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ce作为塑造现代社会的重要概念之一,除了是一种学科分支之外,也是一种研究范式,一种社会建制,一种文化现象。1897年,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的“理学门”、“理学总纪”类中列出普及舍译《科学入门》和本村骏吉著《科学之原理》两书,“科学”作为science的汉译首次出现在中文语境,其外延主要指自然科学。康有为仰观西学之盛,以其所以强者在于“开智学而穷物理也,穷物理而知化也”,因此他痛陈近代中国孱弱之根源乃“但言军兵炮械而不兴物理之学”。[1]自17世纪科学革命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引导了知识伦理和学术规范的建构,随着西方文明全球扩张的步伐重塑了地球上其他传统社会形态。“科学主义”(scientism)一词的出现及其引发的争论,从一个侧面展现了其对人类社会强大的塑造力。借用概念史的研究工具,①回溯science在西方知识史源流中的演进轨迹,辨析其语义域(semantic field)的历史变迁,或可揭示科学思想史、科学社会史与科学概念演化进程之间的相互作用。
关于science的概念史研究,在国外已有部分成果。悉尼·罗斯(Sydney Ross)在Scientist: The story of a word一文中关于science的部分简要介绍了古希腊语词επιστημονικός、拉丁语词scientia、以及英语词汇science的发展历程,将目光聚焦在中世纪与近代早期,并就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从“逻辑演绎”到“实验证明”的转向做了一定解释;[2]麦可·香克(Michael H. Shank)在其论文Natural Knowledge in the Latin Middle Ages中描述了关于自然的知识在中世纪拉丁语境下,从physica到natural philosophy再到scientia,其内涵和外延的变迁;[3]彼得·哈里森(Peter Harrison)在其著作The Territories of Science and Religion中对拉丁语词scientia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及其对亚里士多德文本的注解中的涵义进行了梳理。[4]此外,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的《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中,主要使用了文学材料介绍了14世纪到19世纪英语中的science。[5]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有吴国盛论文《“科学”辞源及其演变》,从科学哲学视角出发梳理科学辞源,侧重于古典和现代,辨明了近代科学的两大传统:理知传统和实验传统。[6]
一、古希腊传统下亚里士多德式的“science”Science在英语中最早的文字记录大约出现于14世纪。一度因诺曼征服而几乎中断书面记录的英语,在英法百年战争中逐渐复兴,开始摆脱法语作为官方语言带来的影响而见诸笔端。14世纪末,杰弗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就有“墨丘利热爱智慧与知识(science),而维纳斯偏好享乐和挥霍”[7]。Science一方面源自拉丁语中的scientia一词,另一方面受法语中science的影响。拉丁语中,西塞罗对三个语义相近的词scientia、cognitionis、nititia进行了辨析:“论点有两种,一种和认知(cognitionis)有关,它的对象是知识(scientia)。”[8]“所谓概念(notitia,英语译成concept),我指的就是希腊人一会儿称作ennoia(思想),一会儿称作prolepsis(观念)的东西。这是一种关于任何事物的内在的知识,它先要被心灵理解,然后需要表示出来。”[8]可见scientia侧重于认知活动的结果,指代最为宽泛意义上的知识整体;cognitionis则倾向于认知的过程。
