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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
3.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德国不仅是技术哲学的故乡,也是技术伦理研究的发源地之一。[1]作为世界技术大国与技术强国,德国技术的发展与德国人重视技术哲学和伦理学问题密不可分。一方面,德国联邦政府、科学研究机构等都希望努力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对于尚未成熟的高新技术,民众难免存在恐惧心理。如何更好地发挥技术伦理传播的作用,使公众充分理解技术、负责任地参与技术发展进程?媒体的作用不可替代。然而,不同于日本媒体热衷于“科技进步的成果以及公众态度和针对性的疏导教育,对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报道较少” ,[2]也有异于美国媒体在对人工智能报道中“受意识形态影响,而呈现出从主要关注人工智能的缺点和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到主要关注人工智能的先进性”的转变,[3]德国媒体作为“第四种权力”,不仅是新技术的传播者和推动者,而且也是技术的启蒙者,技术、科学家与政府、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在提高公众对技术的理性认知,促进公众参与技术的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德国主流媒体涉及人工智能技术及相关伦理问题的报道为例,通过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讨论德国主流媒体在推动技术伦理中的作用。
一、研究的问题美国学者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M. Rogers)在《创新的扩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s)一书中提出,“创新事物在一定时间内,经由特定的渠道,会在某一社会团体的成员中形成扩散。”[4]由此可见,在罗杰斯看来“创新扩散”本身即是“一个信息被传播并接纳的过程” [4]在此过程中,固定的传播渠道和具体的社会系统必不可少,而媒体的引入即是技术伦理“扩散”的重要因素。
由此,本文基于这样两个问题展开研究:德国媒体在技术伦理“扩散”与传播的过程中,是否起到了作用?起到了怎样的作用?与此同时,本文以“人工智能”(Künstliche Intelligenz)为例,分析德国媒体在技术伦理传播中的作用。之所以选择“人工智能”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媒体曝光率持续增长,但究其技术本身而言,并未像克隆、转基因等技术一样被各国政府相对严格地管理。其次,随着人工智能在诸多领域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5]人工智能及其产生的伦理问题在世界各地皆为争议不断的社会性议题。因此,选择“人工智能”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二、样本的选择与采集本研究主要选择纸媒与视觉媒体(Vision Media)(以下简称视媒)中的人工智能技术新闻报道作为研究对象,这源于:第一,报纸是历史最悠久的大众媒体,在资料搜寻和获取上较为简便。报纸文本在数据库中保存完整,适合作历时性分析。此外,报纸仍是德国民众获得信息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其承载的信息量大、容易获得、方便保存、读者更容易进行自主选择等特点能够凸显技术伦理传播的特点。[6]第二,本研究选取的媒体作为社会公信力较高的新闻媒体,信息来源相对准确,在新闻报道方面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均优于其他媒体,且为公众所熟知和信任。纸媒主要选取法兰克福汇报(FAZ)[7]、法兰克福评论报(FR)[8]和南德意志报(SZ)[9]。为使调研更为全面,还选取了两份区域性报纸,即日报(TAZ,柏林)[10]和沃尔夫斯堡综合报(WAZ,沃尔夫斯堡)[11]。视媒主要选取全国广播节目完整的ARD,分析材料选自非小说类广播。第三,本文所探讨的并非近一段时间的信息变化,而是关于人工智能技术议题长期的变化趋势,因此选择信息收录较为全面、完整的纸媒与视媒。基于可比性考虑,选取相同时间范围的纸媒和视媒新闻。
考虑到研究议题注意周期的完整度,保证调查的随机性和说服力,本文在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之间的报道中,分别抽取了5个相等的时段,即:①3月1日—3月28日;②4月22日—5月19日;③6月13日—7月10日;④8月3日—8月30日;⑤9月28日—10月25日。在样本采集上,本研究首先通过将“人工智能”作为检索关键词,对报道进行全文搜索(要求新闻标题或正文出现“人工智能”或与人工智能技术主题相关内容至少占全文的1/2),筛选出与人工智能无关和重复的样本,并找到相应的替代样本进行补充,确定所有最终样本。最终采集有效样本数目如图1所示。
图1显示了在既定的研究时间里各家媒体频繁刊登的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报道。虽然每一篇报道都有一个明确的标题,但一些文章和电视节目在报道人工智能技术时,并未带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几乎一半的文章都以“发现”、“首次找到”为题。这些题目显示:人工智能技术报道一方面基于叙述事实,即阐述人工智能技术所取得的成果;另一个方面是技术伦理的传播,即让公众知晓。公众可能无法真正了解人工智能技术究竟所谓何物,他们更多地是把其当作媒体资讯加以接受。
