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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保守主义(Bioconservatism)反对通过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特定或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增强,因为它会挑战乃至瓦解包括成就、自主性、平等、本真等在内的系列价值观念——它们是人类赖以生存生活不可或缺的依系所在,由此将进一步引发人类存在本身的颠覆性革命[1]。在此一般性的立场陈述背后,生物保守主义者诉诸系列类型化的论证以实现拒斥“革命”的目的,“成就论证”(the argument from achievements)便是被频繁征引的一种。“成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生活的重要价值依系,一旦遭破坏将直接冲击人类的生存生活基础本身;并且,如若将其它价值类型也视为广义成就类型的话,那么借助“成就”展开的讨论就具有根本的紧迫性,对其进行理论审视就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一、“成就论证”的理论模型成就论证的核心依据是“成就”,抑或是成就在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然而,关于成就本身的讨论在生物保守主义的论证中基本上被忽略,它似乎被视作一个能获得彼此共识的稳固前提,从而不需要过多的讨论。然而,它却是刻画成就论证模型最不可或缺的首要前提:
前提1:“成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项,不应当被削弱或覆灭。
实际上,不管是就个人或类主体的生存生活而言,“成就”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在工具主义意义上,“成就”作为人类福祉的构成性要素而显得重要;在实质主义的意义上,“成就”仅凭本身便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成就”由此便是人类生存生活的一种构成性存在,必须得到捍卫。因此,当生物保守主义面对系列增强技术实践时会不由地担忧,随着超人类主义者口中颠覆性革命的降临,人们赖以存活的重要价值,即“成就”将不再会被人们所珍视并将最终被弱化或变得一文不值。这种担忧同时具有普遍性和实质性的意义。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明确地表达了这种担忧,在他看来:“经过专业的训练和努力,击出七十个全垒打是一回事;不用这么辛苦,借助类固醇或基因增强的肌肉,也击出七十个全垒打则是另一回事……随着基因增强作用的增加,我们对出色的成绩不再感到钦佩。更确切地说,我们所钦佩的对象从成绩出色的击球员,改成钦佩使他的击球成绩变得出色的药剂师……这意味着,我们对增强的道德回应,即是对基因增强的成效降低了人的作用的回应。运动员越是依赖药物或基因改造,他的表现就越不能代表他的成就”[2]。桑德尔的论述还反向地揭示出成就论证的另一个前提:
前提2:只有通过人们自身的奋斗和努力取得的成就,才是有价值的,否则将不具有价值。
在最通常的观念中,成就的取得或多或少都伴随着努力的付出或才能的施展等要素,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能够说成就“真正地”属于你,前提2因此在成就论证中扮演着贯通前后的桥梁作用。莱昂·卡斯(Leon Kass)教授就认为,“在人类生活的这些领域,卓越成就目前仍只能通过训练和努力才能获得,通过药物、基因工程抑或植入装置的方式来取得成就看上去就像是一种‘偷窃’抑或是‘廉价的’。我们坚信,人们应当为各自想要的成就而努力付出……在进行自我提升的绝大多数通常努力中,我们都能意识到我们所做的与最后得到提升的之间的关系,我们都能意识到所使用的手段与所致力于的目的之间的关系。”[3]卡斯不仅在努力和成就之间建立起一种正相关关系,还进一步强调说人们对这种正相关关系的认知性质。实际上,不管是桑德尔还是卡斯,他们都在进行“源于自身努力的”与“源于人类增强的”的基本区分,并且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基本区分才使得借助增强取得的成就与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的成就之间呈现出本质性的差异。