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8日,中山大学黄军就团队在我国英文学术期刊《蛋白质与细胞》(Protein & Cell)上发表了研究成果。在这项研究中,黄军就团队利用CRISPR(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技术对人类胚胎进行了突破性的编辑尝试。在此之前,国际上还未有任何公开地利用CRISPR对人类胚胎基因进行编辑的实验。因此论文一发表,在全球范围很快引起了激烈的伦理争辩。一些西方国家的科学家对中国团队进行的研究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领域的研究和临床应用存在巨大的伦理争议,理由是人类胚胎基因的可遗传性有可能使此类实验给人类基因库造成不可逆的后果,中国在未经伦理论证的基础上“擅自”开展事关未来全人类发展的研究,实属不妥。黄军就也表示,该论文可能因为存在伦理问题方面的异议,曾先后被《自然》(Nature)和《科学》(Science)拒稿。但也有一些科学家和伦理学家认为,此项研究并不存在国际上所认为的严重的伦理问题,如邱仁宗教授就曾为此辩护:黄军就团队所用的胚胎是无法继续发育的三原核合子胚胎,这类胚胎已丧失继续发育成独立的人的能力,并且黄教授在实验前也征求了胚胎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权,因此这次实验研究是可以得到伦理上的辩护的[1]。不管怎样,此事件作为“导火索”,引发了国际社会关于使用CRISPR技术编辑人类胚胎基因的实验研究和临床应用是否应该开展以及应该如何开展的激烈争辩,其中的伦理争辩因事关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决策而格外受人关注。本文尝试从安全性关注、权利冲突和社会公平等层面对此类研究相关的伦理争辩进行评述,进而讨论推进负责任的人类胚胎基因研究的可能策略。
一、 基于安全性关注而引发的伦理争辩CRISPER是生物医学研究和生物技术开发生物重要工具,因其能够针对任何DNA序列进行定制修饰,该编辑技术的应用研究预示着人类健康与福利改善的巨大可能性,但和其他新技术应用研究一样,它也伴随着可能的因滥用以及未预期的后果而产生的同样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基因编辑技术应用研究和临床推广之前,基于安全性关注而研发的伦理思考首先成为争辩的焦点。
2015年4月29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主任Francis S. Collins在该院的网站上发表的“关于资助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胚胎研究的声明”中强调:这类研究存在“严重的和难以量化的安全问题”(serious and unquantifiable safety issues),且以某种未经后代同意的方式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利益,值得伦理关注;目前没有紧迫的医学理由来做这类研究(no compelling medical reason to do it)。按照他的说法,有关修饰人类胚胎基因用于临床的想法在过去多年已从多个层面进行过辩论,几乎被普遍视为“一条不应该跨越的底线”(a line that should not be crossed)[2]。
2015年12月1-3日,中国科学院、美国科学院、美国医学科学院和英国皇家学会在美国华盛顿联合召开了“人类基因编辑国际峰会”。根据参加这次峰会的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所长、干细胞与生殖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周琪介绍,在这次峰会上,与会者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应用人类基因编辑技术永久性地改变人的遗传物质中的基因序列,将会对后代产生多大的影响,因为“生殖细胞的临床应用”将会“作用在被编辑后代的所有细胞上,该编辑基因会传至其后代并成为人类基因库的一员”,而且人类共同体的福祉有赖于基因序列的多样性(diversity)。鉴于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的安全性目前还无法估计,一旦编辑的基因进入人类基因库,该影响将“不可逆、不受地域限制”,因此,峰会达成的共识强调,“目前为止还不具备进行任何生殖细胞临床应用的条件”,应暂时“禁止用于人类生殖的相关细胞系的基因修饰和编辑[3]。
一些研究者认为,虽然CRISPR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基因编辑的成功率和准确度,但客观上的技术风险仍然存在。这是因为识别位点太短,该技术存在导致切割其他非特异位点即较高脱靶效应的可能。也就是说,系统本来要靶向编辑单个基因,但却有可能植入到基因组的不相干位点,导致基因突变或打乱基因与基因之间、基因与环境之间的固有平衡,诱发可世代遗传的医源性伤害[4]。此外,研究人员通常是利用病毒载体传递Cas9的DNA到细胞,从而使CRISPR系统在组织中发挥作用。这意味着,在Cas9完成目标切割后,细胞将会继续表达Cas9,Cas9酶将存在超过10年、20年。因此带来的问题是,即便是特异性非常高的Cas9也将会产生脱靶切割,从而引发免疫响应[5]。黄军就团队试图利用CRISPR技术在胚胎中编辑引发β-地中海贫血相关的基因,即HBB,确定是否利用CRISPR技术能够替换单细胞受精的人类胚胎中的基因。