我们进一步对报道的主题进行了分析(见图2)。报道主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报道的中心议题即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二是为使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更加清楚、确切地展现在受众面前,报道并不直指技术本身,而是适时地围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公众热切关注的事件展开报道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包括:导向系统的开发及使用、医学的研究与治疗、残疾人群体的看护、智能环境建设、科学责任和道德等。图3进一步显示了媒体报道中关于人工智能技术报道的关键词。
在对媒体报道的内容进行分析后发现,在选择的496个调查样本中,共有3000余条陈述提到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领域应用的机遇和风险,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见图3)。此外,报道还关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是否安全,技术的应用对个人的隐私、社会的犯罪率是否有影响,对于该技术应该是支持还是抵制、是否应该出台应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制度和法规等等。例如,2019年10月9日,德国电视一台(ARD)报道了人工智能技术未来可能与医学相结合的领域,即为家人老人提供帮助的“护理机器人”和在手术过程中为医生提供支持的“智能辅助系统”。报道以“医学中的人工智能”(Künstliche Intelligenz in der Medizin)为题,从技术研究人员、医生、民众三个方面阐述了各方对于该技术未来发展的意见与看法。德国人工智能研究中心(DFKI, Deutsches Forschungszentrum für Künstliche Intelligenz)的盖德·赖斯 (Gerd Reis)博士用“应用量爆炸式增长”(Explosives Wachstum bei Anwendungen)来描述目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情况。他认为,应该正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之路,并应不断探究前面的路还能走到哪里。[12]柏林夏利特大学医学院(Charité–Universitätsmedizin Berlin)的神经外科医生迪特玛·弗雷(Dietmar Frey)博士、弗莱堡大学(Albert-Ludwigs-Universität Freiburg)的神经伦理学家菲利普·凯尔迈耶(Philipp Kellmeyer)博士和德国癌症研究中心(Deutsches Krebsforschungszentrum)的物理学家奥利弗·斯特格尔(Oliver Stegle)博士则认为,“在诊断手术过程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是机会与风险并存。目前,仍未有确定性的手段能对该技术在医学应用中的后果加以评估。因此,在研究与实践中都应注重风险。”[12]而民众则更加注重在技术应用过程中,自身权利的实现。因此,他们提出应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行业、护理领域的可能性应用,并充分考虑到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
2019年11月05日,南德意志报(SZ)报道了波恩大学教授史蒂芬·罗贝尔(Stefan Wrobel)基于“人工智能”的探讨。[13]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计算机可以解决复杂的任务,处理海量的数据。在这方面,他们可能比人类更胜一筹” 。[13]另一方面,它“远非万无一失”。换言之,所谓的智能机器可能存在问题。在史蒂芬教授看来,“他们往往无法判断自己的结果是正确的或是有用的。这也是为什么关于自我复制的机器人将在遥远的或近在咫尺的未来废除人类的抽象争论,充其量也就是把好莱坞的电影产业烧得火热。”[13]报道随即展示了联邦数字经济协会(Bitcom)对德国工业企业涉及人工智能技术调查的结果:每个公司都希望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能够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商业模式。正如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曾表示,自学系统每年将为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1.2个百分点。[13]报道由此强调,我们不应为“高性能计算机能否挑战人类智能的垄断地位”而忧心忡忡。在使用人工智能的同时,不必怀揣恐惧,可以用创造性的思维来审视当下。
2019年10月10日,法兰克福汇报(FAZ)刊登了德国数据伦理委员会(Datenthikkommission)发布的“针对数据和算法的建议”(Der Weg der gestaffelten Algorithmen)。报道指出,“在更好地抑制人工智能技术的有害影响机制的进程中,德国数据伦理委员会强调将人格尊严、自我决策、隐私、安全、民主、正义、团结、可持续发展等视为德国不可或缺的数字社会准则。并要求在人工智能技术领域增加‘预防原则’,以规避可能出来的伦理与社会方面的风险。”[14]
