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享价值的绿色和谐勘查:来自青海的实践 | ![]() |
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总是与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矿业面临着日益严厉的环保准入。自上个世纪末以来,发达国家的矿产勘查开发强调坚持“三重底线”原则,即强调企业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基本责任[1],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宝。相比之下,尽管我国矿业企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特别是在近十多年来,为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全国开展了绿色矿山建设活动,矿业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持续提升。特别是在矿山开采环节,在坚持组织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创建的同时,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发布了矿业各行业的绿色矿山标准,部分省份也相继出台了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绿色生产工艺和开采技术得到大力推广,绿色矿山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格局。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对矿产勘查环节的环境影响未引起重视,国内相关技术规范并没有对矿产勘查活动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矿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一些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比如青藏高原,矿产勘查造成的环境影响更加明显。一些传统的勘查工程技术手段如槽探、钻探等,会对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自然恢复需要经历漫长的岁月[2]。青海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不仅要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还要解决好矿产勘查开发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即外部环境问题[3]。这些外部环境问题的妥善解决,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当地社区发展,而且可以避免农牧民被境外分裂势力利用,进而滋生群体性事件,直接关系到藏区的和谐稳定[4]。因此,青海省矿产勘查开发模式转型意义深远。外部环境问题在青海的矿产勘查开发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限于篇幅这里将重点讨论矿产勘查面临的外部环境问题。青海省的实践表明,外部压力正倒逼矿产勘查模式转型,不仅要做到绿色勘查,而且要做到和谐勘查,矿产勘查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获得“环境许可”,而且需要得到“社会许可”[5]。
1 相关理论综述矿产勘查面临的外部环境问题本质上属于外部性问题。根据外部性理论,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来实现。地勘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外部性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破坏、占用土地资源、文化价值冲突等[6]。这些外部性最终体现为不同形式的外部成本。其中,生态环境成本具体表现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成本;由于勘查占用土地、草山等自然资源,带来了土地或草山补偿成本;而对资源地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等造成的文化冲击,相应产生了文化冲突成本。只有实现上述这些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外部环境问题。而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政策手段可分为强制性手段、混合性手段和自愿性手段,其中最为常见的强制性手段是管制,混合性手段的主要形式是补贴或税收,自愿性手段则主要是通过市场或企业主动手段等方式来实现[7]。对于地质矿产勘查而言,当前外部性的矫正主要依赖自愿性手段,即由勘查主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
社会责任理论认为,企业除了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外,还要充分考虑其对环境和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企业应通过承担社会责任获得竞争优势,以实现企业长期利益的最大化[8]。为此,勘查主体应充分考虑地勘工作的外部影响,对环境、社区负责,做到绿色、和谐勘查。然而,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表明,矿产勘查领域的社会责任落实状况并不尽如人意。尽管可能存在国情差异等一些特殊原因,但也不排除理论本身的局限。譬如,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取决于企业的规模、收入等因素,与企业能力相匹配[8];以及可能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形式化、社会议题边缘化,而与业务之间的联系比较有限[9]。可见,对社会责任理论的批评与自身的局限正制约着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进程,需运用共享价值理论来指导矿产勘查工作。
