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剑桥大学 社会学系,英国 剑桥 CB2 3RQ;
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体育部,陕西 西安 710071;
4. 山东大学 体育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2.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Cambridge CB2 3RQ, UK;
3.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Xidian University, Xi'an 710071, Shaanxi, China;
4.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250100, Shandong, China
在我国,近现代学校武术教育自20世纪初发展至今已逾百年,但其成效仍不尽如人意。近年来,针对学校武术教育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学者们提出了诸多应对之策,然而学校武术教育问题依然严峻。究其因,主要在于学校武术教育未能把握武术的本质以及教育对象(青少年)对武术的需求。在学校武术教育的目标中,有如强调弘扬民族文化的宏大命题,这种超越青少年身心发展与认知范畴的武术教育诉求,实乃学校武术教育不能承受之重,最终只能使武术教育流于形式。从现代教育视角看,学校武术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育人,即对青少年学生的培养,而不在于传授繁杂的形式以及弘扬民族文化。简言之,学校武术教育的主旨在于育人。为此,本文从武术的本质特征出发,结合青少年对武术的需求,将格斗竞技教育视为回归武术技击本质的标志,在对现行学校武术教育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从青少年培养的视角对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进行辨析。
1 教育语境中的学校武术与格斗竞技教育对任何事物的研究都需将其置于一定的语境之中,唯有如此,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的内涵和外延。对学校武术中技击本质教育回归的研究亦不例外,在学校教育语境中,学校武术与格斗竞技教育亦当有其自身的内涵与外延。
(1)学校武术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种形式,具有教育与武术的双重属性。从教育属性看,学校武术是学校教育人、培养人的手段。从武术属性看,学校武术自然不同于其他体育项目,有着自身的本质特征。从我国现有武术概念看:“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在学校场域中,学校武术则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等为运动形式”的教育手段,其目的在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发育与健康,其根本任务在于对青少年学生的培养。
(2)格斗竞技教育作为学校武术的一种形式,强调发挥武术格斗竞技运动的教育作用。格斗竞技教育具体可界定为:在学校教育语境中,根据一定规则合理使用格斗技术进行格斗攻防对抗,以达到获取优胜、磨炼意志、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在格斗竞技教育实践中,身体攻防对抗是格斗竞技能力各要素(体能、技术、战术、心理、智能)的综合体现。
2 学校武术教育技击本质的偏离与供需失衡当下,我国学校武术教育状况不容乐观。“目前我国大、中、小学武术教育的现状是:正处于‘表面繁华’遮蔽中的‘名存实亡’的尴尬境遇”[1]。在现实中,“学生喜欢武术而不喜欢武术课”,从武术本质与青少年武术需求2个维度看,其主要原因在于学校武术教育偏离了武术的技击本质,未能满足青少年对武术技击的需求。
2.1 学校武术对武术技击本质的背离中国武术发展至今,形成了以“拳种序列”为特色的传统武术,以及注重武术套路和武术散打项目的现代武术。进入学校教育中的武术,究竟属于“拳种序列”的传统武术,还是“项目类别”的现代武术?从现行学校武术教育看,在我国大、中、小学武术教育课程中,最为常见的武术教学内容有武术操、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青年长拳等。无论是武术操,还是长拳,抑或太极拳,其实质均属于武术套路范畴。“以套路为核心的教学, 虽然也教授武术的技击攻防,但只停留在‘技击攻防含义’的表浅层面, 并无实用的格斗功能”[2]。显然,以套路为主的教学实属“花架子”,同时也折射出“学校武术技击教育传承目标缺位,教育主体技击传承意识淡薄”[3]的现实问题。当然,将这种以套路为主的教学称为武术套路项目教学无可厚非,但将武术套路教学泛化为武术教育,则人为模糊了武术套路与武术的区别。
从项目视角看,武术套路有着自身的项目本质。武术套路项目以演练为主,以“动作规格”“演练水平”“难度动作”等3个主要因素为评价标准(“难度动作”在非高水平武术套路竞技中可不采用)。因此,在武术套路教学中,只要把握套路的“动作规格”“演练水平”“难度动作”,就把握住了武术套路的项目本质。在武术概念中,套路只是武术的一种运动形式,学校武术以套路为主要教学内容,显然注重的是武术套路这种运动形式或项目的教学。在现实中,这种套路有余而技击不足的武术教学,从根本上讲,是对武术技击本质的背离。学校武术教育还应回归武术的技击本质。
