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活动,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1]。《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指出,科技资源普及化工程是科学素质体系构建的重点工程之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环节之一[2],也是加强科学与公众相互理解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普及化是否有利于重构科学与公众的关系,实现公众参与科学,成为亟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文献资料与数据进行分析,结合问卷调查、典型案例调研、访谈等方法,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的现状、对科学与公众关系的作用、结构性困境及其制度性成因进行探索,进而从公众参与科学的视角出发,指出解决困境的方向,并提出促进其科普功能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的独特价值与理论意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于重塑科学与公众关系具有独特价值。为做好科普功能开发,有必要引入科学传播与科学技术与社会(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S)的理论视角,重新审视科学与公众关系,探索其中隐含的理论问题与现实意义。
1. 科普潜力与独特价值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指为提升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科技变革的能力,由国家统筹布局,依托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或系统,是为高水平研究活动提供长期运行服务、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公共设施。与其他科普供给形式相比,这些设施具有独特优势,具体表现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科技前沿,学科领域广泛,具象化更强,能够加强公众对前沿科技议题的了解,加强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从而有利于改变公众与科学的关系[3-4]。
然而,目前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仍面临诸多困难,主要包括公众了解程度不足、科普工作积极性不高、科普活动效果不佳等问题[5]。针对这些问题,现有研究普遍诉诸国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实践经验,诸如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nternational Thermonuclear Experimental Reactor,ITER)、美国国家射电天文台(National Radio Astronomy Observatory,NRAO)、欧洲核子研究中心(European Organization for Nuclear Research, CERN)等[6-8]。这些研究虽然为我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提供了有益参考,但却较少关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加强科学与公众关系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从科学传播与STS的理论角度来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对于重塑科学与公众关系具有独特价值。作为大科学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跨越了科学与社会两个语境,它既是科学语境中的研究工具,也是社会语境中的公共文化符号,在这个意义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连接科学共同体与普通公众的重要中介,为多元主体参与科学创造了可能性。
2. “二阶模式”问题在大科学时代,科普背后隐含着科学与公众之间的紧张关系。阿尔文·温伯格(Alvin M. Weinberg)曾将“新闻病”视为大科学的三大通病之一。他指出,为寻求公众支持,大科学及其装置往往依赖于新闻宣传,但新闻宣传的传播内容及形式与科学规范及方法相悖,由其传播的“二手”知识将模糊科学与新闻的边界[9]。
从科学传播的角度来看,温伯格的观点隐含着一种以缺失模型(deficit model)为基础的“二阶模式”问题。这种传统的科学传播观念将科普视为一个单向的线性传播过程,在其中,公众被假定为具有认知缺陷或缺乏正确信息指引的传播对象,需要接受科学家单向的知识灌输或信息矫正。大科学及其装置的科普要么被视为一个“适当简化”的过程,要么被视为一种“污染”,即对科学真理的歪曲[10]。
在这一传播模式中,大科学及其装置的科普以限制思想自由为代价,通过封闭科学领域的概念空间,构建起知识体系的“堡垒”,确保大科学知识传播的准确性以及知识应用的正确性,维护科学共同体在知识生成与传播过程中的绝对权威[11]。然而,基于缺失模型的二阶模式始终面临科学与公众关系问题的挑战。在二阶模式中,科学共同体虽然通过控制科学概念的意义,树立起自身在科学传播中的权威,但难以为所谓的“适当简化”提供一个标准解释,对于传播准确性的诉求也未形成统一标准。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公众不仅被动地接受由科学权威筛选出的知识或信息,也难以借助社会知识与文化背景对这些知识或信息加以验证、评价或审议,科学与公众的紧张关系因而难以调节。为应对这一问题,需要重新认识公众与科学的关系。
3. STS视角的理论深化在科学传播领域中,缺失模型与二阶模式的影响持续至今,其根源在于对科学与公众关系理解的局限性[12]。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过程中,科学与公众之间的“隔阂”或“鸿沟”需要重新审视,二者的关系也需要加以重塑。