创造共享价值理论认为,企业应立足于广泛的社会需求,通过解决所在社区的社会问题来获得利润,即通过创造社会价值来创造经济价值。共享价值理论不再将企业与社会对立起来,而是将外部性问题统一纳入企业战略,实现了从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零和博弈到创造企业与社会共享价值的转变;不再将环境、社区等社会问题作为企业可有可无的次要目标,而是实现自身目标的关键手段[9]。可见,共享价值理论并不是简单地主张由社区居民来共享企业的经济价值,而是主张企业通过创造社会价值来创造自身的经济价值,其中的社会价值既是社区利益共享的来源,也是企业经济价值实现的前提。创造共享价值理论为绿色和谐勘查的开展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勘查主体应从提升竞争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将生态环境保护、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社区发展等外部性问题统一纳入工作范围,从单纯追求经济价值向追求社会价值转变,通过解决资源地的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社区发展等问题,进而实现自身的勘查目标,从而实现矿产勘查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因此,开展基于共享价值的绿色和谐勘查,必将成为矿产勘查的新趋势。
2 青海地勘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问题 2.1 青海地勘工作背景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8年启动了“青藏专项”。为了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青海省政府提出“358地质勘查工程”目标。2011年全国开展了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掀开了地质勘查工作的新篇章。在找矿突破背景下,青海省成为重要的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青海省横跨秦祁昆和北特提斯两大成矿区域,形成了祁连山、柴北缘、东昆仑、三江北段和柴达木盆地“四带一区”重要成矿区带,成矿条件优越,找矿潜力巨大。随着找矿突破战略的实施,青海的资源潜力正转化为资源优势。仅“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在青海省累计投入39.74亿元,共完成1再解析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8.78万km2;新发现普查基地73处,新提交矿产地60处;新增矿产资源储量煤炭24亿t、铁2.8亿t、铜铅锌镍322万t、金108 t、钾盐3.05亿t[10]。
2.2 外部环境问题及其原因探析青海地勘工作的外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农牧民不支持地勘工作,甚至驱赶进入工作区的地勘队伍,导致勘查项目无法按计划开展,有的只能被迫撤项。无论是公益性勘查还是商业性勘查,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除矿产勘查项目受阻外,甚至基础性地质工作也年年撤项。尽管早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之初就出现过类似情况[11],但在找矿突破战略实施以来表现得最为严重。据青海省主管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6—2009年受阻的地勘项目达78项次,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尤以南部的黄南、果洛、玉树地区最为严重。
外部环境问题的产生与青海省特殊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密切相关。在自然方面,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占全省面积一半以上的青南高原平均海拔在4 500 m以上,自然条件艰苦,生态环境脆弱;被誉为“中华水塔”的三江源地区位于青海省南部,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在经济方面,青海省属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青南地区的玉树、果洛、海南和黄南四州经济发展落后,2016年各州生产总值分别仅占全省的2.4%、1.4%、5.9%和2.9%。在社会方面,青海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以藏族为主,当地流行苯教文化和藏传佛教,神山圣湖是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谁也不能破坏神山上的一草一木,否则会受到神灵的报复[12]。当这样特殊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环境与“大规模投入、大兵团作战”的找矿突破行动相遇时,地勘工作难免有些措手不及。
首先,矿产勘查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特别是在青南高原,由于海拔高,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恢复过程漫长,地质勘查活动会导致地貌景观破坏、植被资源退化、生物生存环境恶化,甚至诱发地质灾害等[13]。一些早期在高原地区开展的地勘工作留下的痕迹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14]。而且生态环境破坏会带来进一步的影响。对当地农牧民而言,草山是牛羊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生态破坏势必会影响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尤其是槽探、钻探等山地工程会造成大面积的草山破坏,如果不及时治理将导致草场退化,甚至土地沙化。其次,矿产勘查会对当地文化带来冲击。部分外部环境问题的产生就与当地的“神山”文化密切有关。在当地农牧民的宗教信仰中,“神山”是神灵的物化存在,谁也不能破坏一草一木。因此,即使是一些以地表通过性作业为主的基础地质工作,对草山不造成任何破坏,也会遭到农牧民的阻止。
上述原因相互交织,使外部环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有的农牧民趁机向项目组索要草山补偿费,不给补偿就不让开工。农牧民漫天要价导致补偿费逐年升高,双方基本上每年都要为补偿费反复谈判。当项目组无法承受巨额补偿之时只能中止作业,使得有效施工时间本身就很短暂的高原勘查被迫一拖再拖。此外,还有些农牧民根本不要补偿,就是不允许项目组进入工作区,甚至聚众打砸设备、焚烧帐篷,坚决反对矿产勘查。