直接源自中古法语science的英文science,最初涵义可以理解为“知识”(knowledge)。例如1340年的记载:“上帝是有知识(sciens)的主宰。”[5]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同样有此用法:“对于这个戒指的了解(science),财神不会比我知道的更多。”[9]随着亚里士多德著作在西欧重新被“发现”,science很快获取其新内涵—精确化(accurate)、体系化(systematized)的知识。中世纪早期拉丁翻译者将亚里士多德赋予形容词scientificus的涵义转嫁到science之上,经院哲学家们沿袭这一传统,把是否经过论证(demonstrate)作为判定“scientific knowledge”的标准。[2]这种“基础主义”(foundation theory of justification)的证实原则,要求论证通过三段论的推理,将其前提奠基于纯粹理性或直觉之上,是一种基于逻辑演绎(deductive logic)而非经验归纳(induction from experience)的论证。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继承者之一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系统阐释了这种传统下science的内涵,即通过究其原因而获得确定性的知识。仅仅涉及可观察的自然现象间联系并用数学方法计算的记录活动,并非科学。只有通过理性揭示现象与其内在原因的解释活动,才称得上理想的科学。阿奎那给出三个例证,当形而上学通过上帝来解释这个偶然性的宇宙、当数学通过定义来解释三角形的特征、当自然哲学通过终极原因或“质料与形式”的本质规律来解释自然变化的时候,它们就分别达到了科学的理想状态。[10]科学不仅仅意在获取通过观察和测量而得到的经验知识,更涉及最终存在或事物的本质结构,其目的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而非止步于经验对象。阿奎那将演绎科学(speculative science)理解为灵魂的一种习惯,是灵魂“沉思的”那部分。有三种理性的德行可以帮助这种习惯的完善,即智慧(sapientia)、科学(scientia)和理解(intellectus),这三者也是“沉思的灵魂”的三个组成部分。[10]理解是为了把握第一原理,科学即从第一原理演绎出的真理,而智慧则与终极原因—上帝相关。[4]亚里士多德的遗产一直延续至近代。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谈到:“我猜想,在物理的事物方面,人类的勤劳不论怎么可以促进有用的,实验的哲学,而科学的(science)知识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在现世的平凡状况下,我们这脆弱的才具既然只能使我们凭经验和历史来促进我们的实体知识,因此,我就猜想,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不能成为一种科学(science)。”[11]笛卡尔在某种程度上也秉持了这种传统,他认为科学是“解决各种问题的技巧”。[12]狄德罗和达朗贝尔的百科全书(L’encyclopédie)中对科学的定义为:“在哲学的立场上,科学指的是对事物清晰且确定的知识。这些知识建立在自明的原则和论证(démonstrations)的基础之上”。[13]
今天自然科学的直接源头并非是这种“基于论证”的science,而是哲学的另一个特定分支—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继承亚里士多德和经院哲学家传统语境下的自然哲学一词,百科全书中“physique”(与philosophie naturelle同义)词条的定义是“关于全部自然事物的属性、现象及其影响的科学”。[13]这一定义显然从研究对象的外延出发。自然哲学在表述上除了natural philosophy和physique之外,12世纪晚期natural science也开始大量出现,用以表示关于自然事物的精确化体系化研究。罗伯特·基尔华德比(Robert Kilwardby)认为naturalis scientia指的是对于流变中事物的变化属性的一种理论知识。[3]Scientia与natural philosophy之间建立起联系从罗伯特·格罗斯泰特(Robert Grosseteste)开始。作为亚里士多德《物理学》(Physics)和《后分析篇》(Posterior Analytics)的最早的拉丁评论者之一,他发掘了这些著作被人忽略的部分,特别突出了数学和自然哲学之间的联系。格罗斯泰特将天文、音乐与算术、几何区别开来,认为后者属于纯数学(pure mathematics),而前者则是“纯数学元素添加了自然附属品”的产物,这些自然附属品并非关于这些事物的本质属性。他将这两门学科命名为“从属科学”(scientiae subalternatae)。这符合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他认为天文和光学是几何的附属学科,而音乐则是算术的附属学科。阿奎那将这种类型的学问称为“中介科学”(scientiae mediae),即“将数学的原则应用于自然事物”的学问。[3]格罗斯泰特对于“中介科学”的理解将数学引入到自然事物的研究中来,认为对于自然的考察同样需要通过逻辑演绎的框架,将每一个结论都建立在可靠的第一原则之上。这种观念被他的学生罗吉尔·培根继承下来。