我们可以从上述分析中看到,德国媒体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报道主题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报道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另一类则围绕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公众热切关注的事件展开,即关注高新技术背后的伦理与社会问题,如科技风险、公众关注情况等。例如,机器人的出现可能给人类的生存带来怎样的威胁,人工智能与医学相结合是否会在治愈疾病的同时产生新的社会问题,大数据技术在国防上的应用是否会使部分国家丧失“话语权”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的出现等等。与此同时,关于人工智能技术对个人隐私的威胁和对人类生活的影响的报道数量也颇多,报道内容主要集中于人工智能是否会发展到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人类,以及技术应用过程中是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等,而这些报道多以科学的实验结果为依据。
此外,德国媒体的报道还涉及是否应支持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主要反映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企业界之间观点的冲突。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后果还未从可能性走向确定性的情况下,到底应该看到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前景而继续,还是预知到它的危险而停止?同时,还有劳动保护专家与产业界的冲突,前者观点类似于前面所讲的非政府组织,不过他们是由从业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安全性的角度出发。[15]媒体在这些争论性的报道中都保持中立态度。
四、德国媒体在技术伦理传播中的特点从这些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科学界、非政府组织、媒体自身、公众等不同群体的声音。正是由于多种观点态度在媒体中得以体现,才让我们看到了德国媒体对于人工智能技术报道的多角度、多层次。就其特点而言,主要表现为自觉主动、透明互动和多元联动。
1. 自觉主动“自觉”是指“自身意识到,且有所认识而觉悟”。[16]1313“主动”是指“不待外力推动而行动,能够造成有利局面,使事情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16]1294德国媒体人对技术前沿的信息非常关注,对新兴技术的社会与伦理影响十分敏锐。在所选的496个样本中,共有765条陈述直接涉及“伦理”二字,此外大量陈述涉及“风险”“挑战”“隐私”“安全”等具体伦理问题。可见,德国媒体在此类问题的报道和传播中表现的积极主动。这一方面体现了德国媒体人交高的职业素养和科学素养;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德国媒体和媒体人的社会责任。2018年法兰克福汇报报道了脸书(Facebook)公司关于数据泄漏丑闻,并以“Mehr als 87 Millionen betroffen” (事件涉及人数高达8700万)为题强调了事件的影响。文章用较大篇幅介绍了数据泄漏可能对隐私、安全以及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可见,德国新闻媒体及主管部门全凭对行业的敏感和社会责任自觉主动地采取行动。
2. 透明互动德国媒体在推动技术伦理进程中的表现尤为“给力”,还体现在媒体与社会的“透明互动”上。“透明”强调直接性,指主客体之间无中介。“互动”则指是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在社会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等通过语言或其他手段传播信息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行为的过程。[17]这里包括媒体与公众的互动、媒体与政府的互动、媒体与科学界专家的互动以及媒体与媒体间的互动。每当媒体发现技术衍生的伦理与社会问题,都会毫不避讳地向公众传达,而公众总会配合媒体进行热议,甚至采取联名、游行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与诉求,这是媒体与公众的互动。媒体对政府官员参与活动、发表演讲进行报道,官员对媒体所报道的事件有所质疑或进行回应,乃至官员被请入直播间,接受公众及媒体的问讯,这是媒体与官员的互动。在媒体与公众的呼吁下,科学界组织专家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或商量对策共同寻求可行的答案,或“唇枪舌剑”,辩论孰是孰非,这是媒体与科学界专家的互动。甲媒体引用乙媒体的报道内容,丙媒体证实丁媒体的报道是否属实,这是媒体与媒体间的互动。[18]所有这些能够体现媒体影响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元素,德国主流媒体在推动技术伦理进程中的表现的尤为明显。
3. 多元联动从选取的样本和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技术伦理传播的进程中,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型融媒体(网站、视频、论坛)在报道数量上不分伯仲,但在内容上各有侧重。二者的联合行动,使得公众对于技术及以技术引发的伦理与社会问题的关注覆盖了所有的新闻类和网络媒体,媒体的联合行动,使得报道生动活泼、公众喜闻乐见;各种辅助形式的综合运用,使得公众关注成为一种必需,也使公众在不知不觉中意识到了对于技术伦理关注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另外,一些极负盛名的主流媒体采用的一些访谈、专题报道、深度报道、跟踪报道等形式,也让技术伦理在公众中影响广泛,声势浩大。