他们共编辑了86个胚胎,等待了48小时,其中71个胚胎存活,54个进行基因检测。最终结果显示,有28个成功拼接,但只有一小部分替换了遗传物质,出现了大量的脱靶效应,可见实验成功率非常低[6]。尽管黄军就团队因成功率低而暂停研究,但这项研究只是个开始,更多的人会在对基因编辑技术应用研究后果不明确的前提下,启动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这自然会引起诸多有识之士的担忧。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不伤害原则(Do-no-harm Principle),因此,围绕安全性关注和技术风险引发的伦理关注主要有:对人类胚胎基因进行编辑是否会造成某种伤害?特别地,谁的利益会因此受到伤害?胚胎还是我们的后代?一些科学家认为,胚胎不应看作被害者,理由是胚胎不具有感受能力,不能感受到痛苦,因而无法享受相关的福利。他们争辩说,不应该过分抬高胚胎的地位,并以此阻止任何关于胚胎的实验和研究。然而,基于人类种系的总体利益考量,他们认为,必须保证接受研究的胚胎本身不作为生殖目的继续使用,以保证没有相关胚胎能发育成为一个独立的人,从而保护后代不会面临脱靶效应的安全性风险,这是对于研究必要的规制,也是相关研究可能得到伦理上许可的重要条件。
尽管《科学》(Science)杂志2015年11月30发表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张锋教授研究小组的成果表明:团队通过创建3个新版本的Cas9酶大大降低了CRISPR的脱靶效应[7],依旧不能将其看作安全性的保障和研究合法化的充足理由。毕竟,人类对自然和生命进化过程的复杂性尚处在非常有限的认知水平,且大量的历史经验证明,科学家在有限尺度上的精准操作常常很难实现预期的乐观的精准目标,甚至可能带来始料不及的各种生态或健康方面的后果。支持将CRISPR尽快投入实验和临床应用的人看到的是其在家族遗传缺陷矫正方面的可能利益,想要利用CRISPR技术敲除致病基因,但结果是否如其所想的那么完美需要进一步观察。首先,很多目前被确认是引发某种疾病的基因,可能在几百年后被发现是预防某种疾病的基因。例如在人体红细胞中发现的一段抗原的编码-DARC基因,被证明可以保护人免受疟疾的伤害,但这种基因却易使人感染HIV。如果人类目前为了彻底治愈某一种非致命的疾病而对胚胎基因进行编辑,编辑添加目前认为有用的基因,胚胎生殖基因具有的遗传性将会使未来后代都拥有这一基因。那时候也许人类的后代彻底治愈了疟疾,但也可能会因此被HIV毁灭。其次,如果未来人类都依照一个“完美”的模板被编辑,这将可能导致人类基因型的单一,如此一来,一旦外界出现某种对此类基因型有攻击性的病毒,人类将因此受到毁灭性伤害。总之,肆意敲除某个DNA片段,人类基因的完整性将因此受到影响,进而可能对人类种系繁育带来一系列不稳定的未知后果。科学家有必要在打开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的“潘多拉魔盒”之前,谨慎地思考和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对此设置预警性规制以最大化地减少这些新技术应用可能给人类带来的毁灭性的伤害。
二、 基于权利冲突而产生的伦理争辩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意味当代人可以刻意改变传递给后代的基因,即创造基因编辑或改良的人。基于安全或社会伦理的考虑,许多国家都为此设置相应的规制或法律规范来限制这方面的研究活动。然而,随着精准且高效的基因编辑工具的发明,采用基因编辑技术帮助那些饱受遗传疾病困扰的患者或家族的诉求似乎具有某种伦理上的合法性。但所有与人类遗传和生殖相关的问题总是与各种权利冲突和社会正义交织在一起,并使各种与之相关的社会的或个体的决策充满复杂性。
生命伦理学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所谓的自主性原则,即强调在那些涉及他人利益的行动或决策者中,行动者在未得到他人许可之前不得对他人利益加以干涉。具体在基因编辑技术矫正遗传缺陷或基因变异的情形中,由于利益相关者是有缺陷的胚胎以及因此发育而成的人,相关的决策只能通过技术专家和作为胚胎供体的“父母”协商解决。但进一步的问题是,作为胚胎供体的“父母”是否有充足的道德理由在遗传筛查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替其未来的“孩子”就某种事关他们生命状态的编辑行为做决定?2016年2月23日,《自然》(Nature)发表的一篇新闻特写“你应当编辑你的孩子的基因吗?”(should you edit your children′s genes),就相关问题做了报道和探讨。其中报道了一位因遗传基因编码错误而患有白化病且近乎失明的9岁女孩Ruthie Weiss的生活状态:尽管患病,她每天都在十分快乐地学习和阅读,甚至和队友一起打篮球。该报道还征询了这个女孩和她的父母对是否愿意在其生前“编辑”或“修饰”导致其患病的基因的态度。女孩和她父亲的回答让这种充满善意的“编辑”决策增添了更多的伦理考虑。女孩认为原有的遗传特征让她拥有独特的人生,如果经过基因编辑,或许会使她失去一些本应该属于她的性格特点和独特经历,甚至会让她变得与现在完全不同。女孩的父亲回答说,如果在孩子生前可以选择编辑导致她患病的基因,他和孩子的母亲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但现在他认为那样做可能会犯错误,可能会失去一些让Ruthie显得特别的事情,这种决定得由她本人的决定[8]。