Science一词在知识论层面的涵义变化,不足以覆盖其概念史的全部线索。除表示一种学科方法之外,它还在中世纪大学中用来表示具体的学科门类。基督教神学在精神世界的绝对统治力,建构出science与conscience两个涵义相对的语词:science一词侧重于思考上、与智力相关的理解,在对象上更多涉及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在12世纪的中古法语中science已有“世俗知识”(secular science)这一涵义;而conscience强调人对是非判断的认知结果,在对象上往往与人类相关,即一个价值的世界、文化的世界,这使得该词与基督教神学更具亲和性。在指代一种学科门类方面,science与art在很多时候可以通用。中世纪大学中的经院哲学家们常常用science表示哲学的一个分支,由七门中世纪学问组成,常常被称为“自由七艺”(liberal sciences或liberal arts):由文法、修辞、逻辑组成的三艺“trivium”,以及由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组成的四科“quadrivium”。[14]Science可以用来表示自由七艺中的任一学问分支,例如1542年的记载中有:“一个雅典的哲学家擅长于数学(mathematical sciences)的所有方面。”[15]后来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这种划分自由七艺的标准方式没有包括亚里士多德知识体系中的自然哲学、数学和神学,并认为science一词应该包括这些学问分支。[4]自由七艺作为中世纪学术界最具代表性的世俗知识成果,[16]其本身既是建立在亚里士多德式“论证”的基础之上,而非宗教信仰。Science语义的变化根植于9世纪以来持续不断的大翻译运动以及12世纪经院哲学理性精神的兴起。在大翻译运动中传入的古典著作,为中世纪大学的课程奠定了重要基础,尤其是1200年到1225年间亚里士多德全集翻译为拉丁文,直接构成了中世纪欧洲大学文学院中自由七艺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二、近代以来培根式的“science”自science进入英语世界以来,其涵义一直未能摆脱亚里士多德知识论传统的影响。1620年,弗兰西斯·培根出版《新工具》(Novum Organum)一书,标志哲学知识论领域的一次“范式革命”。受此影响,science一词开启了从“亚里士多德式”转向“培根式”的历程。这一转变的完全实现以1830年约翰·赫歇尔(John Herschel)发表其著作《自然哲学研究刍议》(A Preliminary Discourse on the Study of Natural Philosophy)为标志,[2]这本书高度称赞了培根对经院哲学的拒斥,阐述了科学方法论中观察与理论之间的联系。赫歇尔认为自然哲学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归纳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来把握规律,为纷繁芜杂的自然现象找到一个统一的解释。他对归纳法的推崇在英国学界产生了强烈影响,特别是在剑桥大学,以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为代表的一代剑桥学者成为这一方法论的忠实信徒。
这一次概念内涵转折的表现之一即science与art的关系变化。二者从原先相互通用的状态逐渐分化成对立的两个概念:science指代建立在一定理论基础上的技艺,这种技艺要求系统地应用普遍原则;art则更依赖于传统习俗、直觉等经验性强的知识。例如1665年的记载中强调了science依赖一定研究过程:“关于信仰存在的原则一定不需要任何通过研究而得到的技巧或知识(science)。”[15]塞缪尔·约翰逊出版于1755年的首部英语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science词条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解释分别是:“明确基于论证”和“伴随着格言、或基于原则的技艺”并给出例句“科学(science)使得天赋更完美,并且可以缓解那些不能将其置于理性的界限之内的幻想的狂暴。”[17]培根在《学术的进展》中谈到:“创办大学的人是在培植,创办讲座的人是在灌溉,他们的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此,我们应该来谈一谈一般教授者境遇方面的不公,在很多地方对于教授者的工资或奖励太贫乏、太吝啬,无论是学术方面(sciences)的教授者还是专业方面(arts)的教授者都是如此。”