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也从“本真”角度指出,“可以肯定的是,如若假定自身存在连续性,那么他就只能将自身视为所有溯因行为的作者,只能将自身视为本真意愿的根源,以便在生命历程中保持自我同一性。一旦该假定失败,那么我们将既不可能再想象针对自身社会化命运的反思性态度,也不可能发展一种可修订的自我理解。”[4]在生物保守主义者看来,人类增强会破坏“努力-成就”之间的既有结构。如此一来,由于增强的介入或适用,人们哪怕取得了相较之前的更大成就或成功,但却会因为它们是借助外在手段而获得的,因而很难算作“真正地属于自己的”,相反属于卡斯所说的“偷窃”。因此,从人类增强证成生物保守主义的成就论证模式的成立还离不开这样一个前提:
前提3:人类增强与源于自身奋斗和努力之间存在本质性差异,借助人类增强将会削弱或覆灭努力的意义。
基于上述三个前提条件,便可以得出下述结论:
借助人类增强取得的成就,其价值份量会被削弱或覆灭,因此不应当进行人类增强。
在生物保守主义关于成就会被弱化或摧毁的担忧背后,隐含着的就是上述这样一套基本的理论推导过程,这是包括桑德尔、卡斯以及哈贝马斯在内的绝大多数生物保守主义者在人类增强与成就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都会予以认同的论证模型。当然,这是中观意义上的论证模型,因为在生物保守主义各自的具体论述中,当这种模型与各自更为具体化的理论背景以及更系统的论证相结合时,此处的理论模型也会相应地被赋予略微不同的微观样貌(比方说,桑德尔的论证语境更多的是在自由启蒙的意义上展开的,而卡斯教授的论证语境则离不开天主教传统)。不仅如此,这种中观模型还可以进行一般化的处理,那么,生物保守主义的整个论证就会呈现为一个形式三段论推导
通过审视上述诸前提和结论,可以发现:首先,前提1是最少引起质疑的。但正如前文已提及的那样,关于前提1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它们分别是:
前提1*:“成就”是人类福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项,不应当被削弱或覆灭。
前提1**:“成就”就其本身而言是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项,不应当被削弱或覆灭。
对于前提1*而言,在关于人类福祉(well-being)的概念想象中,“成就”是扮演着“构成性”的角色。既然福祉是人类生存生活之所系从而不应被推翻,那么肯定并承认成就在促进福祉中的重要意义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乃至被部分超人类主义者视作是一种道德义务。但前提1*却存在一个严重纰漏:由于它真正关切的是“福祉”,成就只不过是得益于能够增进福祉才变得重要,因此,一种能提升成就从而更加有效增进福祉的做法(如人类增强)不仅不会被排斥,而且还应当予以积极拥抱;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增强与该前提是相互兼容的,甚至是增进福祉的内在要求。对于前提1**而言,它倚重的是成就本身。因此,只要成就的重要性仍为人所珍视,那么该前提就可以得到捍卫;然而,当人们珍视成就时,珍视的究竟是什么?这是检视前提1**必须回应的问题,这将在第三节中得到讨论。
其次,前提2看上去也极具合理性,并且还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成就的基本性质或构成要素。一般而言,我们不会否定成就的取得总是伴随着自身的奋斗和努力这一要素(没有人会认为仅凭运气抽中彩票会是一种成就);并且,人们通常还会认为,付出的努力越多以及在实现过程中克服的挑战越艰险,从中获得的成功/成就会更具价值。如若说成就是福祉的一个构成性要素,那么在生物保守主义者看来,“努力”也应是“成就”的构成性内容。当然,关于前提2,也并非毫无争议。比如,张三在艰难徒步时发现了一处保存完好的古迹,即便张三在此之前付出了爬山涉水的艰苦努力并且事实上也发现了古迹,但仍无法将其发现行为视作一种成就,因为发现古迹这件事并不在他的先前计划之中。因此,“努力”就并非是成就中唯一的要素,除此之外还包括诸如刚才提到的信念等要素;只有将包含在成就中更为完整的要素涵括进去时,才能真正把握前提2的存在合理性。就前提2而言,即便最终明确“自身的奋斗和努力”是理解成就的必要组成部分,仍存在这样一个疑问:在取得成就的过程中,努力的付出与人类增强之间是否彼此矛盾?如若二者之间不矛盾,那么,不仅前提2可以继续成立,同时人类增强的使用也就并不必定损害努力这一要素从而危及到成就。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前提3的主要目的所在。