3 绿色和谐勘查的经验 3.1 绿色勘查的提出为解决外部环境问题,自2009年以来,青海省政府和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早期的做法主要以行政法律手段为主,包括加强宣传教育,保障合法勘查;加强各级政府改善外部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加强县乡政府的组织协调;建立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共同责任机制,层层签订外部环境协调责任书等。到后期则以技术经济手段为主,要求勘查与保护并举,实施绿色勘查,做到“边勘查、边保护、边恢复”;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多管齐下,青海省外部环境问题出现一定好转。
随着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做出“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重要批示,为青海省地勘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用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勘查开发工作,把“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作为地质工作严肃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及时调整地质勘查布局。按照上述原则,青海省积极调整勘查规划,清理退出自然保护区范围的勘查项目,同时充分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对当地群众不同意实施的地勘项目不再安排,对安排的项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勘查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随着地勘工作主动退出有争议的地区,并加强了勘查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青海省地勘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问题出现了根本好转,涌现出许多绿色勘查的典型案例。
3.2 多彩模式及其他绿色勘查案例多彩整装勘查区是由青海有色局矿勘院在玉树州治多县多彩地区实施的铜多金属整装勘查项目,该项目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形势变化,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率先探索绿色勘查模式,成为全国绿色勘查的典型,被称为“多彩模式”[15]。多彩模式的基本做法可以高度概括为绿色和谐勘查。
(1)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做到绿色勘查。多彩项目不断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到勘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了生态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成立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地质勘查的环保工作;出台了《地质勘查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实施野外项目终期环保验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地质工作与环境恢复治理“三同时”制度和重型工程外包施工生态保证金制度,编写了《地质勘查槽井探工程生态恢复治理操作规程》等[16]。
(2)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做到和谐勘查。项目组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尊重当地政府和群众,切实消除可能带来的文化冲击,实现了社会文化成本的内部化。建立了主动联系和群众参与的双向沟通机制,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共同商讨环保方案并缴纳保证金,获得同意后才开展工作;聘请农牧民为环保监督员,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程监督,邀请当地县乡政府、村委会和农牧民共同进行项目验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发展,为多彩乡达生村和当江荣村修路架桥累计180余km,空闲时间帮助牧民转场搬家近400余km;吸纳当地群众就业,聘请农牧民当司机,并负责项目收队时值班;长期关注牧区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每年中秋、国庆组织对贫困家庭慰问,帮扶拉日村和达生村贫困牧户60余户,累计慰问金达50多万元[17]。
多彩项目属于公益性勘查项目,而相比之下,商业性勘查项目的做法则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根据走访调查,面对农牧民的补偿要求,有的商业性勘查项目为了尽快完成勘查转入开发阶段,常常迁就农牧民提出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补偿费年年上涨的局面;在满足补偿要求的同时,一些勘查项目还将物资、物料和机器设备搬运等任务优先外包给当地农牧民,以深化与农牧民的经济往来;有的探矿权人经常参加当地的婚丧嫁娶活动,以此来与农牧民建立起情感联系;还有一些探矿权人会参与当地的公益事业,每逢开学给小学生送去学习用品,给当地的庙宇投资、新建宗教设施等。这些做法与多彩模式相比表现得更为多样化,不拘一格地实现了社会文化成本的内部化,在一定程度上突显了“社会许可”的不可或缺性。可见,无论是公益性勘查还是商业性勘查,只有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实施绿色和谐勘查,实现负外部性的内部化,才能有效化解外部环境问题。
绿色和谐勘查模式的实施为我国地勘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出路。正是在青海地勘工作的推动下,全国掀起了绿色勘查的热潮。2016年4月绿色勘查被正式写入《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5月《绿色勘查行动宣言》发布,2017年3月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将绿色勘查确定为矿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2018年6月我国第一个绿色勘查团体标准《绿色勘查指南》发布,为绿色勘查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出台打下坚实基础。