[18]这里的“理论基础”,往往指的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论证模式(methodical demonstration)。这一模式在近代经历了从辩论场到实验室,从逻辑演绎到经验归纳的历史转向。这种理论性(theoretical)与实用性(practical)的区别源自于17世纪科学革命以来实验科学的进展,而最先展现出这种区别的是experience和experiment两个词。这两个词汇共同的词源来自拉丁语词experiri,本意指尝试、实验。自16世纪起二者的词义开始发生第一次分化,experience侧重于源自真实事件与特殊观察的知识,而experiment则指的是实验、尝试性的行动。随着实验科学的发展,二者进一步分化,experience开始有了内在知识—即“主观知识”(subjective knowledge)的涵义,而相应的experiment由于其“对事物的系统观察、实验行为”的内涵,开始成为了外在知识—即“客观知识”(objective knowledge)的涵义。[5]与“经验”experience相关的知识更多地涉及形而上学、宗教、政治以及与情感相关的艺术等领域,而“实验”experiment就自然而然地与人之外的世界相关联,这种基于实验得出的知识被称为science,其所秉持的方法论和论证模式已经与experience完全分离了。近代的科学家不再像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研究那样仅仅将研究的基础建立在观察得来的经验之上,而是对研究对象通过实验进行干预甚至控制。②而随着nature一词获得了“物质世界本身”这一涵义后,science一词的内涵则完全演变为了“对自然做一种基于实验方法的理论研究”。至此,science形成了以数学语言和实验方法为主要支柱的近代化学科框架,自然哲学由于其研究方法被近代学者们逐渐抛弃,失去了指称科学的涵义。[19]从科学杂志和科学学会的名称上可以看出这一转变:英语学界较早的科学期刊是1798年蒂洛赫(Alexander Tilloch)创办的《哲学杂志》(Philosophical Magazine)。这一期刊在1814年与《自然哲学、化学和艺术杂志》(Journal of Natural Philosophy, Chemistry, and the Arts)(由威廉·尼克尔森创办,又被称作《尼克尔森杂志》Nicholson's Journal)合并,又在1840年与《哲学年鉴》(Annals of Philosophy)和《爱丁堡科学杂志》(The Edinburgh Journal of Science)合并后,改名为《伦敦、爱丁堡和都柏林哲学杂志和科学期刊》(London, Edinburgh, and Dublin Philosophical Magazine and Journal of Sciences)。[20]梅尔茨(John Theodore Merz)认为science一词获得近代化涵义的标志即1831年英国科学促进会(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成立,这一看法被许多科学史家和社会学家所接受。[21]1831年9月27日在约克哲学协会的新博物馆中进行的会议上,哈考特(William Vernon Harcourt)将新成立的学会命名为英国科学促进会。从其建立之初的建制中可以窥见当时“科学”包括的主要学问分支:学会包括总委员会(the General Committee)和六个小组委员会(the Sub-committee):数学和物理科学、化学、矿物学、地质学和地理学、动物学和植物学、机械技术。[22]
以自然科学方法作为界定science的标准模板,这种用法在近代英语中最为凸显,在其他欧洲语言中则不尽如此。法语中的science、意大利语中的scienza、西班牙语中的scientia都沿用了拉丁语词scientia表示系统知识的总称这一用法。德语中Wissenschaft有着类似的用法,而特指自然科学的则是Naturwissenschaften。[23]此外,除了知识精英语境中的science,这种较为严格的涵义和高度细化的用法并未在群众的语言习惯中得到广泛的采纳。Science仍可以指代任何经过研究过的知识与任何经过训练的技能。简·奥斯汀就在她的作品中用该词指代跳舞的技巧:
“当然咯,先生;──而且好就好在跳舞在低等社会里也很风行。哪个野蛮人不会跳舞。”威廉先生笑了笑没作声。接下来他看见彬格莱也来参加跳舞,便对达西这么说:“你的朋友跳得很不错,我相信你对此道(science)也是驾轻就熟吧,达西先生。”[24]
