁以前的司马迁;而“年十岁则诵古文”的“内涵”,是指司马迁“从十岁到二十岁”的从学经历。然后是长篇的考证来证明这样的误解误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误读这张皮在前,考证之毛在后,错误之皮,只能长错误之毛,因此其结论“从史公自叙推断他二十岁前不可能在故乡耕读”(《考论》第75页),这不是司马迁的自叙,而是考证者的伪考,恰恰是篡改《自序》明白无误的年十九岁以前“耕牧河山之阳”的。
① 史文“迁生龙门”一段,前四句指司马迁南游之前的二十岁,只能称儿时、少时,不能包括“青年时代”。袁氏此语当指“迁生龙门”整段文字,包括过梁楚以归、仕为郎中、奉使西征、还报命等内容,否则,“青年时代”四字为多余。
无论是历史家还是文学家,按时间先后叙事,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编年史书,按时间先后叙事的要求极为严格。例如《资治通鉴》,司马光制定了严格按时间叙事的书法,全书一千三百余年的史事,要与对应的时间联系,记叙在相应的日、月、时、年、年号、君主、朝代的时间序列中。由于一个历史事件往往涉及多个人物、多个方面以及广阔空间,一支笔无法同时叙写出来,必然是一件件、一桩桩来写。因此有倒叙、插叙、交叉、纪事本末、详此略彼等手法。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前半篇写的是司马谈、司马迁的自传,无论全篇,还是“迁生龙门”一节,都是按时间先后顺序来写,但其中有倒叙,有插叙,还有整体的文章布局与安排,具体的某一句话或某一段行文,并不是依时间顺序,但读者又能读出时间顺序,这就叫文法,叫常理。例如“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一句话写了三十年,然后倒回来只写了司马谈三件大事:《论六家要指》、培养司马迁、临终遗命。三件事均集中说修撰《史记》一件事,司马谈的本职工作一个字未写,用李长之“空白”说的观点,司马谈一生空白。《论六家要指》是司马谈的述史宣言,当发表在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司马迁已二十四岁 (依王国维说),或十四岁 (依郭沫若、李长之说)。由于《论六家要指》的主体是司马谈,所以按文章布局只能写在司马迁出生之前,是不能把它插入在司马迁行年之中的,即“迁生龙门”一节之中。《太史公自序》前半篇由司马谈自传与司马迁自传两个部分组成。司马谈临终之前是司马谈自传,主指阐述司马谈发凡起例《太史公书》,以及培养司马迁接班,临终遗命是父子交接。作为述史宣言的《论六家要指》当然首先突出写在谈传的第一段。又如“谈为太史公”,这一句是写司马氏家世的终结语,也只能写在“太史公仕于建元封之间”的前面,而不能按“句句”的时间先后顺序写在“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的后面。这就叫按一件件、一桩桩来写,先家世,后司马谈。
“按时间先后叙事”,本来是一个自然法则,初通文墨的人运用起来都会得心应手,小学生作文不就这样训导吗?然而在前135年说论者手中被扭曲为“句句”话都按时间先后叙事,这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有这样一位前135年说论者宣称,《太史公自序》每句话都是按时间先后叙事,中间没有“倒叙”,没有“插叙”,由于“迁生龙门”写在“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的后面,所以司马谈是先做官,后生儿子。此人还宣称,司马谈做官和生儿子之间,还横着一座大山《论六家要指》,其意是说,《论六家要指》是发表于司马谈做官之后,又因写在“迁生龙门”之前,所以司马迁是出生在《论六家要指》发表之后。我们引用袁传璋先生对《论六家要指》的解读来驳难这位论者的高论。袁先生说《论六家要指》是论治,而不是论学,是对汉武帝多欲政治的批判 (《考论》第4页)。试问,建元年间汉武帝初即位,政权还在窦太后手中,汉武帝的多欲政治尚未显现,司马谈从何而批判?袁先生可以争辩说,《论六家要指》发表于建元六年或更早不是他说的,但袁先生的解读可以戳穿《论六家要指》发表在司马迁出生之前是虚妄的,司马迁“句句”按时间先后叙事是一个伪命题。
此伪命题肇端于李长之。他的十条之五,全文是:
《自序》上说:“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迁生龙门”。看口气,也很像他父亲任为太史令之后才生他。那么,这也是他生于建元六年 (前135),较比提前十年更可靠的证据。