这篇报道引出了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治疗性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或许给某些患有严重的(致命性)遗传病患者带来好处,并可能保证其下一代免于病痛折磨,但能保证他们一定有健康和幸福的生活吗?谁有权利来决定对未来人类的基因组做某种改变或编辑?科学家、医生、父母或者社会?或许在未搞清我们的下一代真正向往什么样的生活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自作主张地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愿或价值观去改变他们的生命特征,去影响他们未来的生命状态。我们不知道下一代会如何面对自己的“缺陷”,也许他们会认为这正是他们独特的生命价值,我们作为他者没有权利“为他们争取权利”或谋划未来的美好生活。当然,这种代际之间的权利冲突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临界的情形下,有关权利的考虑可能得让位于生命尊严等更高的生命价值和道德原则。如果通过基因筛查和严格的科学证据表明,特定的人类胚胎患有严重的遗传缺陷,且注定会让由其发育而成的人罹患严重疾病,无法保有自主的生命状态,如患有那些可能让婴儿出生后很快就会死亡的致命疾病,那经过作为胚胎供体的“父母”的同意对胚胎进行基因编辑,应该能得到伦理学上合法性辩护。但谁来负责基因编辑的决策,如何确定相关决策的底线等,依然需要进一步讨论和规范。
或许最令人担心的是,未来某一天,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可能会使未来人类胚胎完全依照当代人的意志或少数科学家的“意见”加以“精准”地“编辑”或“设计”。且不说这种“编辑”行为对人类种系遗传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单单这种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就值得做更多的讨论和思考。当代人的意志或少数科学家的精准“意见”符合未来人类的利益和意愿吗?未来人类是否乐意被如此设计和“编辑”?他们的个体价值和丰富个性如何体现?这些意志或“意见”的实施合乎伦理吗?会不会对未来人类个体的自主选择或自由意志带来某种不适当的侵犯?人类有关“疾病”的概念是否必须重新界定?诸如性取向、高矮胖瘦、肤色、甚至聋哑……人类个体生命的独特性和人类文明的丰富多样性如何体现和保障?被人为操控的人类生命过程能保障未来人类有尊严地过上美好生活吗?会不会导致生命过程的商业化?
三、 基于社会公平而引发的伦理争辩和其他在生物医学领域的新兴技术一样,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研究也引发了有关平等和公平的伦理争辩,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谁将获得可能的基因编辑治疗和基因编辑治疗相关研究为谁而做。因此,在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治疗的相关研究推向临床之前,相关的伦理关注必须予以考虑。
首先,基因编辑技术应用研究的前提预设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的初始动机是矫正胚胎可能存在的遗传缺陷,以帮助有家族遗传病的父母生育出健康宝宝。这似乎是充满善意的道德行为,前景很美好,但仔细考虑就会发现其背后存在的邪恶逻辑:一些遗传基因有缺陷的人类胚胎不能享有和其他人类胚胎或“完美”胚胎同等意义上的尊重,他们应该通过某种精准编辑技术被“矫正”或“修改”。这种观点很难在将胚胎看作个体生命的西方社会取得道德认同,且在不同利益相关者那里也很难达成共识,因此,极有可能因为基因编辑技术在人类胚胎基因改良方面的应用研究而引发激烈的社会抗议和严重的冲突。
其次,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可能被用作增强(enhancement)的工具而不仅仅用来预防遗传性疾病。和常规技术选择方法相比较,基因编辑技术可能具有更强的增强能力,因为它能同时编辑多个基因且能向胚胎中嵌入自然情况下不可能出现的基因。许多人担心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增强可能造成广泛的社会伤害,因为“创造基因改良的人类容易导致新的社会不平等、歧视和社会冲突”[9]。可以设想,一旦基因编辑技术成熟且演变为可行的人类增强的医疗工具,且这种个体定制性的增强医疗费用昂贵的话,那些无力承担基因增强费用的家庭及其后代会因此受到歧视,可能会在生理和智力等各方面“低人一等”,这最终将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影响社会公平。届时出现的情形可能会像1997年在美国上映的科幻电影《千钧一发》中描述的那样,通过基因工程编辑设计出生的人才是正常人,自然分娩的孩子则被视同“病人”;那些权富世家有能力支付足够丰厚的基因改良费用,使自己的后代通过基因编辑一出生就拥有最优异基因,这将迫使那些处在平民阶层的孩子需要多花十几倍的努力去和他们竞争。在那样的社会,基因歧视将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沉重话题,基因决定论因此成为基因增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环境和后天教育的重要性会被大大低估。身心残疾可能不再是命运的独特选择,而是家庭贫穷造成的结果,社会对于人类缺陷的容忍度也可能大大降低,肥胖、身材短小、重度近视等等都将可能被划为劣等基因,如电影中所描述的那样,不管一个人的能力如何,拥有劣等基因的人只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接受打扫厕所的工作。