三、工业时代后作为价值判断的“science”Science概念的又一次变化大致发生在19世纪中叶。Science与art二者的关系,仍然是理解这次转折的关键。不同于17世纪“理论”与“实用”的区别,这次的二元对立的核心在于“客观”与“主观”。Art一词自13世纪开始见于英语之中,指的就是“技术”。它强调的是人类技能下的产物,与nature相对应,后者指的是人类天生本质下的产物。然而自17世纪末以来,art一词转向想象力、创造力以及学术性等内涵,开始被用于描述绘画、素描、雕刻等今天统称为“美术”的领域,这一用法到19世纪最终确立。从“技术”到“经验”,再到“主观”,art的内涵与science同步发生变化。随着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在英国的率先完成,资本主义完成了从交换领域到生产领域的跨越,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空前繁荣使得这一时代的人们普遍有一种倾向,即将使用价值等同于交换价值。因此不能立即获取交换价值的学科,往往被视作缺乏实用性而被定义为一个学科族群,即“人文学科”(the arts或the humanities),例如神学、形而上学等。反之,science由于展示出其通过技术(technology)可以直接推进生产力的进步,从而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巨大潜力,因此得以在工业革命中大放异彩,获得了其广泛的应用性。
实际上,科学和技术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上长期处于一种较为对立的状态。这种对立奠基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科学精神是“好奇取向”(curiosity-oriented)的,而技术则是“任务取向”(mission-oriented)的。科学之服务于自身的目的,是“自由的学术”,而技术则服务于现实的需要,其评价标准也就因此与社会需求直接挂钩。科学是比技术更加高贵的生活方式。现代科学在兴起之初,“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将其从传统的价值体系和实践、特别是被普遍接受的宗教和业已建立的权威中分离出来,建立一个相对自主的社会空间。[25]然而二者之间无法割断的内在联系自17世纪科学革命起就初露端倪。实验室里大量的人为干预成为科学研究的必要方法,科学研究日益仰仗实验设备上的技术突破。科学研究由于掺入了“人为”的因素从而开始与技术有了融合的倾向。这种倾向集中表现在1660年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的成员专业分布上。1663年,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中共有44位研究者,除了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植物学家和地理学家等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者外,还包括了工程专家、仪器匠等从业者,特别是医师竟占据了26席。这一趋势一直延续至18世纪60年代,当时医师的比例仍占据三分之一强。[26] 不再仅限于“好奇取向”,皇家学会的会员们对技术创新带来的实际事务上的重大进步仿佛更加感兴趣。而他们也未曾注重将科学和技术对立起来的这种观念倾向。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英语中广泛应用的一条标语—“有用的知识”(useful knowledge),从另一个侧面展现了科学知识不再拘泥于亚里士多德的传统知识价值论这一历史阶段性特征。这一标语在美国最为普遍:1766年的费城实用知识促进会(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Useful Knowledge of Philadelphia)、1781年的特伦顿实用知识促进会(the Trenton Society for Improvement in Useful Knowledge)、1784年的纽约实用知识促进会(the New York Society for Promoting Useful Knowledge)等,都以扩大实用知识的传播为目的。[27]
然而在现代科学早期发展的核心机构—大学中,对这一历史潮流的反动倾向仍然持续到19世纪。近代科学逐渐制度化的过程中受到自由主义大学精神影响,一些大学里的学术权威们对“为自身目的服务的知识”(knowledge-for-its-own-sake)明显更加青睐,相反,却对功利主义动机的知识嗤之以鼻—将“应用科学”与工业实验室联系在一起。[25]一则典型的例证是柏林大学。自19世纪中叶德国开展工业革命后,社会对大量工科技术人才的需求,使得在学术上强调纯粹理论性知识的研究,轻视实践性学科的柏林大学,开始蒙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成为了工业革命时期保守主义的大本营,甚至在柏林大学还曾出现过反对综合技术院校升级为工科大学的运动。现代技术与科学的“联姻”是在工业革命的直接推动下,最先在产业实验室中发生的。