前提3旨在斩断努力与增强之间的勾联。实际上,成就论证中仍存在一个关键性的疑问:通过增强方式取得的成就与凭借自身奋斗努力取得的成就之间是否存在性质差异?如果存在,这种性质差异具体指的是什么?有学者提出了这样一种看法,“在‘给定条件大体一致’的前提下,个人的努力和选择构成了他所获得的成果被视为成就的理由……如果那个结果完全取决于给定条件,那么努力将无处存在,它也就根本不再值得赞扬。”[5]的确,努力的前提是存在可供努力的空间,而当人们在此空间内作出努力时,努力以及通过努力所取得的成就才会得到肯定。由于增强会破坏“给定条件大体一致”这一基础,努力的意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成就的意义也会被削弱。姑且不论“成就完全取决于给定条件”这种极端情形是否真的存在,此处值得关注的是这样一种情形:在“给定条件大体一致”和“给定条件完全起决定作用”之间,即在增强与努力都可能会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努力的意义和价值是否仍旧会被贬低?很明显,这种看法与允许进行人类增强的看法之间完全可以兼容共存。只要增强是在程度上发挥影响和作用,而非彻底排除努力的存在空间,那么努力以及经由努力获得的成就仍是有价值的;而且,只要选择增强的人仍旧是一个具有自主意识的人而非一个提线木偶、只要增强还没有恐怖到直接决定所有后果的地步,那么,增强发挥作用的过程便离不开努力这一要素,由此取得的成功也仍旧可以被视作是努力的结果,由此取得的结果仍是有意义的。有没有进行能力增强是一回事,是否选择以及如何使用这种增强了的能力则是另外一回事。因此,增强和努力之间的差异可能更多只是一项程度上的差异。
另一种观点主张根据内外的区分来支持前提3。这种主张认为,增强与努力之间的本质性差异在于,增强被认为是外在的,而努力则被认为是内在的。然而,这种区分似乎并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比方说,截肢患者安装“猎豹”假肢获得了更快的短跑速度,后天致盲的患者通过植入人造眼球从而获得了夜视能力[6],这些具有增强效果的事物在与人体结合后成为人体及其功能的一部分,因此,依靠它们所获得的成功按内在主义的观点显然也可以被视作是一种成就。但这种结论与生物保守主义立场截然相反,因为这种新的能力恰好属于它们旨在反对的人类增强。
2. 检视结论经由考察可以发现,结论1并非如想象中的那样单一化,其中包含着诸多理论分叉。在此,根据人类增强涵括的“范围”以及损害成就的“程度”,可以进一步细分出四种更为具体的立场(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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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生物保守主义的四种立场 |
首先,结论C1和结论C3都共同认为,所有类型的人类增强都会破坏成就,二者间仅存在“弱化”与“覆灭”的程度差别;这是一种强意义上的生物保守主义立场,但它显然无法成立。试比较下述两种情形。在情形一中,某短跑运动员S由于服用生物型增强药物使运动能力急速跃升从而轻松夺冠;在情形二中,永动机研发始终无法克服并突破一个关键性的理论难题,以至于人们认为永动机根本不可能存在,此时某科学家服用了某认知增强型药物(具有极其显著的智力增强效果)从而顺利攻克了该难题,并助推永动机从想象变为一种现实。面对这样两种情形,人们的态度肯定不太一样:人们对前者会嗤之以鼻,但通常不会对后者口诛笔伐,甚至还会将该科学家视作英雄。缘何如此?主要是因为其中存在一个根本性区别:S虽然始终未能取得冠军,但并不排除有人能够夺冠,夺冠对于其他人来说并非也是一个完全不可企及的目标 [7] ;与之不同,在情形二中,如果该科学家不服用增强药物针对性地快速提升其认知能力,攻克该理论难题就将是一个根本不可企及的任务,不管是在当前还是在未来付出多少努力都不行。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的增强都会降低成就的价值。只有那些原本可以凭借努力但却要借助增强手段来实现的成就,才会被给予消极性评价,而那些完全无法单靠努力从而需要借助增强手段来实现的成就,人们实际上非常乐意进行积极性评价 [8]19。由此,(在范围上)并不是所有的人类增强都会破坏成就,仍然存在特定类型的人类增强是可被允许的。剩下来就只需考察“特定类型”的人类增强是弱化还是覆灭成就。