2.2 学校武术未能满足青少年对武术技击的需求面对学校武术教育中“学生喜欢武术而不喜欢武术课”这一现实问题,究其因,问题不在于武术,而在于武术课。“学校武术教育的主旨定位与武术教学实施中的内容载体明显错位, 而教学内容与学生对武术的实际需求不相一致正是造成‘学生喜欢武术, 但不喜欢上武术课’的关键因素”[4]。显然,武术课并未满足学生对武术的需求。学生对武术的第一认知大多源于武术影视艺术作品,影视中夸张的武术艺术表现形式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通常,这种对武术艺术形象的第一认知是学生喜欢武术的根源所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学生对真实武术的认知。
虽然,学生对武术的第一认知不切实际,但其普遍认同武术“能打”。在武术课上,学习“能打”的武术是大多数学生的愿望。然而,在现实的学校武术课中大量充斥着武术操、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等武术套路教学内容。所有武术套路教学虽表现形式各异,但都属于程序化的动作演练,在部分学生看来,与体操并无多大差异,只不过被冠以武术动作的名称。“在现实中,学生学习武术更多的是出于兴趣。如非长期习练武术的学生,对武术的理解也仅停留在对武术的想象和初级技术的习练阶段”[5]。如此,在接触几次学校武术课之后,学生便对武术课失去了兴趣,不再喜欢武术课。
从需求与供给两方面看:一方面,作为武术教育需求方的青少年学生群体对武术有着自身的需求,对于他们而言,学习“能打”的武术是其初衷;另一方面,作为武术教育供给方的学校,除个别学校开设散打、跆拳道、拳击等技击性项目课程外,大多数学校提供的则是以武术操、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等为代表的武术基本套路内容,要求学生尽量做到动作标准,并体现出较高的演练水平。武术套路追求的是动作规格及演练水平,套路中的技击动作仅有演练之形,并无实质性的技击功能。需求方要求能“打”,而供给方则要求会“练”,这种“练”与“打”的供需失衡在当前学校武术教育中普遍存在。
3 学校武术教育技击本质意识的回归 3.1 武术本质意识:始终围绕武术技击开展教学技击是武术的本质,“武术的本质是技击决定了其最原始的主导功能是攻防技击”[6]。不过,在中国武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特别是传统武术,附魅了太多诸如哲学、文化、仪式等非技击成分,遮蔽了武术的技击本质,最终走上了一条“脱实向虚”的道路,其技击亦越来越“假”。中国武术虽拳种众多、体系繁杂,但就技击而言,大多建立在攻防假设的前提之下。简言之,中国武术招式技击的有用性建立在对方如何进攻、我方如何反击对方的线性思维基础之上,在知晓对方进攻方式的前提下,我方可以有截击、迎击、躲闪等多种防反方式。然而,在真实的格斗中,这种技击假设前提并不存在,其攻防亦并非遵循对方如何进攻、我方如何反击的线性思维。在现代体育语境下,现代武术形成了武术套路和武术散打2个项目,其中,武术套路属演练竞技项目,武术散打属格斗竞技项目。从技击角度看,武术散打更为接近武术的技击本质。
在学校武术教育中,回归武术技击本质需要坚守武术本质意识。“技击是武术最根本的核心属性,学校武术必须以武术的核心属性为中心开展教学,在技击学习过程中体现其外延属性”[7]。针对当前以武术套路为主的学校武术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武术格斗竞技教育。具体而言,在实践中,将武术格斗的基本技术、战术、体能、心理、智能作为学校武术教学的主要内容,遵循从格斗基本姿势到基本步法、拳法、腿法、摔法,再到技术组合、静态击靶、移动击靶,继而条件实战、教学比赛,最终过渡到真实比赛的武术格斗竞技教育过程,让学生体验到真实的武术格斗竞技。
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武术格斗竞技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学校体育语境中对武术技击本质的回归。诚如邱丕相所言:“中国的孩子需要武术, 而武术就要对抗。武术的核心技术一定是立足于对抗的, 有了核心技术, 练习者就不怕输, 不服输。在这个基础上, 我们再加上规矩的教育、礼节的教育, 贯穿厚德载物的思想, 谦逊礼让。”[8]当然,在学校武术教育中强化武术格斗竞技教育,并不排斥武术套路以及传统武术拳种教育。让学生在格斗竞技教育中体验武术的真打实斗,之后再过渡到武术套路的技击表现形式,通过这种“先务实、再务虚”的武术教育过程,学生对武术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3.2 安全阀意识:为青少年暴力攻击性行为提供合理出口洛伦兹指出:“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具有相同的攻击本能,这种内驱力必须通过竞争性体育运动或其他方式才能得到某种释放。”[9]体育运动为人类释放攻击本能提供了最优的通道。在现实中,对于青少年的攻击行为,通常的做法是回避与禁止。“对于那些不了解本能冲动的自发性的人或者以为人的行为不外乎条件化反应和非条件化反应的人而言,避免让人们接触那些引发攻击行为的刺激,将有效地减少甚至消除人类的攻击性,另一种没有保障的方法,乃是借道德的力量来禁止攻击性”[10]。采用回避与禁止的方法虽可阻止部分青少年攻击行为的产生,但并不能有效释放青少年的攻击本能内驱力;更为合理和有效的方法则是通过竞争性的体育运动让其自然释放。