18世纪末,瓦特开始与英国实业家罗巴克(J. Roebuck)和博尔顿(M. Boulton)合作生产蒸汽机。19世纪60 年代,德国染料工业开始聘用科学家在他们建立的实验室里工作。丹麦酿酒师J. C. 雅各布森(J. C. Jacobsen,嘉士伯啤酒的创始人)1875年建立了嘉士伯实验室,成为了丹麦第一所大学之外的重要研究机构。1876年,爱迪生成立的新泽西门罗公园实验室(Menlo Park Laboratory)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座工业研究试验所”。[27]科学和工业的密切关联最典型的表现在化学合成技术和电气技术之上。[28]现代工业实验室的诞生,标志着人们开始意识到了科学对于推进实用目的的重大意义。时至今日,企业建立的实验室已经成为推动技术革新的重要社会建制,其对科学进步的强大反作用力已经迫使许多大学等学术机构主动与企业建立起了合作关系。[29]另外,科学与工商业的紧密关系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诉求,自1888年瑞士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来就成为了现代经济领域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一全新概念的诞生将科学与财产两个看似完全不相干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使得科学原先的伦理预设被重新定义:资本主义市场秩序下的科学作为生产要素,取代了其作为自由学术的非功利价值取向。[30]
然而,直到20世纪早期,“应用”科学—“技术”的大行其道,也未彻底替代科学研究中的自主性和纯粹性追求。1942年,默顿(Robert King Merton)在他的论文《民主制度中的科学与技术》(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 Democratic Order)提出著名的“默顿规范”,强调民主制度应该为科学提供自主、和平的环境,而科学则应该保持其目的的纯洁性,科学家应该具备“求知的热情”和“莫名其妙的好奇心”。[31]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初,默顿规范的原则在很多大学中被重新尊奉为金科玉律,但旋即遭到了破坏—大学和产业之间一直存在的联系在1945年后得到了进一步重视,政府机构、商业组织、民间组织都为着各自的目的开展科学研究。1963年,阿尔文·温伯格(Alvin Weinberg)在论文中区分了科学动机的“内部”标准和“外部”标准:“内部”标准涉及科学研究的内在价值,即依据科学自身的结构对适合进一步发展的领域进行判断;“外部”标准涉及社会经济效用,即特定研究领域可预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或文化效益。在温伯格看来,科学的社会效益应当作为对科学内在价值的重要补充,作为价值筛选的一部分发挥作用。[32]当前,几乎所有的科技政策都鼓励强化大学、产业和政府的合作,20世纪80年代,美国通过了两部法律,意在通过鼓励大学教授和政府机构内的研究人员同外部企业合作,或自己开办公司的方式促进创新。《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案》(The Stevenson-Wydler Technology Innovation Act)旨在推动政府实验室中诞生的技术知识用于商业目的。《拜杜法案》(The Bayh-Dole Act)允许大学、非营利研究机构和小企业在政府合同下开展研究,并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享有其利润。[24]迈克尔·吉本斯(Michael Gibbons)等人将二战后以社会需求为基本导向的科学模式与起源于19世纪德国和美国大学中的传统科学模式区别开来,后者称为“模式-1”的科学,前者称为“模式-2”的科学。在“模式-2”中,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协同演化成为主要特征,科学不再仅仅隔离于社会并对其进行单向的“传播”(transmit),而是在与社会相互渗透的基础上,实现与社会情境的“整合”(integrated):社会开始对科学做出“回应”(speaks pack)。“情景化”(contextualization)的科学日益扩展,科学知识的生产和评价越来越取决于其社会情境,社会的“回应”不仅扩张了科学的范围,也提升了科学的潜力。[25]