在认识论层面,缺失模型与二阶模式所带来的问题基于一种对认识异质性的见解:科学家与公众的认知模式具有显著不对称性,二者之间存在着客观意义上的认知鸿沟,因而在科学传播领域中公众依赖于科学共同体所构建的认知权威[12]。然而,从STS的理论视角来看,这一先验前提并不意味着普通公众只能作为科学传播的被动参与者。希拉·贾萨诺夫(Sheila Jasanoff)曾指出,不应先验地假定公众对知识技术应当具有某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解,在知识传播中,公众的集体认知并非简单地依从科学权威,而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化的做法对传播中的科学知识进行验证、评估,由此塑造其可信性并赋予其合法性[13]。在大科学时代与知识社会中,科学争议不可避免地涉及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歧。在科学技术知识的公共化进程中,科学观点与科学话语被带入公共领域,成为公众讨论、审议或协商的对象。在这一过程中,公众不仅可以参与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还可以参与科学知识的生产与应用,由此跨越认知不对称所造成的鸿沟,消解科普的两难困境。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能够立足于公众参与科学的视角,面向广大公众开放其概念空间,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与内容,不仅成为科技资源普及化的战略支点,也构成重构科学与公众关系的关键环节。借鉴希拉·贾萨诺夫“公民认识论”概念及其分析框架,本文关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现状与公众参与情况,以分析其科普功能开发在重塑科学与公众关系方面的具体成效,并通过追溯典型案例中的制度安排,探究其面临的困境与成因。
二、我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现状、公众参与及成效分析截至2025年4月,我国共布局了77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4],其中,52个已建成,25个在建或拟建。为探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实践对科学与公众关系的可能影响,本文对上述设施的科普现状进行逐一调查分析,并通过线上平台调研公众参与情况,探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在重塑科学与公众关系方面的具体成效。
1. 设施科普功能开发概况根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供的设施信息,结合《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及《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制度》,本文整理了77个设施在科普场地、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等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15-16],从平台支持、传播途径与互动实践等维度出发,分析其对公众参与科学的作用与影响。
目前,52个已建成设施在科普场地、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三方面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在科普场地方面,约44%的设施设有科普场馆或展厅,其中有15个设施的科普场馆或展厅为专门场所,另外8个设施依托运营单位或外部机构开展科普场地建设。在科普传媒方面,约21%的设施曾参与编写科普图书,约42%的设施曾通过活动或讲座分发科普相关资料,约19%的设施建有科普网站,约29%的设施运营社交媒体账号,有37%的设施曾参与过科普视频创作。在科普活动方面,82%的设施曾邀请知名科学家开展科普讲座。此外,约有48%的设施还曾组织或参与过科普展览,部分展览还包括互动体验。
此外,虽然25个在建或拟建设施尚未进入运行阶段,但部分在建设施已开展了科普工作。在科普场地方面,有5个设施建有科普场馆或展示馆,有3个设施曾向公众开放参观,有2个设施曾向公众开放过实验室或装置。在科普传媒方面,有3个设施已建设科普网站,有1个设施曾发布相关科普视频。在科普活动方面,有10个设施已举办过相关科普讲座,还有5个设施曾开展过科普展览。
2. 公众参与现状为了解公众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的现状,本文通过滚雪球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以线上方式开展了问卷调研,共发放600份问卷,去除无效答卷后共获得465份有效问卷
目前,公众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了解程度较高,在了解渠道方面存在显著偏好。约有74.19%的受访者了解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这一概念及相应设施或装置。有45.51%的受访者认为“新闻报道”是了解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最佳渠道,其次则是社交媒体,再次则是学校教育,最后才是专业书籍。此外,在科普内容与形式方面,多数受访者倾向于接受通俗易懂、生活化的表达方式(占比为56.81%),对专业但附有详细解释的科普文章的接受程度则相对较低(占比为35.07%)。这表明公众偏好于可理解性与亲近感程度较高的内容呈现方式,而对高度专业化的表达方式兴趣有限。
然而,调查显示,公众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的程度明显不足。尽管57.1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喜欢实地参观体验,但受访人群中曾参与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活动的仅占7.25%。这意味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实践尚未真正实现公众参与科学的目标。