五、德国媒体在技术伦理传播不同阶段中的角色与作用“当被封锁在由无处不在的系统构成的世界中时,我们的行为如同小孩子一般,期待在系统的帮助下方便快捷地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样的世界蕴含无限危险,而我们正处在危险之中。”[19]“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无论是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表现出一种开放性的态势,其发展与伦理应对都处于一种未完成的状态。”[20]因此,现有的伦理规范可能无法完全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潜在风险。事实上,这并非人工智能技术的独有情况,大多数技术的发展与此类似。从最初的技术与伦理的萌芽期,到随后的二者共同的蓬勃生长期,直至技术发展与伦理规范的开放性发展。对于公众而言,则需经历对技术伦理的未知状态—对技术有所了解,但无法判断其风险与机遇—认识到技术可能引发的伦理及社会后果这样三个阶段。德国主流媒体在技术伦理传播的每个阶段着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1. “启蒙”者的“乘数效应”作用“启蒙”一词最初指“普及新知,使社会接受新事物,摆脱愚昧和迷信”。[16]773这里指德国媒体通过自身的宣传,使公众接受新事物而得到进步与发展。“乘数效应”源于经济学术语——乘数效应。该理论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提出,指某一个变量以乘数加速度的变化引起终量的变化,是一个连锁反应的过程。[21]研究表明,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乘数效应”。具体到新闻传播领域,是指事件经媒体发布,在此后的时间内形成铺天盖地的多媒体全方位的报道浪潮,致使所报道的新闻事件产生更大的效果,引起决策者的注意,事件中所报道的社会问题得以正面解决等。[22]德国媒体在推动技术伦理传播中亦充分利用了这一效应,发挥了对于技术伦理的启蒙的作用。
当人们不了解人工智能技术负面效应时,大多数人会由于其生产的产品在材料和制备、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医学、航天和航空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而大呼过瘾。然而,当南德意志报以“人工智能=不可预知的人?”(Unberechenbarer Mensch?)为题,报道了人工智能可能为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如在医学领域的滥用可能产生的高风险和非正义,安全领域的滥用可能造成的隐私泄漏和安全威胁后,[23]各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浪潮随即展开。由此,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利弊的讨论也大范围展开。公众开始从媒体的报道中发现,由于每个家庭拥有智能产品的数量不断激增,人们在感受到轻松便利的同时,开始对其产生依赖。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实践产品的客体性存在,其越来越具有向主体性存在发展的趋势。人工智能的逐步开发与应用,致使社会较大范围各个领域都闪现着人工智能的影子;但人们当前的思想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作为人类思想和技术产物的人工智能也存在一定风险。[24]诸如此类的报道,使公众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认识趋于全面并逐步加深。
2. “斡旋”者在“游说”与“辩论”中的中介作用当争议性的问题被媒体发现,公众便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表达自身诉求。与此同时,技术设计者、决策者则皆想通过此平台获取信息,从而确定技术的可能走向。在此阶段,媒体则会收集大量舆论信息,找出舆论倾向,并提供平台以供自由交流。由此,媒体便呈现出作为“斡旋”者在“游说”与“辩论”中的中介作用。这种角色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媒体在组织讨论或者论坛,邀请公众与政府或专家代表就技术的利弊、正负效应、可行性、全面性等问题进行协商与辩论,并将这种协商与辩论客观地呈现在公众眼前,让公众对技术以及技术带来的后果有直观、全面的认识;二是媒体为公众提供渠道,使得公众的意见能够到达技术决策者的耳中。