值得强调的是,《绿色勘查指南》明确界定了绿色勘查的内涵,同时明确将“和谐勘查”作为绿色勘查的重要内容[18],再次突显了二者的高度统一性。一方面,和谐勘查是绿色勘查的应有之义,是构成绿色勘查的基本内涵。绿色勘查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而且是关系到当地群众利益的大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保护当地群众的利益,就是在实施和谐勘查。另一方面,绿色勘查强调的保护生态环境,正是“尊重群众意愿”的集中体现,是和谐勘查的根本要求。只有做到绿色和谐勘查,将勘查的负外部性内部化,才能根本上解决外部环境问题。
4 绿色和谐勘查面临的制约因素 4.1 绿色勘查方面当前业界对绿色勘查制约因素的认识比较一致。对公益性勘查项目而言,仍存在绿色勘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绿色勘查技术还不成熟,绿色勘查手段还未纳入勘查规范,勘查预算标准偏低等[19]。特别是加快修订勘查规范,调整预算标准以及推动绿色勘查技术创新,将对绿色勘查机制的形成和模式推广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
4.2 和谐勘查方面(1) 与全国绿色勘查的氛围相比,和谐勘查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无论是公益性勘查还是商业性勘查,青海的地勘工作实践都非常重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勘工作的态度,以赢得当地居民对矿产勘查工作的支持为重要目标,即在“环境许可”的基础上,还要实现社会文化等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才能获得“社会许可”。而当下仍有许多勘查从业者缺乏和谐勘查的理念和意识,势必会制约勘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和谐勘查受到履责能力的制约。和谐勘查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像绿色勘查那样获得明确细化的预算支持,必然会受到勘查主体履责能力的制约。多彩项目的绿色和谐勘查实践与严峻的外部环境不无关系,据了解,多彩项目是在玉树地区唯一保留的整装勘查项目,尽管当时并没有相应的预算支持,但在青海有色局的高度重视下,用于生态保护和外部环境维护方面的支出占到项目总经费的10%~15%[16],对找矿突破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和谐勘查的效果难以衡量和把握。绿色勘查侧重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可以借助各种技术手段以及标准规范来保证落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相比之下,和谐勘查则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合作共赢,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同时,和谐勘查涉及社会范畴,涵盖范围广,很难保证面面俱到。
上述制约因素的客观存在,成为绿色和谐勘查模式推广的主要障碍,直接制约了勘查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制约了外部性问题的根本解决。特别是和谐勘查的实施,关系到社会文化成本的补偿和社会许可的获取,成为外部环境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为此,必须以创造共享价值理论为指导,通过优先解决资源地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实现勘查外部成本内部化,实施基于共享价值的绿色和谐勘查。
5 实施基于共享价值的绿色和谐勘查的对策建议 5.1 进一步加快地勘单位改革基于共享价值的绿色和谐勘查,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创造企业与社会的共享价值。不论是公益性勘查还是商业性勘查,都必须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前提,才能顺利实现自身的勘查目标。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快地勘单位改革进程。当前我国地勘单位改革已进入过渡期,事企分开格局基本形成。其中,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过程中,应将绿色和谐勘查成本合理计入项目成本;而地勘企业应加快转型发展,加强企业战略管理,以创造共享价值为目标引领,不断提升竞争力。
5.2 实施基于共享价值的战略管理变革绿色和谐勘查要求地勘企业按照共享价值理论实施管理变革。即从战略高度出发重新思考产品与市场,重新定义价值链,推动社区发展。这就要在提供勘查服务的基础上,将相关社会问题一并考虑,统筹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问题。对地勘企业原有的价值链进行改造,将生态环境保护、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勘查工程与服务外包等社会价值创造活动,整合到地勘工作当中。地勘企业要把自身作为社区的一部分,加强与当地政府合作和企业协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5.3 健全绿色和谐勘查的政策措施基于共享价值开展绿色和谐勘查,同样要求政府部门树立共享价值理念,为引导社会价值创造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要从主管部门层面加快相关制度修订,将绿色和谐勘查写入勘查规范,健全绿色勘查技术标准体系,明确绿色勘查技术手段的有效性,制定绿色和谐勘查的管理要求,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要推进落实地勘单位改革的各项政策,充分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政策,推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建设,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区发展的勘查项目实行政策激励,优先配置矿权、给予绿色信贷和税收优惠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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