3. 成效分析目前,随着场地、传媒、活动等方面科普工作的推进,公众对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已具有较高的了解程度,可以说,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正在逐步摆脱阿尔文·温伯格所提出的“新闻病”的影响,初步形成了适应于公众偏好的传播形式,科学与公众之间的紧张关系有望得到缓解。然而,明显不足的公众参与表明,上述科普工作并未真正摆脱缺失模型与二阶模式的影响,科学共同体与公众之间的认知鸿沟仍是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所面临的难题。从公众参与科学的角度来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影响力未充分转化为实际的公众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公众仍处于单向线性的传播体系中,并继续扮演被动接收者的角色。在这个意义上,公众与科学家在认知层面的不对称性关系尚未得到有效改善,公众的主体地位并不突出,在认识论层面上的独立性也未得到确立。为应对这一现状,本文将在公民认识论的理论基础上,通过调研典型案例的科普功能开发制度与模式,进一步探究上述问题的来源。
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的制度安排本文选取如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实地调查,具体包括: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及北京谱仪、高能同步辐射光源、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及自由电子激光、BPL长波授时台及BPM短波授时台、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江门中微子实验
相关制度安排总体上呈现出临时性与依附性的特征,多数设施的科普职能实际上是由宣传职能衍生而出,科普职能往往不具有独立性。以高能同步辐射光源为例,目前,该设施的科普工作由设施工程办公室开展,其科普职能基本为宣传职能的衍生产物,相关制度安排与机构设置具有显著的临时性及依附性特征。
2. 组织管理各设施普遍面临组织专门化程度有限与管理机制缺失等问题,呈现出制度化程度有限的特征。例如,高能物理研究所下辖设施通常依托项目临时小组开展一线科普工作,由所内非正式小组提供支持。这种组织模式虽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科普工作缺乏成体系的机制建设且专门化程度不高。昆明植物研究所下属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则采用负责人管理的组织模式,通过一位专职负责人统筹管理科普及宣传工作。虽然该设施科普工作的相关管理流程较为固定,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仍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与机制支撑。上海光源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与当地政府的科普需要,形成具有较强依附性的管理机制,这种模式虽然有助于加强科普合作交流,但缺乏持续投入的动力,在组织建设方面难以避免地存在专门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国家授时中心与BPL长波授时台正在探索相对稳定的组织管理模式。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国家授时中心强调专门化的职能管理,科技处统一管理相关设施或装置的科普功能开发进程,辅以创新文化小组及青年创新促进会等提供支持。国家授时中心也形成了较为正式的信息收集、奖励激励与考核评估等管理机制,不但定期记录相关科普信息,形成年度科普工作总结,还设立《基金奖励积分管理办法》,为参与科普工作的人员提供物质奖励,并通过设立考核指标,为科普工作者提供绩效及评优方面的激励。
3. 团队建设在团队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兼职主导型模式,具体体现为以科普兼职人员作为一线科普主力,以少量科普专职人员作为管理者,以科普志愿者团队作为辅助力量。这种模式依赖于科普兼职人员的作用,其优势在于兼顾设施及管理单位的科普职能与科研职能,但可能导致科普专业能力有限的问题。
尽管相关院所总体上拥有数位科普专职人员及多位科普兼职人员与科普志愿者,但实际在一线从事科普相关工作的人员却相对较少,且均为科普兼职人员与科普志愿者,导致部分设施面临科普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的困境。此外,虽然相关院所定期针对科普兼职人员及科普志愿者展开培训,但仍缺乏足够的系统性。
4. 科普形式与内容各设施科普形式和内容的侧重点有所区别,呈现出深度导向与广度导向两种模式。前者致力于推进科普场馆的开发建设,后者则着眼于科普途径与媒介的不断创新。
深度导向以BPL长波授时台、BPM短波授时台、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为代表,通过主题博物馆或特定科普展馆建设,为公众参与提供稳定场所,并形成以展馆为中心的科普功能开发模式。其优势在于集中有利资源,突破知识传播的空间限制,吸引公众积极参与科普活动。
广度导向以上海同步辐射光源为代表,通过积极拓展科普活动的途径与媒介,开展科普视频、科普讲座、科普文章、科普直播、科普艺术展、公众参观等科普活动,形成具有显著创新性的科普功能开发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通过不断创新科普工作形式与内容的多样性,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参与途径。