其次,结论C4认为特定类型的人类增强会“覆灭”成就,这也是一种强意义上的理论立场。结论C4说的是,在已然排除了诸多类型的人类增强情况下,剩下的增强类型将毫无例外地会覆灭成就。那么问题就在于,特定类型的人类增强是否必定覆灭成就?就类型而言,人类增强大体可区分为认知增强、道德增强、情感增强和物理增强四大基本类型,它们分别认知性地、道德性地、情感性地以及物理性地增强着人特定方面的能力[8]8-11。在尚未介入关于成就性质的讨论前,可得出如下初步结论:(1)首先可以排除道德增强,道德增强指向的是主体的道德能力,它与成就性质相关,与成就在量上的变化不直接相关;并且,由于道德增强指向的诸种善具有非竞争性,道德增强对整个人类来说似乎都是一件好事[9]。(2)在是否覆灭成就问题上,认知增强和情感增强扮演的作用实际上非常类似:认知增强显然不会覆灭成就,它仅仅使人的认知能力得到提升,并且只要这种提升了的能力仍为该主体拥有,那这种能力就有助于成就的实现;与之相似,情感能力的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只会有助于获得更大的成就而不会覆灭成就,因为在达致成就的过程中需要包括努力等要素的参与,而情感增强恰恰有助于包括坚毅等在内的相关意志能力的提升,从而使得我们更易于获得成就。实际上,由于这两类增强之作用的发挥最终必需依靠主体的选择来发挥作用,亦即由于存在增强与增强的使用的区分,因此即便根据某种特定的成就性质解说,道德增强会覆灭成就,但这种覆灭也仅仅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具有必然性。(3)就成就的客观外在衡量而言,物理能力或功能的增强无疑有助于获得更好的表现,而这种表现与更高成就的取得呈现出同向性,因此也很难说物理增强会覆灭成就;由于物理增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外在增强(比方说延缓抵抗衰老的增强)或提供了一个基础,而是否选择运用这种已增强的能力则完全由主体自己决定。即便借由这种增强与基于自身努力取得的成就存在差异,从而影响成就的认定,但人们仍有选择上的自由,这种自由使得这类增强“必定覆灭成就”的观点归于失败。因此,C4这种强生物保守主义结论总体上很难成立。
最后,C2是处于C1、C3和C4之间的一种“弱意义上的”生物保守主义立场。由于C2在范围或程度上不具备全称判断性质从而无法从形式上予以排除,因此,必须引入关于“成就的基本性质”的讨论,对C2进行实质性评判。
三、如何理解“成就”在“努力→成就→福祉”的论证结构中,“成就”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因此,只有在把握“成就的性质”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对前面的疑虑给出更具体的分析。并且,由于C2表达的是特定人类增强会弱化成就,而“弱化”指的就是弱化成就的价值或意义,因此在考察成就的“性质”后还必须进一步把握成就的“价值”,从而更好把握特定人类增强是否会弱化成就(价值)这一问题。
1. 成就的性质一般而言,成就不仅包括最终获得的那个成果即“产物”(product),同时更涵盖了与得到那个成果相适应的“过程”(process),因此整体上呈现出格温·布拉德福德(Gwen Bradford)所说的“以产物为终旨的过程”(the process culminates in the product)的结构性特征[10]11。以此为基础,就可以继续追问C2中的弱化究竟指的是“过程”还是“产物”。但此处关于成就的理解与生物保守主义成就论证中的成就概念还不完全一致,有必要进一步刻画“以产物为终旨的过程”。
从形式上看,有以下四点值得予以强调。(1)产物与过程既可能相互分开从而可以明确区分出两个不同部分(如“经历艰辛困苦”(过程)造出了“原子弹”(产物)),也可能彼此融合在一起从而无法区分(如小提琴大师海菲兹的小提琴演奏)。(2)产物本身无法独立存在,只有建立在过程基础上的产物才有可能具有成就意涵,如若仅仅只拥有最终的“产物”而没有过程则很难被界定为成就。(3)过程与产物之间存在前者引起后者的因果关联,并且通常是一种直接性的关联。(4)“以产物为终旨的过程”的结构表达的实际上是一种宽泛的成就观念,诸如吃饭、睡觉甚至是把鞋带系好都可以算作是此种意义上的成就。但成就论证使用的却不是这种意义上的成就概念,而是指向诸如成功登上珠穆朗玛峰等不那么容易的事项,即狭义层面上的成就概念。即便如此,形式上的把握仍旧是不充分的,诸如过程与产物之间的关系以及过程本身的性质等内容,都有待实质层面的回应和刻画。