四、结 论从亚里士多德到培根,即从自然哲学到科学的演化,其本质是对于该概念的界定从研究对象的角度向研究方法的一次转向。“现代科学规定其工作的方法,而不是目标。它建基于计数和计算—简言之,建基于数学处理……大陆和英国语言中流行的名词‘紧密’和‘实证’正标示着这些方法及其应用。”[20]科学不再仅仅指涉关于物质世界的学问,而是在方法论上给出了限定,以直接介入对象的控制变量实验取代了外在于研究对象的观察。全新的研究方法对science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限定:无法在实验室得到验证的学问,逐渐被排除出科学的领域。在随后的工业革命中,science的内涵开始了第二次扩充。Technology一词从art的词义转变中分化出来,与science建立起紧密联系,促使其与art发生第二次对立涵义的转化,即非功利主义与功利主义。科学和技术的概念捆绑关系,甚至促生了“技术科学”(technoscience)这样的术语。二战后,科学在世界各国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等的推动下日益融入社会,“默顿规范”的理想与“情境化”的现实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自此,science的概念再次添加了新元素:起源于希腊理性知识论传统的理论性、非功利性被打破,交换价值和实用主义成为了technology强加在science之上的内涵。科学不再单纯是一种学术分支,也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建制,它开始具备一定的价值判断功能。以爱迪生为代表的发明家、工程师们,将实用主义的价值取向赋予science,并在权力和资本的推动下逐渐固化,由此完成了科学概念的三阶段转变:从natural philosophy到science,再到technoscience,侧重点从本体论到方法论,最后到价值论。从古典时代对自然的认识排斥任何人为的因素的干扰,到近代接纳人的干预—技术在研究方法上的重要作用,再到最终肯定人的目的—功利性在学科价值方面的意义,这一进程体现出在科学概念发展中对人为因素逐渐接纳的历史趋势。
① “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最早出现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指基于普遍观念撰述历史的方式。在德语世界里,该词主要被用于语言学和历史辞典的编纂上。20世纪中叶以后,概念史在伽达默尔那里成为一种重要的哲学方法论。60年代以来,以奥托·布鲁勒(Otto Brunner)、沃尔勒·孔茨(Werner Conze)和瑞因哈特·考斯莱克(Reinhart Koselleck)为代表的海德堡学派,将语文学、历史语义学和结构语言学的方法引入历史研究,将概念史与社会史相结合,建立了一整套成体系的研究社会史的概念分析的方法论原则。该研究的主要资料来源为:“(1)系统的理论家;(2)政治、社会和法律资料;(3)词典(德语、双语以及多语)、百科全书、专业手册和职业手册以及类属词典。”(梅尔文·里克特. 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 张智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6.)概念史借助语言学的工具,以概念为直接研究对象,而以社会史为最终的研究目的。考斯莱克认为:“‘社会史’的学术术语依赖于‘概念史’,因为‘概念史’能帮助‘社会史’来查验以‘语言’的形式存储下来的经验。”(瑞因哈特·考斯莱克. “社会史”和“概念史”. 伊安·汉普歇尔-蒙克主编. 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 周保巍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41.)
② 古典时代的自然哲学家们往往因循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法,这种自然哲学的基础是细致的观察,而不是实验或技术经验。亚里士多德依据其宇宙观中“自然运动”和“受力运动”的区别,得出了一切人工的干预都会使得自然打破其“自然位置”的结论,因此在方法论上对人为控制的实验采取一种否定性的认识。这种自然哲学完全建立在一种外在于自然的观察活动之上。这一自然哲学研究方法传统在培根、笛卡尔、波义耳(Robert Boyle)等人那里被颠覆,新的观点在科学革命时代被普遍接纳:技术或者实验不会歪曲自然的原初状态,相反,实际上辅助解释了自然界的真相,这一真相隐藏在亚里士多德哲学所研究的肤浅的自然模式之下。(约翰·A·舒斯特. 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导论. 安维复主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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