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的结构性困境与经验借鉴职能划分、组织管理、团队建设、科普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仅决定了科技资源转化利用的形式,还可能深刻影响公众的参与方式与承担的角色。围绕公众参与不足的问题,将探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典型案例的制度安排,揭示背后隐含的结构性困境。二是通过提炼部分案例中值得借鉴的制度安排,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提供参考。
1. 结构性困境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实践中,公众参与程度显著不足,这并非源于公众作为某种抽象个体的认知缺陷,而是源于制度安排所导致的结构性困境。在职能划分、组织管理、团队建设、科普形式与内容等方面,各设施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制度化做法,在现有体系中,公众参与被边缘化,公众难以扮演主观能动的认知主体。具体来说,这种结构性困境可分为三个层面,自上而下地影响各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形成公众参与科学的制度性障碍。
首先,在宏观层面,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虽然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活动管理条例与管理办法,但未对其组织机构、人员团队、工作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规范或约束,缺乏公众参与科学的制度性体现[17-19]。在这一背景下,在职能划分的制度安排中,多数设施将科普依附于宣传工作,使之成为展示成果、提升形象的工具,而非加强公众参与科学的途径。因此,公众难以成为制度化的参与者,只能作为存在认知缺陷的接受者。
其次,在中观层面,各设施在组织管理与团队建设等方面存在显著欠缺。在实际工作中,虽然部分设施设有非正式的信息收集、评估考核与奖励激励等管理机制,但这些机制大多缺乏相应的政策或制度依据,其制度化进程未得到充分重视。同时,在依附性的职能划分影响下,大多数设施不但未设置明确的科普岗位,也未将科普工作纳入部门与人员的考核体系,导致科普工作得到的重视和支持往往不足。各设施在中观层面的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宏观层面带来的困境,兼职主导型的科普团队与临时自筹的经费筹集方式难以为公众创造常态化的参与空间,有限的管理机制则令公众难以实现对科学技术知识的评估、验证与审议,限制了公众参与科学的可能性。
最后,在微观层面,各设施的科普工作者缺乏专业能力,为科普任务分配的精力也相对有限。一方面,各设施一线科普工作者作为兼职人员,普遍未接受过系统化的科普专业训练,掌握的科普专业技能相对有限,在科普实践中仅能满足基本工作需要,难以服务于具有多元文化背景的公众。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专职岗位与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各设施的科普工作者在兼顾科研或行政职能的同时,只能将较少的精力分配于科普工作中,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公众需求。
2. 经验借鉴尽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实践总体上存在结构性困境,但典型案例中仍有一些能够服务于公众参与科学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设计不仅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开发提供了经验支持,也为改善相关制度安排提供了启示。
在科普团队方面,借鉴国家授时中心与BPL长波授时台的实践经验,利用各设施可以培育常态化科普志愿者团队。常态化科普志愿者团队经过一套常态化的选拔及培训流程,比如定期组织参观、公开招募志愿者、组织遴选与培训等环节,能够吸收最新科普理念,了解多样化的受众需求,具备引导受众理解科学、组织受众开展科学与公众对话的能力。
在科普场地方面,借鉴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BPL长波授时台与BPM短波授时台的制度安排,利用各设施可以规划建设科普场馆,以突破原有场所的空间限制,通过集中的多媒体展示、互动实验、沉浸式体验等方式,呈现科学知识、技术路径与科学家精神。建设科普场馆将有助于向公众开放大科学的概念空间,公众通过主观体验与互动交流参与知识传播过程,从而维护其作为认知主体的能动性。
五、讨论与建议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中,公众参与不足根源于制度安排所导致的结构性困境,解决这一障碍,需要从公众参与科学的角度出发,摆脱缺失模型与二阶模式的影响,通过改良制度设计,引导科普功能开发进程,从而重塑科学与公众关系。在此基础上,针对结构性困境,结合部分科普实践经验,可以为塑造公众参与的制度化路径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1)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问责机制。在现有管理体系中,公众作为科学治理中的制度性角色,地位尚不突出。国家相关部委应积极推进在政策架构中引入公众反馈与问责机制,明确公众在科普功能开发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多元主体参与的制度性转型。
(2)优化组织结构,加强机制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需要形成专门化的组织架构,不断完善信息汇总、评估考核与奖励激励机制,以形成具有开放性的参与空间,为公众参与科学提供制度化支持。
(3)设立专职岗位,强化团队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开发需要充分认识科学家与公众之间的认知不对称性关系,通过设立科普专职岗位,提供定期科普培训,不断提升科普人员的科学传播素养与技能,强化其知识转译与共识凝聚能力,为科学与公众的对话提供桥梁和渠道。此外,还应招募并培训科普志愿者,为公众深度参与科学提供机会。