从实质上看,一方面,狭义上的过程必定包含着前述的“不那么容易”这一要素,该要素即是在理解成就时的“困难”。这意味,只有在过程中克服了困难并由此获得的产物才能算作是成就,轻而易举的事情很难被视作成就。困难使得过程的涵义变得更为明确。困难的克服需要“努力”的参与,并呈比例性的变化关系,而关于困难本身的性质则需要注意到:(1)事物本身并不存在困难与否的性质,困难这种性质只有在人们做事情的过程中才会涌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困难不是一件事,而是一种活动:(2)困难的程度会因主体(即背景性因素)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异。困难由此具有相对性,纯粹的困难并不存在。“成就”本身也会因此被打上相对性色彩,同样,也就不存在一个绝对性的成就概念,任何成就总会由于背景的变换或差异而呈现出相对性。
另一方面,狭义上的成就概念不仅要求过程本身包含困难这一必备要素,还需要在过程与产物之间建立起“可胜任的因果关联”(competent causation)[10]64-82。它指向这样一种情况,即如若C有能力引起E,这不仅意味着E要从C中得出来,并且还意味着E要“以特定的方式”从C中得出来。格温·布拉德福德(Gwen Bradford)认为,这里的“可胜任的因果关联”涉及到主体、主体的行动、结果以及主体关于行动与结果之间的信念四方面的要素[10]64。“可胜任”指的也就是,主体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拥有某种“合理且真实的信念”(justified and true beliefs),该主体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主体所拥有的这种信念越多,就具备更强的胜任能力。只不过,这里的“越多”不直接等同于数量的多少,相比于数量,拥有更多诸信念之间关联的“结构性信念”可能会更加重要。此外,主体还必须相信,自己所作的事正在引起或导致某种特定后果E,这是“可胜任性因果关联”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信念”,如若你压根不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正在引起或导致某种特定后果E,那就肯定没法说你正在“可胜任性地”引起或导致某种特定后果E[10]74。
2. 成就的价值“以产物为终旨的过程”的结构性特征使得人们关于成就的讨论,要么指向产物要么指向过程,由此产生关于“成就的价值”的两种不同观点:(1)成就的价值在于最终所获的那个“产物”(产物观点);(2)成就的价值在于实现产物过程中展现出的那些独特品质(如克服困难的不屈意志),这是为人所独有且为人所珍视的内在东西(过程观点)。相比较而言,产物观点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过程观点相比较而言更具合理性。
产物观点认为,最后获得的产物才能被称作成就,而讨论成就的价值实际上是在讨论产物的内在价值,这种观点面临着严重反驳。一方面,它是反直觉的。以攀爬珠穆朗玛峰为例。克服种种艰难险阻成功攀上珠峰峰顶,这肯定可以被产物观点视作是一项成就。其中,成就表现为“登顶珠峰”,并且只有登顶珠峰才表现出内在的价值。然而,如若登顶珠峰这一事实是成就从而本身就具有价值的话,那借助其它方式(如直升机托运)也完全可以实现该事实。然而,这种情形不仅很难被视作是成就(或者说,理解成就的关键点就不在于登顶珠峰而在于竟然可以用直升机实现这种作业),因而它是反直觉的。另一方面,产物观点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后果主义观点,即凭借产物即后果来衡量成就价值的大小。它会使很多在真实生活中被称为成就的事项无法被视作是成就。比方说,一个身残志坚的人在有限生命中始终凭借自己坚强不屈的毅力从事某部小说的写作,但还没写到一半就不幸去世。这种情形在产物观点那里肯定不能被视作是成就,因为“产物”还没有形成从而更谈不上价值。它显然忽略了事物本身的德性,因为即便没有获得所谓的产物,但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的那种为人所独有的坚强不屈的意志本身便是了不起的成就。在这个意义上,围绕成就价值的讨论重点不应集中于产物而应在于过程。退一步讲,就本文所讨论的人类增强与成就之间的关系而言,产物观点的逻辑明显对人类增强是持支持态度的。这同时也意味着,生物保守主义的成就论证只能选择“过程观点”来进行论证。