再者,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类胚胎改良或增强,还可能引发技术或少数人对社会大众或整个人类的控制问题,进而产生更深远的公平问题。正如李希尔弗(Lee Silver)教授在《重造伊甸园》所描述的那样,某些科学家正在孜孜以求地从事基因增强人的各种尝试。2015年,《麻省理工技术评论》(MIT Technology Review)杂志上发表一篇名为“编辑完美婴儿”(Engineering the perfect baby)[8]的文章讲到,现在科学家已能够基于基因编辑技术提出对人类胚胎基因进行编辑开发“定制婴儿”的设想,即利用基因编辑技术将后代打造成一个父母眼中的“完美baby”。父母甚至可通过编辑胚胎基因来选择自己孩子的皮肤颜色,脸型,甚至智力等等,如同电脑游戏一般。问题在于,当如此精准技术如果被滥用于增强目的或所谓的“设计完美宝宝”,会不会引发人类生活的更多的不平等和各种非理性的人类贪念,并让未来孩子成为现代人(科学家和父母)追求完美生活的工具,使现代人不再需要对其他人或生命担负关怀和照料的义务?如果这类技术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或集团应用于邪恶目的,会不会最终导致人类文明的终结?或许这些担心有些杞人忧天,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诉求,就是我们必须追问这一可能带来诸多麻烦和问题的技术应用的终极意义,负责任地开展相关的研究和创新活动。
四、 结论:走向负责任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预示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必然会吸引众多的研究者和商业投资。基因编辑技术就像一列已经离站行驶的高速列车,要想让其停止不前几乎不大可能。问题在于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科学研究者能否坚守科学道德底线,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
2015年4月3日,18位国际著名的科学家、法学家和伦理学家联名在《科学》(Science)杂志上发表“走向基因组工程和生殖系基因修饰的审慎道路”(A prudent path forward for genomic engineering and germline gene modification)的文章,其中写道,“鉴于到基因组工程领域出现的快速进展,必须尽快组织科学家、临床医生、社会科学家、一般公众、相关的公共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等开展公共讨论”,确立“应用CRISPER-Cas9 技术操控人类基因组”的规制框架。为了负责任地推进这项新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他们建议国际社会“采取步骤强有力地阻止将生殖系基因组修饰应用于人进行临床应用,同时在科学和政府组织之间对这类活动的社会、环境和伦理含义进行讨论”[11]。这是生物技术领域的杰出科学家在阿希洛玛会议之后,再次发起的又一场针对研究风险和潜在危害的自我规制行动,彰显了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和预警性思考在促进生物技术前沿探索中的重要价值。同年12月,在美国华盛顿联合召开的“人类基因编辑国际峰会”,就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不确定性和相关的伦理问题等进行了全面讨论,峰会发表的声明说,在相关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得到解决……和相关应用的合法性达成广泛共识之前,“进行生殖系编辑的任何临床应用都是不负责任的”[12]。
尽管基于公共善的考虑和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相关科学家对此采取了预警性地回应,并对相关的伦理的、法律的和社会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但最终是否能让相关的技术应用造福人类而不是给人类带来麻烦、问题甚至毁灭,关键在于当代人审慎决策、严格规制和个体研究者内心的良知。特别地,面对如此威力强大的新兴技术,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者应该坚守科学精神和科研诚信底线,遵从科学界的共同承诺和相关规制,在面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不确定性和社会伦理冲突时,应该担负更大的社会责任,尊重生命价值和人类尊严,切不可在论证不充分、预警不周全的情况下莽撞行事,刻意隐瞒某些“事实”和伤害,进而做出伤天害理,有违社会公德和人类长远利益的事。总之,为了趋利避害,推进负责任的人类胚胎基因技术应用研究,科学家应该和决策者、社会治理者、伦理学家和社会公众一道,通过公开辩论和民主协商,尽快制定“规矩”,争取在不妨碍基因编辑技术研究发展的同时避免伤害后代人的利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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