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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与社会  2021, Vol. 11 Issue (4): 13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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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刘肖肖, 徐丽娟, 刘慧晖. 中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构建——中国科学院学部2021’科技伦理研讨会会议综述[J]. 科学与社会, 2021, 11(4): 138-141.
LIU Xiao-xiao, XU Li-juan, LIU Hui-hui. Construction of China's Ethics Governance Syste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 summary of the 2021 symposium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thics of the Academic Division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J]. Science and Society, 2021, 11(4): 138-141. DOI: 10.19524/j.cnki.10-1009/g3.2021.04.138.

中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构建
         ——中国科学院学部2021’科技伦理研讨会会议综述
刘肖肖1, 徐丽娟2, 刘慧晖1     
1.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2.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DOI: 10.19524/j.cnki.10-1009/g3.2021.04.138

2021年9月25日,中国科学院学部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以下简称“版纳植物园”)组织召开了2021年科技伦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部道德委”)主办,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规范与伦理研究支撑中心、清华大学科技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版纳植物园协办。会议以“中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构建”为主题,围绕“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主要构成、治理主体、政策工具”“我国当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国际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经验借鉴”“构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建议”四个议题展开研讨,对中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学部道德委部分委员、院士代表、相关部门领导、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专家、期刊及媒体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学部道德委主任胡海岩院士代表主办方致辞。他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事业,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近年来,人工智能、新生物技术等新兴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个人信息保护、编辑改造生命等一系列潜在的伦理问题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建设起步较晚,相关的规范制度有待完善,这严重影响了一些重大科技伦理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基于此,需要政府、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公众、媒体等多元主体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同时,科技伦理治理不仅是单一国家或地区关注的问题,更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对话、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科技伦理问题的国际规则制定,实现科技伦理的全球共治,让科技为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服务。协办单位——版纳植物园党委书记、副主任甘烦远简要介绍了版纳植物园的基本情况,并对各位院士、专家莅临版纳植物园开会表示欢迎,对中国科学院学部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聚焦中国科技伦理治理,研讨会安排了六个主旨报告。报告内容各有侧重,呈现了多元化的观点。在重要领域科技伦理治理方面,昆明理工大学季维智院士围绕灵长类生物体外胚胎培育、基因编辑、干细胞等问题,深入分析了未来非人灵长类生物医学研究和应用可能面临技术和伦理挑战,提出通过灵长类研究创新联盟等形式,完善相关治理体系和伦理规范。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王福生院士围绕新突发传染病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存在的现实困境与矛盾,介绍了临床研究的伦理问题与监管的相关内容,探讨了我国重大传染病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伦理监管的依据。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王飞跃研究员围绕智能科技智慧社会发展,介绍了如何利用联邦生态和邦联智能的理念与方法,结合具体的区块链技术及衍生的各类DAO实践,特别是分布自治组织(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和分布自治运营(Distributed Autonomous Operations)方法,提出了促进落实智慧时代的文化规范与社会伦理。

在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构建方面,清华大学李正风教授围绕如何处理科技发展与科技伦理治理二元对立、相互分割的问题,在系统探讨预防式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思性发展”与“预防式治理”互补互促的新理念。中国人民大学赵延东教授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大样本问卷调查数据,系统回顾了近十年来我国科技工作者对科研伦理的基本认知、态度和行为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分析了影响科技工作者科技伦理态度和实践的因素。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樊春良研究员结合科技伦理治理思想和内涵的发展,探讨了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理论框架,对国际上科技伦理治理的主要举措一一做出述评,对中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提出若干建议。

大会主旨报告之后,与会院士围绕会议的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与建议。同济大学裴钢院士首先提出三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如何应对前沿技术在探索过程中带来的伦理风险?如何实现成熟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伦理规则的重构?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国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构建中的制度优势?引发了与会院士和专家的热烈讨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谢毅院士表示,物质科学领域涉及的伦理问题更多表现在应用层面,体现为人身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等。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蔡荣根院士提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于科技发展,科技伦理的治理要切实发挥实效,在一定阶段或某些方面要进入到立法层面。考虑到科技伦理治理是复杂的,建议以学会、协会为抓手,逐层逐级构建起整个国家的伦理治理体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梅宏院士认为,信息领域的伦理问题与生命科学领域的伦理问题具有显著差异,更多在于个人隐私保护、脑机接口对人的思想和心理改变等方面,需要更多关注。

与会专家围绕会议议题深入交流,提出了中肯的建议。针对“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主要构成、治理主体、政策工具”议题,专家们认为科技伦理治理具有一定的共性特征,可归纳为利益与风险的博弈,文化的交集以及法律与伦理的边界。同时,科技伦理治理体现多元利益主体的互动过程,既应涉及管理体系的构建,还应强调公众价值观的形成,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前沿科学家、高水平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和政治学家共同磋商。针对“我国当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议题,专家们认为当前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政策规范的透明度和清晰度不足,科学普及与科技伦理的宣传不够,公众参与的沟通和协商机制不健全,行政干预与科学权威结合不紧密等。针对“国际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经验借鉴”议题,专家们认为科技伦理治理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构建可以借鉴日本“以高水平磋商为基础,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法规”的方式,也可以借鉴美国“法律建设与总统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多样化的知识支撑,如科学家、政府工作人员等,共同发挥伦理治理效能。针对“构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建议”议题,专家们认为不同科技领域面临的伦理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重视成熟技术与不成熟技术在科技治理体系上的差异性,健全科技创新的伦理准则和规范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科技伦理治理格局,加强科技伦理研究、跨学科人才培养和科普宣传等。

胡海岩院士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随着我国前沿科技迅猛发展,很多领域进入“无人区”,出现了“基因编辑婴儿”等重大科技伦理事件,引发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也反映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存在的不足。本次研讨会为构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言献策,既有对特定领域科技伦理问题的深入研讨,也有对我国现有科技伦理治理问题的客观反思,还有对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系统阐述。他认为考虑到中国的管理体制和社会条件,要发挥政府、科学界、公众等多元主体的作用,构建一种“上、中、下”结合的治理模式。科技伦理领域的专家既承担着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建言献策的职责,也肩负着向公众普及知识,促进公众理解科学,以及向广大科研人员传播科技伦理知识、提高科技伦理意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