成就价值的“过程观点”不仅能有效克服产物观点的缺陷和不足,更能进一步揭示出蕴含于成就中并使得成就具有价值的内在独特要素。在关于过程的理解中,“困难”无论无何都是成就的一个本质性特征,而它指的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11]219。这种努力绝不仅表现为外在的行动,更集中展现于内在的诸精神性要素。更确切地讲,诸如困难以及克服困难时所必需的努力等都是人的理性与意志要素的独特展现,这是人所独有的要素。其中,理性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可胜任的因果关联”,并且知晓的越多就越有能力胜任。与之相应,作为人所独有的标志性要素,意志的展现以及由此而来的对困难的克服本身就具有内在价值[11]204-224。因此,根据过程观点,一项成就应通过通往产物过程中的诸如理性或意志要素来进行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展现出的理性或意志要素越充分,由此取得的成就的价值也就越大。
四、“弱化成就”再检视在明确成就的性质与价值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借助该理论工具继续检视“人类增强会弱化成就”问题。经由检视可发现,其中存在以下四点基本结论:
基本结论1:在产物意义上,人类增强是否弱化成就并不涉及人类增强,而关涉到成就是否增量(“量”意义上的)人类福祉问题,“人类增强会弱化成就”在此并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在那些从“产物”视角来审视成就的论者看来,产物意义上的成就存在相对独立性,即产物一旦作为客观事实存在便与其产生过程相分离。实际上,关于何谓人类福祉本身存在质和量的不同理解思路(“质”意义上的德性论理路致力于从德性角度把握成就是否有助于人自身的内在完善,而“量”意义上的后果论则试图通过某种方式计算成就是否有助于福祉的“增量”),产物意义上成就主要聚焦于“量”意义上的理解进路,凸显的是“(产物意义上的)成就→福祉”这部分内容,而看不到“人类增强→成就”这部分的关联。不仅如此,即便强调“人类增强→成就”,得出的结论也只会是人类增强增进福祉,因为在借助人类增强的情形下,人们所取得的量意义上的(产物意义上的)成就相较于过去必定会有一个普遍性的提高,成就会不降反升。
基本结论2:在“产物”意义上,人类增强是否弱化成就间接涉及人类增强话题,而直接关涉到成就是否增进(“质”意义上的)人类福祉问题,生物保守主义者所担心的“人类增强会弱化成就”在此虽然具备被讨论的资格,但已不是问题的关键。虽然产物意义上的成就极大程度地撇开了人类增强并聚焦于成就与福祉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福祉本身存在理解思路上的差异,因此人类增强是否会弱化成就便不是一个完全无关的问题。质或德性意义上的人类福祉增进,它看到的是成就本身对福祉产生的影响,但可能存在消极性的成就尤其是邪恶成就(evil achievements)[12],比方说完美的杀人犯罪,这种成就则意味着福祉的克减。“邪恶成就”不直接等同于“弱化成就”,并且在邪恶成就中起推动作用的增强技术本身是中立的,不能因技术的某种不正当使用就因噎废食。
基本结论3:在过程且过程本身不具备独立价值的意义上,人类增强将强化人们应对困难时的理性或意志要素,并且会由于理性或意志要素与成就之间的正向关系,使得人类增强会增进而非弱化成就。过程意义上的成就强调在实现成就过程中展现出的那些为人所独有的内在能力。与通过不断学习和重复的传统增强方式不同,借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认知增强”能够以一种更有效的方式改善人们的认知能力状况,使其感知能力以及注意力等认知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并且,随着此类认知能力的提升,在同等条件下,人们无疑将取得相对更高的成就。因此,在过程本身不具备独立价值的意义上,即在过程中展现出的那些理性或意志要素只不过是完成过程的一个必要条件的意义上,以认知增强为主要代表的人类增强不仅不会削弱成就,反而会相当程度地增强成就与福祉,尤其是数量意义上的成就与福祉。