从人的生命历程看,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生命力最旺盛的阶段。由于青少年身体的生理发育处于高峰期,心理发育相对滞后于生理发育。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失衡使得部分青少年难以驾驭自身体内的攻击本能,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较强的冲动性。其实,身体暴力本身无绝对的好与坏,对于青少年身体发育所带来的暴力冲动,需要给予一个合理释放的空间。“体育可以使敌对和不满的情绪发泄到体育攻击对象上, 可以转移不满群体的注意力, 发挥体育替代目标的作用”[11]。相对于其他体育项目,武术格斗竞技教育对青少年暴力攻击内驱力的释放更为直接。Szabo等[12]对格斗运动能否促进人的情绪智力进行研究发现,“拳击和其他格斗运动能促进情绪智力的发展”。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对青少年而言,不仅可满足其学习“能打”的武术的愿望,更为重要的是,为其提供了一个合理宣泄情绪、释放攻击性本能的空间,在这一空间内,身体暴力既找到了合理的出口,又能转化为对身体的教育。
3.3 体验与认知意识:对格斗对抗的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在青少年阶段,除了要为其攻击本能提供合理宣泄与释放空间外,还需为其提供获得武术格斗对抗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机会。一般而言,武术影视与武侠小说等艺术作品在给青少年留下对武术的第一认知的同时,也给青少年留下武术“能打”“善打”“厉害”等固有印象。出于对艺术作品的热爱,青少年对武术的喜爱之情也油然而生。显然,青少年对武术的认知存在偏差,他们大多未接触过真实的武术,对于真实的武术格斗对抗,由于无亲身体验与实践,也仅停留在对艺术作品中武术打斗场景的想象之中。
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可给予青少年一个参与格斗对抗实践、亲身体验真实武术格斗对抗的机会。其实,参与体育运动总需面对诸多间接或直接的身体对抗,如足球的合理冲撞、篮球的身体对抗、橄榄球的身体冲撞等,但此类身体对抗都并非如武术格斗对抗那样直接。在学校武术教育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让学生在踢、打、摔的格斗对抗实战情境中体验直接的格斗攻防对抗,有助于学生对武术格斗建立合理的认知观念。学生也只有在格斗对抗实践中亲身体验,才能对其有一个理性的认知。青少年获得对格斗对抗的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有助于其将武术艺术作品中的虚构武术格斗与真实武术格斗对抗区分开来,从而建立正确的武术观。
3.4 刚性气质意识:将格斗竞技教育转化为培养刚性气质的工具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不仅在于回归武术技击本质的教育意识,为青少年暴力攻击行为提供合理出口,以及为青少年提供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武术攻防格斗的机会,还具有培养青少年刚性气质的价值诉求。“当前,青少年阳刚之性缺失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青少年普遍娇弱、抗击打能力低下、过度雌性化倾向、独立人格缺失、不善表现等方面”[13]。相对于其他学校体育项目,格斗竞技教育对于培养青少年的刚性气质,更具项目优势。
一般而言,刚性气质主要指坚强的性格及刚毅的气质。培养青少年的刚性气质,不仅可使男生顶天立地,还可让女生刚柔相济。对于男生而言,格斗竞技教育有助于培育其阳刚之气与男性气概。“男性气概是对一个人价值的宣告,因为他的价值并非不言自明。同样,因为价值需要宣告,它也需要证明。在宣告之后,一个人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14]。较之于非格斗对抗性体育项目,格斗竞技教育强调直接的身体攻防对抗,其对抗性和竞争性更为激烈。“竞争性的体育运动尤其给男生提供了一个考察其日益显现的男子气概的竞技场,而且也给成年人一个回忆他们成长经历的机会。体育运动中的成功会转化为男子气概的成功”[15]。格斗竞技教育无疑为男生提供了一个表现男性气概的机会。对于女生而言,接受格斗竞技教育,要想在格斗对抗中获胜,面对竞争对手同样需要冷静沉着和顽强拼搏。在格斗竞技教育中,女生虽不能如男生那样表现出阳刚之气,但有助于在其柔美气质中增添几分刚毅元素。
对于青少年而言,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接受格斗竞技教育都有着培养刚性气质的价值导向。在接受格斗竞技教育中:一方面,需形成规则与胜负意识,遵守格斗对抗的游戏规则,并理性对待格斗竞技教育中的胜负;另一方面,需形成尊重竞争对手、顽强拼搏的意识,在格斗对抗中尊重竞争对手,敢打敢拼,以此培养青少年不屈不挠、敢于挑战、永不服输的精神。在学校武术中,“技击是一门实践性的教化之学, 其终极价值是‘武以成人’, 其核心在于人的内在精神人格的完美养成, 在砥砺体肤的过程中追求人的全面发展”[16]。显然,将格斗竞技教育转化为培养青少年刚性气质的工具,有助于青少年形成顽强坚毅的刚性气质。