(4)强化科普深度,拓展科普广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需要聚焦于科普功能开发的深度与广度,关注科普场馆建设与科普形式创新,为公众参与提供有效的平台支持,构建起丰富的科学文化生态。
① 受访者性别比例基本均衡(男性49.03%,女性50.97%);年龄以19–44岁群体为主(69.25%),其次为45–59岁(24.52%);学历层次则以研究生(56.13%)与本科(32.47%)为主。问卷主要通过问卷星、微信聊天群等线上平台发放。
② 其中,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与北京谱仪、BPL长波授时台与BPM短波授时台设施之间相互邻近,因此分别作为一项典型案例进行调研;江门中微子实验则是中国科学院的战略先导专项(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故不在77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列。
| [1] |
新华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content_6688392.htm[2025-02-23].
|
| [2]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6/25/content_5620813.htm[2025-3-21].
|
| [3] |
陈夕朦, 郑念. 浅析大科学装置科普功能的实现.
科普研究, 2015, 10(5): 17-24.
DOI: 10.3969/j.issn.1673-8357.2015.05.003. |
| [4] |
冯敬宇. 推进大科学装置科学普及工作分析.
产业创新研究, 2023(24): 57-59.
DOI: 10.3969/j.issn.2096-4714.gkjj202324019. |
| [5] |
葛焱. 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普工作能力的分析及思考——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例.
实验技术与管理, 2021, 38(6): 36-40.
|
| [6] |
陈夕朦, 白欣, 郑念. 大科学装置科普案例研究——以ITER工程为例.
科学学研究, 2017, 35(7): 975-981.
DOI: 10.3969/j.issn.1003-2053.2017.07.003. |
| [7] |
李英杰, 白欣. 大科学装置的科普功能开发与利用——以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加速器为例.
科普研究, 2015, 10(5): 10-16+24.
|
| [8] |
马健铨, 刘萱, 葛海涛. 国外大科学装置科普功能发挥对我国的借鉴.
今日科苑, 2020(6): 66-73.
|
| [9] |
Weinberg AM. Impact of Large-Scale Science on the United States: Big Science is Here to Stay, but We Have Yet to Make the Hard Financial and Educational Choices It Imposes.
Science, 1961, 134(3473): 161-164.
DOI: 10.1126/science.134.3473.161. |
| [10] |
Hilgartner S. The Dominant View of Popularization: Conceptual Problems, Political Uses.
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 1990, 20(3): 519-539.
DOI: 10.1177/030631290020003006. |
| [11] |
Broks P. Understanding Popular Science. London: McGraw-Hill Education (UK), 2006: 147.
|
| [12] |
Cortassa C. In Science Communication, Why does the Idea of a Public Deficit Always Return? The Eternal Recurrence of the Public Deficit.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 2016, 25(4): 447-459.
DOI: 10.1177/0963662516629745. |
| [13] |
希拉·贾萨诺夫. 自然的设计: 欧美的科学与民主. 尚智丛, 李斌等,译.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1: 381−388.
|
| [14] |
科学网. 王贻芳院士: 中国已布局建设77个大科学装置覆盖主要科研领域. https://news.sciencenet.cn/htmlnews/ |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https://gdstc.gd.gov.cn/attachment/0/550/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制度. https://www.stats.gov.cn/fw/bmdcxmsp/bmzd/202302/ |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北京: 科学普及出版社, 2025.
|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
| [19] |
中国科学院科技基础能力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bsc.cas.cn/gzzd/202408/t20240827_5029960.html[2025-04-20].
|
2025, Vol.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