“看口气”,作为考证用语太业余,袁传璋提升为“依时间先后叙事”,不只是用语专业,而且上升为理论,用作考证原则了。“看口气”,不仅只是作为考证用语太业余,而且也是李长之对“有子曰迁”这句史文的误读。“有子曰迁”的字面意义十分明晰,说的是司马谈“有一个儿子叫司马迁”,这口气是指司马迁为独生子,强调司马谈是怎样培养他的独生子。李长之误读为“生子曰迁”,读“有”为“生”,其字面意义是“生了一个儿子叫司马迁”,这样一来,“看口气,也很像他父亲任为太史令之后才生他”,于是乎有点靠谱。前135年说论者,包括郭沫若在内,误读“早失二亲”,以及本文阐释的,误读“耕牧河山之阳”,误读“年十岁则诵古文”,误读“于是”等等,还有在论辨中误读王国维的考证,误读张守节的注文等等,不一而足。继袁先生之后争而效尤者,迄今已有五位前135年说后继论者撰文①,以“司马迁‘句句’按时间先后叙事”为理论,证明司马迁生于建元六年,即前135年。
① 五篇论题是:《司马迁生年及其回乡葬父新证》《从文内文外读史记》《司马迁生年新证》《司马迁生年新证之旁证》《司马迁自叙生于建元年间》。
以上论述设难问答如下:难者曰:“司马迁按时间先后叙事”,这句话有何错误?答难者曰:“司马迁按时间先后叙事”,这句话不但没有错,而且是一句大实话,因为它是常理、常识。难者又曰:既然是大实话,是常理、常识,即便多余,也没有错吧?答难者曰:“司马迁按时间先后叙事”,这句话确实没有错,但“句句”按时间先后叙事就大错特错。论辩者没有写上“句句”两个字,这正是他的狡黠所在,他把扭曲常识,扭曲真理的要言埋藏在字里行间,贯彻在论证之中,所以本文驳难时“句句”两个字加了引号。前135年说论者在论辩中、在考证中埋藏许多扭曲大实话的文意在字里行间,表现在行文中似是而非。例如“司马迁入仕为郎与壮游在时间上前后相承”“司马迁问故孔安国必在京师”等等,皆如此例。
(二) “于是”连接前后事件“中间为时极短”“于是”作为介词结构,意为“就在这个时候”。
“于是”两字在古今汉语中都是一个常用虚词,第一功能是作为承接连词,连接前后两件事,突出因果关系。第二功能作为介词结构,“于是”作“于此”解,强调前后事件的时间或地点。司马迁二十南游,“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这两句话中的“于是”是承接连词还是介词结构,事关重大,必须用考证来落实。考证方法,就是要落实“过梁楚以归”与“迁仕为郎中”各在哪一年。如此一来,中间是否有“间隔”,间隔多少年,自然显现。前135年说论者不做任何考证,只在“于是”二字上拍脑袋,也就是在“于是”两字的字缝中做考证,使得“于是”二字大出风头,不着边际。请看事实:
——李长之十条之四“空白”说,就是在“于是”这两个字的字缝中做出的文章。李长之说:“于是迁仕为郎中……似乎中间为时极短。”李长之的意思是指司马迁二十南游到奉使巴蜀还报命,整个过程为时极短。李长之是这样安排司马迁的:生于前135年,二十南游在元鼎元年,即前116年;第二年或第三年,即前115或前114年归来就仕为郎中,又历经三年,在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扈从武帝西至空峒;奉使巴蜀“还报命”在元封元年,前110年。前后总计为七年。如果生于前145年,这个过程就是十七年,就要出现十四年的空白。
——赵光贤承袭李长之的论说,认为司马迁南游归来就仕为郎中,“文中‘于是’二字表明时间很短,很可能即在同一年中”。赵光贤改“空白说”为“大漏洞”。
——袁传璋说:“司马迁亲自告诉人们,他南游归来后即进入仕途,中间没有间隔。”袁氏的依据就是“至关紧要的‘于是’二字”,“是由介词‘于’和指代时间或地点的‘是’构成的介词结构,以表示时间或地点的状态。意为‘就在这个时候……’或‘就在这个地方”,这里,袁先生把李长之、赵光贤拍脑袋的语言“时间很短”上升为理论,指出“于是”是一个介词结构,意为“就在这个时候”。(《考论》第49-50页)。
袁传璋从“于是”二字上读出了司马迁,“他南游归来后即进入仕途,中间没有间隔”,还说,这是“司马迁亲自告诉人们”的。前135年后继论者的惯用手法,就是把他们自己拍脑袋的猜测,强加给司马迁,这不仅仅是误读史文,而且是诬罔古人。
我们还是看事实吧。袁先生为了证明他的司马迁南游归来即仕为郎中,“中间没有间隔”,比李长之的“中间为时极短”大大跨前,并从《自序》中引例四条比证其说。袁氏所引为:
(1) 在秦者名 (司马) 错,与张仪争论,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2)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缪矣。”于是论次其文。
(3) 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
(4) 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
袁传璋先生对以上四例是怎么解读的呢?其言曰:
全部表示时间状态,例 (1)“于是”揭示就在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之后,惠王命司马错领兵伐蜀;例 (2)“于是”揭示司马迁就在与壶遂论辩之后,正式着手编撰《太史公书》;例 (3)“于是”揭示司马迁就在脱手牢狱之后,即赓续《太史公书》的撰述并将其杀青;例 (4)“于是”揭示新兴的汉王朝紧承秦火之后,重新开始文化建设。“于是”以下的行为在时间上紧承“于是”以前的行为发生,无一例外。
上述四例,“于是”承接的是前后行为的因果关系,“于是”都应解为承接连词。例 (1),因为司马错主张先伐蜀,所以惠王命司马错为将领兵伐蜀;例 (2),因为司马迁与壶遂讨论撰写《史记》主题效《春秋》而作,所以司马迁把这一主题贯入所写的《太史公书》之中;例 (3),因为司马迁受牢狱之苦,所以引古人自况而发愤著书;例 (4),因为秦火烧了《诗》《书》,所以汉王朝兴起要复兴文化。这才是正解。袁传璋的解读,也全部是按承接连词解读为“这之后”,而不是按介词结构解为“就在这个时候”。例 (1) 为“争论之后”,例 (2) 为“论辨之后”,例 (3) 为“脱手牢狱之后”,例 (4) 为“汉王朝紧接秦火之后”。解读为“这之后”,则时间可以有伸缩,例 (4) 最为明显。秦始皇焚书在他执政的第34年,即公元前213年,汉王朝定都长安复兴文化事业在高祖七年之后才启动,已到公元前200年,其间有14年的间隔,而且改了朝换了代,袁传璋用“汉王朝紧接秦火之后”,两个王朝无论怎么“紧接”,也改变不了这十四年的间隔。袁传璋的理论是:“于是”为“就在这个时候”,“中间没有间隔”,难道“紧接”二字就可以抹掉间隔,抹去时间14年?此外,袁氏解例 (3),“‘于是’揭示司马迁就在与壶遂论辩之后,正式着手编撰《太史公书》”,也完全错误。司马迁与壶遂讨论在太初元年,已是任太史令之后的第七年,这七年干什么了?司马迁与壶遂论辩之后才“正式着手”编撰《太史公书》纯属当然想象。司马迁与壶遂两人讨论的,不是什么时候着手写《太史公书》,而是讨论写《太史公书》的主旨与导向,所以袁氏的解读完全错误。
袁先生解读的错误更在其结论。袁氏谓:“于是”以下的行为在时间上紧承“于是”以前的行为发生,无一例外。
这一结论似是而非,袁先生每一个字都加上了着重号,好像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仔细推敲却又不是味,原来出在两个定语“在时间上”与“紧”字这五个字上。删掉这五个字,袁先生的结论完全正确,那样一来,“于是”就成了承接连词;加上“在时间上”与“紧”这五个字,袁先生的解读就成了谬误,已如上述。由此可知,从李长之、赵光贤到袁传璋,他们对“于是”的解读完全错误,根本不成立。
还是用考证来说话。施丁考证司马迁在元狩五年即公元前118年,仕为郎中,与《报任安书》N个作年,太始元年、太始四年、征和二年,均在二十余年伸缩差之中,也就是符合《报书》所说“仆赖先人绪业,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的史实。“过梁楚以归”,其年无考,但“二十南游”至“过梁楚以归”时间段可以推知,最短者一年,最长者五年,双方论争的绝大多数学者包括袁传璋,普遍认为二三年,即司马迁南游在二十至二十二岁之间。按生于前145年推论,司马迁二十岁在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南游,二十二岁在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过梁楚以归”。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入仕为郎,二十八岁。司马迁二十三到二十七岁五年在京师,此时正好是向孔安国、董仲舒两位大师从学的时光。元狩六年,孔安国离京为临淮太守,元朔、元狩间董仲舒家居茂陵,时间上完全契合。按生于前135年推论,司马迁见两位大师只能在十三岁至十七岁这五年,此时司马迁尚在故里“耕牧河山之阳”,即便司马迁十岁就来到京师,翩翩十二岁的司马迁不可能去向孔安国执弟子礼。用苏诚鉴的话说,两者比较,当然生于前145年合于情理,合于事实;借用袁先生的话说:“早生十年则百事皆通,晚生十年则纰漏丛生。”