4 学校武术教育技击本质回归的实践应用 4.1 把握武术格斗竞技项目的本质特征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还需把握武术格斗竞技项目的本质特征。任何一个项目都有其自身的本质特征,这也是一个项目区别于其他项目的根本所在。武术格斗竞技项目也不例外,在学校体育语境中,在规则条件下进行格斗对抗应是格斗竞技项目的本质。一切格斗技术的教学与练习,其最终目的都在于实现规则条件下的格斗对抗。因此,在武术格斗教学实践中,还需正确处理项目技术与本质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项目技术与本质的关系就是手段与目的关系。一切项目技术的教学与训练都是达成项目本质的手段。然而,在现行的学校体育教学中,还普遍存在偏离项目本质的问题。究其因,就在于过于强调项目技术的教学与训练,将有限的课时和精力用于提高学生的技术水平,而忽视了项目本质,最终使项目教学成为无法达成目的的手段。犹如在射击训练中,只瞄准、不开火,永远不击中目标。正确的射击训练应遵循“瞄准—开火—击中目标”三位一体的训练流程。武术格斗竞技教育亦应如此,遵循“技术—实战—技击本质”的程序,始终把握武术格斗竞技项目的本质特征,防止过于强调技术手段,而不达项目本质的错误倾向。
4.2 根据教育对象的年龄与性别差异区别对待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除把握武术格斗竞技项目本质特征外,还需尊重教育对象的年龄和性别差异。从小学、中学至大学,中国的学校体育教育时间跨度长达14 a(其中小学6 a,中学6 a,大学2 a),教育对象年龄跨度较大,历经儿童、少年与青年3个阶段。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可采用规则分级的方式,以教学比赛与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不同规则条件下的格斗对抗实践。例如:在小学阶段,可进行非接触性的攻防对抗、接触性的摔跤对抗、单一攻防动作对抗等较为简单、直接的攻防对抗;在初中阶段,可进行组合动作攻防对抗、指定进攻与防反方的攻防对抗、一次性攻防对抗、1 min规则攻防对抗等;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可进行正式规则条件下的攻防对抗等。让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格斗对抗实践,唯有如此,才有助于学生对武术攻防格斗建立感性体验和理性认知,从而达成格斗竞技项目的教育目标。对于性别差异,则需区别对待男、女生对武术格斗的需求。对男生而言,主要强调格斗竞技教育对男性气质的培养;对女生而言,则可主要引导武术格斗在防身自卫中的合理应用。
4.3 规则条件下的格斗攻防对抗实践武术格斗竞技教育与其他体育项目教育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武术格斗竞技教育需要运用踢、打、摔等方式进行攻防对抗。在攻防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但这并非格斗竞技教育的目的,武术格斗竞技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身体的攻防对抗进行育人。在学校语境中,武术格斗竞技教育是一种育人的手段,在遵循规则的前提下,用野蛮的攻防格斗塑造文明的人。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尤其加强对攻防格斗的教育利用,需要将其限制在规则条件许可的范围之内。例如,在学校武术格斗竞技教育对抗实践中,可采取“轻击连打”“禁止重击”“条件实战”等方式,“采用击而寸止、触而控制的理念,使‘击中’的判定注重进攻、防守和控制,弱化击打的力量性要求,保障学生的安全”[17]。在充分考虑安全的基础上,可灵活制订和运用格斗对抗规则,将格斗攻防对抗始终限制在规则条件之下。
5 结束语人类虽然依靠文明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生命中不能没有野性,失去野性的生命,便会受现代社会“文明病”的侵蚀。“文明是有代价的,人在进步中也有退步”。在文明社会中“如何保持人类的自然属性,找回自己丢失的勇猛、矫健、灵活,拣回自我遗弃的动物野性,便成了人们反抗异化的努力”[18]。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不仅是对武术技击本质的回归,满足青少年对武术的需求,更是唤醒青少年生命中的野性意识,反抗文明异化,保持生命自然属性的理性选择。置于学校教育场域中的武术格斗竞技教育,“武”是文明的,依照规则进行的格斗竞技教学是育人的手段,相对于其他学校体育教学方式,无非多了一分“野蛮”的色彩。早在20世纪初,青年毛泽东就在其《体育之研究》一文中指出,“欲文明其精神,必先野蛮其体魄”。显然,在学校武术中加强格斗竞技教育正是“野蛮其体魄”的真实写照。
作者贡献声明:
梁勤超:确定论文选题,拟定框架,撰写、修改论文;
高鹏飞:检索文献,修订框架,完善初稿;
李源:完善初稿,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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