例如,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风险,德国多家媒体都进行了跟踪式报道,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普通公众等参加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了解公众诉求,并与公众一道,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德国电视一台(ARD)还应公众所需,于2019年10月10日组织科学家和公众举办“人工智能如何‘阻碍’我们的生活”论坛。[25]一方面提醒公共,虽然人工智能技术是无处不在,而且能够创造出的对消费者有益的产品并提高原有产品的性能;另一方面,“要小心使用具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例如,当医疗、交通事故发生时,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很难被确定,或者说是对人工智能做的决策难以进行责任认定。人工智能难以规避各种复杂多变的决策风险。因为其决策能力是由人工智能体本身被输入的决策参数和各种程序所决定的,这就导致事故发生后对责任的追究很难形成定论。[26]除此之外,南德意志报还对公众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要求开展问卷调查,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使技术专家、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能够了解到公众意愿和诉求。
3. 作为“协调者”的“平衡器”作用“平衡器”原指“两种或几种相反的力或过程之间不产生任何加速度或净变化的平衡状态”。[16]756德国媒体的平衡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播作用,即媒体通过对科学技术的解读与执行典范的报道,使公众对技术的应用有直观、理性的认识,进而产生认同感;二是监督作用。媒体是社会的瞭望器,无论技术执行的效果如何,媒体都能够及时了解,从而给政府和公众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27]例如,在2013年美国“棱镜门”事件和2022年美国Clearview AI公司泄露客户超过30亿人脸数据的丑闻的冲击下,德国公众看到了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极大风险,因此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性与隐私保护再度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一方面,由于担心安全问题,诸多民众要求减缓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研发脚步,以对发生事故的风险做提前防范。另一方面,作为德国工业4.0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政府试图通过部署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借助物联网对下一代工业机器人进行远程管理,进而解决工作生产中的高能耗问题,从而促进制造业的绿色升级,全面实现工业自动化。[28]
公众担忧经媒体传播后,不断“扩散”,也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反馈信息。默克尔政府于2018年成立数据伦理委员会,旨在为德国联邦政府制定数字社会的道德标准和具体指引。[9]该委员会于同年10月9日向联邦政府正式提交了一份关于“人工智能战略的建议”(Empfehlungen der Datenethikkommission für die Strategie Künstliche Intelligenz der Bundesregierung)。[29]建议强调,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面对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快速更迭,捍卫数字主权(digitaler Souveränität)不仅是一种政治上的远见,还是一种必要的伦理责任外化(Ausdruck ethischer Verantwortlichkeit)。[30]基于该建议和民众舆论压力,德国联邦政府做出妥协,于11月发布了“联邦政府的人工智能战略”(Strategie Künstliche Intelligenz der Bundesregierung)。联邦政府希望德国和欧洲成为领先的人工智能基地,保障德国未来的竞争力。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将始终以“服务公众”为导向,负责任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在发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同时,联邦政府将在广泛的社会对话和积极的政治塑造框架内,从道德、法律、文化和制度上将人工智能嵌入社会。[31]从数据泄漏丑闻的传播到德国政府最终发布人工智能战略,德国媒体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说,德国政府的决定是政府在舆论压力下对公众诉求的回应。
总的来说,德国媒体在推动技术伦理进程中的表现突出,作用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媒体中的负面态度稍多于正面态度。这一方面表明德国媒体和公众对于技术的担忧大于乐观,另一方面,媒体的报道会引起公众的热议,而由此引发的舆论压力往往会影响决策的制定。在技术不确定的情况下,这样的作用也是双刃剑,对新技术的发展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作用。尽管如此,德国媒体对于提高公众对于技术机遇与风险的全面认识,对于技术的启蒙和技术伦理的传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可否定。仅此而言,德国的经验对我国深入开展技术伦理教育和技术伦理思想普及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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