四、 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可作阶段性定论《太史公自序》中“迁生龙门”一节,为司马迁自述青少年成长经历,提供了考证司马迁生年系列的行年关节点,经过百年论争,迄今线索分明,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可作阶段性定论,证据有五。
其一,《自序》云:“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字面意义明白告知,司马迁年十九岁前耕牧河山之阳。其中“年十岁则诵古文”一句是插入的一个时间点,没有间断“耕牧河山之阳”时间段。历经双方主流学者的考证,司马迁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十九岁时“家徙茂陵”,不仅证实了《自序》,而且成为行年基准点,上推十九年,“迁生龙门”,在公元前145年。
其二,司马迁“仕为郎中”,王国维认为“其年无考”,经施丁考证,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仕为郎中,年二十八岁。司马迁二十南游,过梁楚以归,双方论争,最短推论者为一年,最长者为五年,即便以最长时间计,司马迁南游归来,仍有三年时间向董仲舒、孔安国两位大师学习。若以双方主流学者的共识,取南游二三年,则司马迁南游归来可有五年时间向两位大师学习。这不是司马迁的人生“空白”,而是必需的社会阅历与学习,并与历史事实相符。元狩六年孔安国离京出任临淮太守,早早卒于任上,董仲舒元朔三年遭公孙弘排斥家居茂陵,朝廷每有大议,武帝派廷尉张杨咨询董仲舒。也就是说,司马迁南游归来在二十二三至二十七岁之间,即元朔末与元狩年间是向两位大师学习的最佳时间,晚生十年,则只能在十二三岁至十七岁之间,这是不合情理的。
其三,司马迁奉使西征,南略邛、笮、昆明。一个“征”字,一个“略”字,表明司马迁为钦差大臣,监军开拓西南夷,设郡置吏,其奉使时间时在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春正月,司马迁三十五岁;“还报命”在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四月,司马迁三十六岁。司马迁“仕为郎中”到“奉使西征”,其间有七年的历练,合于情理。晚生十年,司马迁二十五岁为钦差,且与二十南游相距只有五年,是不可想象的,不合情理的。
其四,《报书》记载验证,司马迁元狩五年仕为郎中,与《报书》任何有争议的作年均符合“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
其五,以交游验证,最要者为公孙季功、董生、平原君子、冯遂等人,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二十壮游“网罗天下放失旧闻”,与诸位老人交游,年差在65年到75年之间,如同今之青年记者采访七八十岁老人,可以相及,晚生十年,年差则在75年到85年之间,相及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本文所论,按前135年说推验,司马迁九岁前蒙童耕牧,即便是体验生活也无从谈起,十二三岁到十七岁问学孔安国、董仲舒两个国学大师,二十岁南游,二十五岁就成为钦差大臣,这几个行年坐标不可思议,没有考证支持。按前145年说推验,司马迁十九岁前耕牧,有显明记载,有考证支撑,二十二三岁至二十七岁在京师向孔安国、董仲舒两位大师学习,合情入理,与史实相符,二十八岁仕为郎中,经过七年历练,三十五岁奉使,不仅合情入理,均有考证支撑。由此可见,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可作阶段性定论。
前135年说论者之源,郭沫若、李长之立说无一考据。前135年说后继论者大搞循环论证,在字缝中做考证,误读史文,均为伪证伪考。司马迁生于前135年说不成立。
【附记】感谢《渭南师范学院学报》提供争鸣阵地,真诚希望我所辩驳的老朋友袁传璋以及众多前135年说论者反击,希望该刊公平提供争鸣阵地,对反击我的驳论优先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