基本结论4:在过程且过程本身具备独立价值的意义上,人类增强虽然会强化人们应对困难的理性或意志要素,却由于破坏了理性与意志要素本身的独立价值,也会破坏由此取得的成就的价值;然而,这不是关于独立性的唯一解释,不必然得出“成就被破坏”的结论。当实现成就的过程中的理性与意志等要素具备独立价值时,整个情形将发生极大反转。理性或意志自身具备独立价值或独立性,实际上指的是它们作为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本身有一个最初的源头,至于该源头是宗教式的神启、自然赋予抑或其它源头则在所不论,重要的是这种由最初源头获得的理性或意志只能在既有的基础上按照一种符合其最初源头的方式予以变化;比方说,如若理性与意志是自然赋予的,那二者也只能以自然的方式予以变更,例如通过反复朗读背诵这种自然的方式来强化记忆。与之相应,也只有建立在这种符合源头式的理性或意志的基础上取得的成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就,以非源头式的方式将直接破坏从而弱化成就的价值,致使成就变质。然而很明显的是,借助特定技术或药物的人类增强并非是理性与意志的源头,它是一种在人类已存在上千年之后才出现的方式,因此是一种非自然的方式。因此,人类增强虽然会在事实层面上极大地提升人们的理性能力与意志力,但同时却会破坏理性与意志本身的独立价值,从而导致由此取得的成就也将不再具有从前那般的价值,其价值被破坏了,其成就所具有的意义被弱化了。然而,这却不是关于理性与意志独立性的唯一解释,因为理性或意志完全可以在人类增强介入的情形下保持独立价值。在“延展心灵”的理解下,那些经由人类增强技术获得的认知能力或人造物仍旧是心灵的组成部分,因为“如果世界的一部分是如大脑中的一个过程那样在发挥功能,那么我们应该将世界的这一部分看作认知过程的部分”[13]。心灵以及心灵所拥有的能力在此过程中也被放大,借由这种能力取得的成就也将有一个显著提升,并且理性或意志的独立性在此仍旧得到了保持。
五、结 语生物保守主义者普遍适用“成就论证”来驳斥人类增强主张,试图由此达到在实践中禁止使用人类增强技术的目的。但经由上述检视可以非常明显地发现,成就论证凭借的诸前提尽管符合人们的一般直觉但却并非当然成立,并且成就论证最终得出的结论也并非铁板一块,其中包含着四种值得予以细分的类型;在四种结论类型中,强意义上的结论在形式上就可以被排除掉,只有特定人类增强情形下的“弱化成就”才必须得进入实质层面进行讨论。然而,借助成就性质所涉及的过程与产物以及成就价值所看重的理性或意志等内容,我们发现,大多数结论都与生物保守主义立场相悖,只有在“基本结论2”与“基本结论4”两种情形下,人类增强才有弱化成就的讨论空间;但即便如此,这种讨论空间也要么由于错失焦点要么由于对立性解释的存在而显得价值不大,从而也就使得“人类增强会弱化成就”这一命题的说服力如若不是完全失败的话也是被大打折扣。实际上,在关于人类增强诸问题的讨论中,除去人类增强作为技术而保持技术中立之外,涉及到的其它事项如(成就、福祉等)都是价值负载的概念,这就使得关于人类增强技术的争论必定无法避免,也使得关于人类增强的诸多争论绝不仅仅是如何看待“何谓人类增强”的问题,而是如何使用技术以及如何理解诸如成就、福祉这些我们赖以生存生活的价值观念的问题。随着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这种观念上的争论或许会以一种更为激烈的方式展现在人们面前。
① 宏观意义上的推导过程展现为:1大前提:如若做X会弱化或摧毁成就,那么人们就应该禁止做X;2小前提:人类增强会弱化或覆灭成就;3结论:应当禁止人类增强。
② 结论C1的内容为:任何借助人类增强取得的成就,其价值份量都会被弱化,因此不应当进行人类增强;结论C3的内容为:任何借助人类增强取得的成就,其价值份量都会被覆灭,因此不应当进行人类增强;结论C2的内容为:借助特定人类增强取得的成就,其价值份量都会被弱化,因此不应当进行人类增强;C4的内容为:借助特定人类增强取得的成就,其价值份量都会被覆灭,因此不应当进行人类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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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通讯, 2024(3): 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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